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李丁见他上来,马上站起来,伸出手:锤子。

赵甲没动,站在原地问:你到底要干什么?

李丁:当然是砸锁。

赵甲问:这是谁的房子?好像不是你租的房子吧?

当然不是。

那你跟房主熟悉吗?

不熟。

赵甲嘁了声:胡闹,那你干嘛砸人家的锁头,非法入室是要拘留的。

李丁说:你知道这是谁家吗?这就是文具店那个男人的家,我跟了他三天才找到这里,我怀疑仲继红现在就关在这间屋子里,别说是砸锁,即便要杀人放火,我都做,别废话,赶紧把锤子给我。

赵甲把手背在身后:不行,话不说清楚不能给你。

李丁的眼神骤然冰冷起来。

他指了指身后的门说道:仲继红失踪后,学校这一片所有的小区都几乎都踏遍了,幻想着能找到点蛛丝马迹,我想起你说那个文具店里有血腥味,就特别盯了两天那个男人,发现那人真的有些不太正常,每天下午三点多,就会有一个人给他送两塑料袋东西,黑糊糊的,不知道是什么。前天,那人刚进店,我就跟了进去,被我看个正着,我感觉那袋里装的竟然很像是血,我还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差点吐了。

可奇怪的是,等他晚上锁了店往回走,他手里的血就变成了一袋。我很纳闷,另一袋哪去了?

直到昨天我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亲眼看到,那男人趁着店里没有客人,把一袋血倒进一个大碗里,就像喝茶水那样,一小口一小口地把一碗生血都喝进嘴里,完了还意犹未尽,把碗举起来仔仔细细地舔了半天,舔得半张脸都血糊糊的,两只眼还亮晶晶的,比恐怖片还要吓人。

说完,李丁直勾勾地盯着赵甲的眼睛问:你见过有这样的人吗?

赵甲没吭声。

李丁说:所以,他不是个吸血的怪物,就是个嗜血的变态狂,学校的案子绝对跟他有关系。

赵甲叹了口气:就凭你说的这些吗?

李丁哼了声:我围着这栋楼转了好几天了,不管白天晚上,他家所有窗户的窗帘从来就没有拉开过,要不是房里藏了东西至于会这样?我还特意敲开了他家的对门,里面住着个70多岁的老太太,老人睡觉浅,她说好多次夜里听到有哭号的声音,尖尖细细的,像女孩在哭,那老太太很少出门,并不知道对门只住了个单身男人。

李丁接着道:本来我想试试用别的钥匙和简单工具能不能把锁捅开,结果不行,打电话找开锁的,但开锁的要看房产证,否则不给开,我正发愁呢,你电话就来了,我就让你给我带把锤子过来,就这把破锁,用力砸,不超过十下准开。

他再次伸出手:该说的都跟你说了,锤子给我。

那个男的不会在里面吧?赵甲看起来有些踌躇。

不可能,他在店里,一时半会还回不来。

赵甲仍旧没动:我有个疑问,你有必要费这么大劲吗?干嘛不报警?

李丁神经质地笑起来:

听过那么多英雄救美的故事,你不觉得都很浪漫吗?我前前后后一共写了十三封信给仲继红,她都没有理睬我。如果她真在里面,我救出她,情况可能就大不相同了,这绝对是老天爷给我的一个机会。

他眼中迸发出异样的神彩。声音更为凶狠起来;别再废话了,锤子给我。

赵甲把背后的纸带提到身前,伸手取出一把木柄铁锤递过去,两只眼冷冷地看他。

李丁接过铁锤,迫不及待地赶到铁门前,轮起锤子照着那把锁猛砸下去,他高估了那把锁,以为要砸十下,可三下就开了。

李丁扭下锁,用力拉开门,一手举着那把铁锤,慢慢地跨进了门里。进门是个客厅,没开灯,再加上阳台窗户被遮挡得密不透光,屋里黑洞洞的,空气中洋溢着一股令人做呕的怪味。

赵甲提着纸袋跟在李丁身后。

卧室的门紧闭着,哗啦,哗啦,里面竟传来了一阵铁链的清脆声响。

李丁狂喜地回过头,脸涨得通红,对赵甲喊起来:你听,一定是仲继红,她被锁在里面,她还活着。

他疯狂地跑过去,飞起一脚踹开房门,紧跟着人就冲了进去。

随即,他愣在了门里。一手扬着锤子,像个吃惊的雕像。

赵甲慢慢上前,扒在门口向室内望去,不禁睁大了眼睛,卧室里的一幕实在出乎他的意料。

窗户上掩着黑绒布的窗帘,卧室里暗如黑夜。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站在房间中央,她的小脸白得吓人,正瞪着两只乌黑的眼睛惊恐的望着他俩。

