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混搭[校对版] 第104章

我摆手道:“这事绝不能让她知道。”

武婴道:“对,我看刘司牢肯送药给我们最多是同情耿翎,她这个人一向比较公正而已。”

我说:“那就更不能让她知道了。”同情绝不等于背叛,这种人往往原则性很强,是敌是友还不明确。

武婴道:“偷了钥匙以后呢?”

我说:“这件事可以缓一缓,顺便给耿翎几天养伤的时间,最主要的,还是琢磨咱们这么多人怎么逃出去。”

耿翎道:“这个也得慢慢想,一定要计划周密。”

我看看囚室的大门说:“假设我们现在就开始跑,这道门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囚室门虽然没有上锁,但犯人们每天进屋以后是要从外面插上的。

武婴走到门口观察了一会道:“这个好办,只要有一根铁丝就能把门插提起来。”

我点点头:“明天大家干活的时候多留神,但凡觉得用得上的东西都捡回来,不过要小心别让别人发现,还有,注意观察一下这里一共有多少守卫,她们的岗位位置,今天先睡觉。”

一干人因为参与到了如此绝密的事情而显得个个振奋异常,上了床还在窃窃私语。

我本来还担心第二天被人看出马脚,想不到这些家伙当着外人的面一个个没事人似的,倒是我显得有点精神恍惚……

上工的时候我脑子里把过去看过的越狱经典全过了一遍,首先是《肖申克的救赎》,主人公用一副丽塔·海华丝的性感海报做掩护,展开了长达若干年的挖洞计划,他用藏在《圣经》里的小锤子做工具,坚持数十年如一日的挖掘,每天把挖出来的土利用放风的时间均匀地撒在操场上,最后从下水通道里逃出生天……

可是这个可实施性比较弱,首先,性感海报就没法搞,就算刘司牢肯帮忙我也不知道该搞谁的,因为我不知道在女儿国谁能性感到让人把他的画像挂在墙上而不引起人注意的程度,总不能挂小兰的吧?

然后,我想说的是挖洞这活儿也不好干,严格来说这属于技术活儿,要不认识两个有十年经验以上的盗墓贼根本行不通,洞可不是扛把铁锹就能挖的,挖不好容易把自己埋了,这方面我格外没天赋,记得高中那会植树节我挖树洞都挖塌了……

最后,我也没十年的时间来等——再有一个月,我老爸都出狱了!

于是《肖申克的救赎》就被我无情地PASS了,经典的魅力就在于无法复制,我们还是让它依旧经典着吧!

要说关于越狱的权威资料,那自然还是得算美剧同名剧《越狱》。迈克尔为救哥哥,事先把监狱的地图纹在身上,故意犯罪进去,随后展开了一系列有条不紊高科技加高智商的活动,他先用美男计迷倒狱医,然后利用身份之便频繁出入医疗室,为以后的逃跑埋下了便利条件,而且迈克尔除了长得帅还是一个天才,发散性灵感如尿崩,一根螺丝一袋牙膏无不能成为越狱利器,最后一帮亡命徒都对他言听计从。

细想之下这个难度就更高了,监狱的地图没有,美男计倒是靠谱,可又没有米帅的姿色,就算这里的女守卫口味也比较怪喜欢上我,我又没人家的聪明,不但不会玩螺丝,连地图也看不懂——所以《越狱》也提供不了理论支持,想逃出去只能依靠走龙羊羊特色的道路……

干着干着活,我忽然无意中发现看着我们的女看守百无聊赖中偷偷转过身去摸出一面小铜镜来照了照,又取出一面小粉盒在脸上补了补妆,我不禁好笑,这里全是犯人,她化了妆给谁看啊?看来女人爱美真是一种天性。我忽然灵机一动,趁人不注意趴在耿翎的耳边上说道:“想知道谁拿着你的钥匙吗,你要这样这样……”

耿翎听完涨红着脸道:“真的要这样啊?”

