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这天的审判让所有人都心情不佳。上午十点三十分,庭审结束。这天是周五,周六、周日休息,周一再次开庭。达劳:审判长,在陪审员入席之前,我有一个提议。陪审员席左前方十英尺左右的地方有一块十英尺长的告示牌。上面写着“多看《圣经》”,旁边还有个手指的图案。尤其“圣经”这两个字,特别大,大概有一尺半吧,而且是用红漆写的……审判长:那个吗?那个字没这么大啊,达劳上校。

达劳:是吗?那就算它是一尺好了,我总觉得它不止一尺。算了,问题不在字的大小上。我希望法庭能拆除那块告示牌。

因为来旁听的人实在太多,而法院里面又小又热,下午的审理被移至户外的大草坪上进行。审判长拉尔斯顿警司坐在法院外墙下的阳台上,而警司与辩护人则坐在庭院里的枫树荫下,有的站着,有的直接盘腿坐在地上。那块“多看《圣经》”的告示牌,就立在法院庭院的两棵树之间。

达劳提出要拆除这块告示牌,不用说,这又激起了控方的愤怒,麦肯锡“将军”立刻吼道:“你对这句话有意见?那你干脆把整本《圣经》撕碎丢进火里,让全国人都下地狱吧!”不过,在讨论《圣经》与进化论的问题时,放这样一块告示牌在陪审团面前,的确有失公平—最终,控方终于让步了。这块写着“多看《圣经》”的告示牌,被暂时撤走了。在下午的审理中,出现了本案最耐看的一场白热化对决。被告方要求控方的威廉·杰宁格·布莱恩出庭作证,与达劳正面对质。这场对质实在太震撼了,所以笔者将一五一十地进行叙述。

以下就是布莱恩与克莱昂斯·达劳“单挑”的全过程。达劳:布莱恩先生,你认为《圣经》上写的,都应该按照其字面意思来解释,是吗?

达劳:可是,《约拿书》上写着,约拿把一条鲸鱼吞进肚子里了—不,不,是一条鲸鱼把约拿给吞了,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布莱恩:我认为《圣经》上的一切都是真理。

布莱恩:就是一条大鱼吞了约拿,并没有说是鲸鱼。

布莱恩:我记得就写了“大鱼”。大鱼,没错,我记得就是大鱼。很大的鱼。我坚信是这样的。而且我也相信造人、造鲸鱼,全智全能的上帝。

(旁听的观众们送上掌声与欢呼。)达劳:总之,就是条大鱼吧,很好。那么,这条大鱼吞了约拿之后,约拿在鱼肚子里待了几天来着?三天吗?三天后,这条鱼游到岸上,把约拿吐了出来是吧?你相信这条鱼是为了吞食约拿才被创造出来的是吗?

达劳:你觉得那是条普通的大鱼吗?还是为了吞食约拿特别创造出来的呢?

布莱恩:我没想过这么多,只是《圣经》上是这么写的而已。

布莱恩:我当然相信!我全身心地相信!我不仅相信这个奇迹,也相信所有的奇迹!

(观众再次鼓掌喝彩。)

达劳:《约书亚记》中说,约书亚曾经停止过太阳的运行,那是什么意思?你也相信那是真的吗?

达劳:不,为了让一天的时间变长,约书亚根据天命,停止了中天的运行。你相信吗?

布莱恩:《圣经》是天启之书,是受到天启的人在信仰和欢喜之中写成的,说不定是在睡梦中写成的呢!说不定写书的人本身,都不能理解他写的东西。这并不影响《圣经》的价值!

布莱恩:我相信!

达劳:我不知道是谁写的《约书亚记》,布莱恩先生,那个人是不是觉得太阳围着地球转啊?

(喝彩。)

布莱恩:你在胡说什么!给出天启的是全智全能的神!神给出的天启,是用那个时代的人能理解的语句写成的。达劳你出生之后才出现的词语,是不会出现在《圣经》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