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No?29(1/3)

罗马王政时代:此时的古罗马还没有成为强大的帝国,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镇。这个时期,先后有七个王统治罗马。管理机构主要有国王、库里亚大会、元老院三种。国王是军事首长、最高祭司和最高审判官,但还没有具备真正国王的权力,还没有掌握民政大权;库里亚大会,则是由全体氏族成年男子参加的会议,主要解决公社生活中最重要的问题,如选举高级公职人员、宣布战争、通过或否决新法案、对判处死刑的案件作出最后定夺等;元老院即长老议事会,由300个氏族长组成。它相当于库里亚大会的预决机构,有权预先讨论向库里亚大会提出的重大问题。

平民斗贵族

罗马共和国说白了就是贵族共和国。行政机构元老院的权力掌握在贵族手里,执政官都是贵族。平民虽然可以参加公民大会,却有名无实,享有的政治权利很少。

在一般情况下,平民不能进入元老院,不能出任国家高级官职,不能染指宗教职务。这些铁饭碗都被贵族端了。

贵族内部,实行联姻,权利代代延续。国家土地大部分被贵族占据。这是不公平的,本是公有的土地,平民却分不到。没地种,自然穷苦潦倒。其中有少数的

发点小财,靠的是经营工商业。

当时的罗马,对外战争连年不断,平民要服兵役,缴重税,缴不起就欠债,成为债务奴隶。加上天灾,平民负债累累,家破人亡。

显然,无论政治权利、生存空间、人身自由还是合法权益,贵族和平民严重不平等。

不平等就要争取平等,平民掀起反对贵族的斗争,声讨罗马执政官和贵族。

当时,军事形势紧张,为了平息民愤,罗马行政长官颁布法令:禁止债主关押和奴役愿意参军的公民。公民服役期间,任何人不能没收、侵吞或出售他们的土地及财产。

平民信以为真,奋勇出征,击败外敌。可是,战争胜利后,平民发现自己上当了。法令不过是一个谎言,一场骗局。他们的土地财产都被债主掠夺了。平民群情激愤,他们全副武装撤离罗马,开往圣山,表示与罗马脱离关系。

平民一走,贵族慌了。因为当时罗马大敌压境,急需平民的军事援助。他们一撤离,兵力锐减,生产停滞,贵族财产也遭到破坏。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贵族被迫做出让步,派使者到圣山谈判,最终达成协议:每年可以在平民中选出两位“保民官”。保民官顾名思义就是保护

平民,使他们的人身、财产不受侵犯。

这个协议当然要立法才算数。于是,就把条文刻在十二块铜板上,称为“十二铜表法”。这是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

对于平民来说,保民官很重要,要从平民选举中产生,因为,从公元前493年起,罗马又出现了一个纯粹由平民参加的“平民大会”。

公元前445年,罗马制定了法案,允许平民与贵族通婚,破除了婚姻方面的阶级界限。次年,罗马又设立了一种“军事保民官”的职位,规定军事保民官享有执政官的权力,并可由平民担任。这样,平民也可以担任国家的高级官职了,政治地位提高。

平民的斗争,虽然没有产生雅典式的民主政治,但改变了罗马社会的结构。在政治和法律上,平民与贵族享受平等的权利。上层平民与贵族合流,形成新贵族。这种合流的后果是,罗马内部的矛盾,不再是平民与贵族的争斗,而是奴隶主和奴隶阶级的对立。罗马发展成了一个典型的奴隶制城邦国家。

这个新建的国家,处境并不妙,三面都是敌人。如何改变这种生存现状呢?只有战斗。然而,一开始罗马惨遭外敌痛击,他们痛定思痛,不得不进行军事变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