我目光坚定地拍了拍他:“为了自由,这点小牺牲你不会介意的,哦?”

耿翎低着头犹豫再三,脖子都红了才讷讷道:“难度大了点。”

“有什么难度,小孩都会。”

“……可我又不是小孩。”

我笑嘻嘻道:“你就当是为了咱们十八个兄弟委屈一回吧。”

耿翎唉声叹气道:“我试试吧。”

过了好一阵子,耿翎终于红着脸小声道:“我成功了。”

我顿时叫了起来:“哎呀,什么味儿这么骚啊?”

那女看守收起粉盒,瞪着我道:“你喊什么?”

我指着耿翎大喊:“报告司牢,他尿裤子了。”

一干犯人都把目光集中过来,耿翎恨不得把头钻进地里,那女看守走过来,离得老远就捂住了鼻子,瞪着耿翎道:“你怎么回事?”

耿翎抖搂抖搂湿裤子,无辜道:“一时没忍住……”

那女看守嫌恶地连连挥手扇风,一指门外:“给我换裤子去!”

耿翎道:“我戴着脚镣,没法换。”

“混账东西。”那女看守骂了一句道:“你等着,我叫人去。”

她走了没多大会就带进另一个看守来,我冲武婴使个眼色,武婴会意地点点头,那看守从腰里拿出一把黄铜钥匙来,忽然犹豫道:“司营吩咐过,这个人的脚镣绝不能随便打开。”先前那女看守不耐烦道:“他就剩一条胳膊还能干什么?你倒是不用闻他那股臭味。”拿着钥匙那个女看守没办法,想给耿翎开锁又嫌臭,最后把钥匙丢给我大声道:“你,带着他换裤子去。”

我诺诺连声,领着耿翎往外走,武婴他们盯着那钥匙看了两眼,冲我一伸大拇指。我嘿嘿一笑,冲他做口型道:“认住这个人。”

女人的弱点还真是有趣,据说她们能忍受7倍以上的痛苦,却单单受不了一条臭裤子,男监营生活条件简陋,可是每人都给发了好几套换洗衣服,而且还有硬性规定,每两天必须换洗,这倒不是她们关心我们健康,而是由女人天生爱干净决定的。

两个看守押着我们回到囚室,两人就站在门口,对我说:“你去帮他换裤子,动作快点。”然后两人就在门外闲聊起来。

进门我帮耿翎打开脚镣,他在一边换裤子,我盯着那枚钥匙直发呆,这个小小的东西身上可是寄托着重大的责任,现在它就轻易地被我拿在手里,一想到还得再把它还回去我就有种不甘,我发了一会呆,忽然像没头苍蝇似的在屋里东翻西翻起来。

耿翎莫名其妙道:“你干什么呢?”

我没空搭理他是因为我忽然想到《越狱》里的一个情节:米帅把一枚钥匙在香皂上按了模子,然后用烧着的塑料牙刷浇出一个复制品来,与其让武婴冒险再把它偷回来,为什么不利用现在的机会先做一个模子?

我东张西望,眼见没有可利用的东西,不禁急出一头汗来,无意中一撩炕席,顿时大喜过望——炕席下面,全是黄澄澄的干胶泥!我把那枚F型的钥匙款款放在胶泥上,飞身上床,狠狠踩了一脚,拿开钥匙,那便有了一个清清楚楚的模子……

屋外那两个看守见我们半天不出去,不耐烦道:“你们快点,换条裤子这么长时间?”

耿翎这时也明白了我的意思,眼露喜色,一边随口敷衍道:“我不是只有一个手嘛。”

我把钥匙擦干净,又把脚镣给他锁上,这才出门,那看守仔细地检查了一番见没有问题,把钥匙别回腰里走了。

在回工棚的路上,耿翎见看守离我们有一大截距离,忍不住小声问我:“模子有了,你打算拿什么做钥匙?”

他一句话就把我问愣了——在女儿国,既没有塑料牙刷这种东西,而且……我打火机也被没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