第十四章 约战求一败

等莫失语再见到诩依白的时候,总觉得画风不对。

屋内铺着厚重的长绒地毯,铜质鎏金的香炉正冒着袅袅冷香,姿色绝美的婢女垂首立在一旁伺候,而他一身白色的华丽衣裳摇曳及地,慵懒的斜躺在一张贵妃塌上,手上正翻看着什么信笺。

见到莫失语进来,诩依白微微侧过头,抬手丢了一个东西过来。

莫失语条件反射接住,低头一看是一块木质的令牌一样的东西,暗红色的木质看起来有些萧肃之气,入手极沉应该是好料子,雕刻的花纹并不繁复,只在正面写着一个刑字。

“这是什么?”

“李老头给你的。”诩依白将手里所看的信笺递过来,解释道:“他推荐你去拜师。”

“拜师?”莫失语接过信打开,看完才知道李老头让她去找黄龙城的第一仵作,在刑部任提刑的董程林拜师,还说已经帮自己打好招呼了云云,各种表示卖了她一个大人情,不由满头黑线。

本以为莫失语的性子定是喜欢去刑部任职的,此时见莫失语面色为难,诩依白不由意外道:“你不想去?”

“也不是不想去……能验尸查案我是愿意的,只是,我觉得拜师这事儿有点不靠谱啊。”

“董程林虽颇负盛名,不过他是李老头的得意门生,对自己的恩师也是很尊重的,既然是他的恩师推荐你,你不用担心董程林看不上你。”

“我不是担心这个。” 莫失语挠了挠头,叹口气道:“主要是我觉得,我验尸技巧定是比那董程林好的,到时候拜了师,我若是装做傻白甜的新人跟着他学,自己不痛快,我若是不装傻直接霸气侧漏处处胜他,那也忒打击他了。”

虽然知道莫失语的性子跳脱,此时诩依白见莫失语这般认真得自恋,一下也有点无语,忍不住抬眼看了看一旁的屏风。

原本在屏风后面想要暗中观察一下莫失语的董程林,此时整个人都呆住了。

收到师傅的来信说推荐自己一个徒弟,言谈之中各种赞赏之词,一向对自己比较自信,对家师口中的验尸奇才不免有些不忿,知道她暂住在绮梦阁才特意前来想要见见。

如今听到莫失语说得这么嚣张,实在是忍不住了,冷着脸从屏风后走出来,盯着莫失语开口:“莫姑娘如此自信,董某很想见识一下你如何‘霸气侧漏处处胜我’,不知可否?”

董程林不过三十岁的年纪,身高比莫失语高了两个头,身材健壮有力,浓眉大眼轮廓明显,长着一张特别正义的大叔脸,又微微有点小胡茬显得有点不羁,若是让在现代,那绝对迷死一堆大叔控。

莫失语没想到会突然冒出本人来,还是这么正气满满的一位,想到刚才自己的话,不由得有点傻眼了。

见莫失语盯着董程林看得都不眨眼,想到董程林这种身材高大的男人,一向很得女子青睐,一旁诩依白黑着脸咬牙从果盘里面揪了一颗葡萄,向着莫失语的后脑勺就弹了过去。

“哎呦。”莫失语摸着后脑勺嚎了一声,才算是反应过来,瞪着诩依白怒道:“干嘛打我!”

“我乐意!”诩依白冷笑,然后看着董程林道:“人你也看了,打算怎么办?”

“比一场。”董程林上前一步站在莫失语面前,这下子身高差就更明显了,简直把莫失语都罩在了身影下,盯着莫失语认真道:“师傅说你心细如尘,是天生的仵作苗子,证明给我看!”

莫失语还没说话,一旁诩依白就出声道:“可以,不过既是比试,总得拿一些赌注来吧。”

“喂!”莫失语回过神,凑到诩依白身边小声道:“我不要比试!那人一看就是独孤求败类型的,等我赢了他肯定不甘心要拖着再比一场的,没完没了的以后肯定麻烦死了!”

虽然莫失语声音小,可耐不住董程林听力好,听到莫失语这明显瞧不起的说法,顿时心里更恼火,直接开口道:“若是她胜了,我便让她入刑部,若是我胜了……”

诩依白伸手轻轻捏住莫失语的脖颈,害得莫失语一个激灵,要说的话根本来不及说不出,诩依白已经直接打断董程林的话,应道“若是你胜了,我绮梦阁的姑娘便随你挑一位。”

绮梦阁在黄龙城也算是赫赫有名的烟花之地,里面的姑娘更是身价不菲,董程林倒是不介意赌注,重点是证明自己赢了就行,也就无所谓点头道:“好,三日后,午时,刑部大牢,比试内容我会请长须公拟定。”

话一说完,董程林也不给莫失语反悔的时间,转身便迅速走了。

看着董程林的背影消失,莫失语才从诩依白的魔爪下挣脱出来,想要反悔已经来不及,不由得回头怒瞪诩依白:“你丫别太过份啊,还有没有人权了!”

轻轻摩挲着指尖,似乎还残留着对方勃颈处皮肤光滑温热的触感,看着莫失语一副气得跳脚的样子,诩依白心情不由得大好,一脸理所当然道:“我这里可不养闲人,是和他比试去刑部吃皇粮,还是留在绮梦阁做花娘,你选一个。”

莫失语顿时气结,愤愤道:“我可是要帮你治病的!”

“替我医治那是我救你出来的交易,我可没答应还要供你吃喝的。”诩依白悠哉得伸手,从贵妃塌旁边的桌上拿过一个小巧的银质算盘,噼里啪啦快速得拨算了一下,抬头认真道:“你下的赌注是我这里的一个花娘,绮梦阁身家最低的也是五千两银子,以你的姿色,一日最多也就是赚十两银子,所以你最好别输。”

看诩依白一脸吃定你了的表情,莫失语恨不得吐血,自己这分明就是被坑了啊,白长了这么一张脸,根本就是一腹黑货,留在绮梦阁做花娘给他赚银子神马的,果断还是去刑部混饭吃更好!

最终,比试一事还是不得不去,莫失语郁闷的晚饭都只吃了两碗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