女孩左脚的脚踝上系着条细长的铁链,铁链有两三米长,另一端扣在床边的暖气管子上。女孩一动,叮当作响。

这女孩头发焦黄,用黑头绳扎成两根长短不一的小辫子,皮肤白得有点恐怖。她身上穿着件白色的小毛衣,胸口处以红毛线绣了几朵小红花。名义上是白毛衣,应该很久没洗了,几乎成了灰色,胸前还残留着点点污迹,像是干涸了的血迹。

李丁难以置信地望着眼前的一切,他茫然地回过头,问赵甲,又像是在问自己:怎么会是这样?仲继红呢?仲继红呢?

赵甲没作声,房间里死一般寂静。

赵甲忽然说:我倒想起一个地方,仲继红说不定会在那里。

李丁陡然激动起来:在哪里?

赵甲作了个稍等一下的手势,把手伸进纸袋里仔细地摸索着什么,当他的手再出现时,赫然多出一把雪亮的尖刀。

他笑着说:那地方不远,我现在就送你去。

刀刃如白色的小兽猛地蹿出,倏地钻入了李丁的胸口。白光反复起落,红色喷薄而出。

李丁瞪着眼,一脸不可思议地望着赵甲,慢慢瘫软下去。他的血汇聚在身下,仿佛一堆挤在一起的红虫子,在斑驳的地板上四处爬开。

赵甲居高临下地望着李丁,表情神秘莫测,知道为什么杀你吗?因为你不死,老子就要完蛋啦。

他转过身,掂着脚尖,小心地躲着地上的血,像跳舞似的走出门去。

在厕所里找了把脏兮兮的拖布,赵甲小心地把地上的脚印拖干净,摘掉手套塞进上衣口袋,推开门悄然离去。

房间里昏暗如冥,寂静无声。小女孩站在房间中央,愣愣地看着地上的李丁,竟慢慢地走过来,她缓缓地趴在了地上,用两只胖嘟嘟的小手支撑着身体,伸出紫红色的小舌头,像小猫喝水似的一下下舔起了李丁流出来的血。

在那间出租屋里,赵甲又准备做雪糕了。

没错,他就是凶手。他杀人是为了那些热气腾腾的血。

对鲜血的渴望,也许是源自于一年前那次见义勇为,那个夜晚,他被凶狠的歹徒扎了三刀,身体几乎成了个泄露的热水袋。歹徒丢下刀跑了,他在地上一寸寸地爬着,血流如注,而被救的那个同校女生却不管不顾地逃了,她不光丢下了赵甲,而且,也许是处于恐惧、羞愧或我们无从揣测的心理,她竟然把遇险与获救这件事当做一个秘密埋藏了起来。

她甚至连110都没打。

赵甲就这样被抛弃在夜深人静的小胡同里,听着自己的鲜血汩汩流出,就像眼看着一艘轮船进水沉没,却无能为力。

还好他命大。有个晚归的酒鬼发现了他,他血淋淋的样子帮酒鬼醒了酒,他得救了,可伤愈之后,在他心底便有份恐惧开始不断的滋长壮大,他总觉得身体里的血不够用,这种莫名的恐慌令他坐卧不安。

他觉得自己简直要崩溃了。

他要补血,补血,补血。有了血他才不会死,只有生机勃勃的血才能浇灭心里的恐惧。

于是,他吃鸡鸭鹅牛羊猪血,吃血肠血豆腐,还偷偷的喝朵尔口服液,广告上说那是给女人补血的,他管不了那么多了。

可他依旧惶惶不可终日。

有一天,他在学校里认出了那个女孩,她居然有说有笑的,他不动声色地跟了上去。

跟了她半个月,终于在一天晚上,他逮到了一个机会,在物理实验楼后,四下里无人,他颤抖着刺出了一刀。

鲜红的血奔流出来,像一群从伤口越狱的囚徒。女生倒下了,他转身要逃,可是面对那些血,他的心底忽然涌起一股冲动,这冲动驱使着他,**着他,他伏下身,大口大口地喝起她的血来。

他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放松和畅快。他觉得血液从新回到了他的身躯,他的生机和活力全都回来了。

他上瘾了。他在外面租了房子,那几个女生就成了他的猎物,那些小女孩骗起来太容易了,找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她们就跟着他走了。

渐渐的,他觉得单纯地喝血太没滋没味,便开始尝试把血制成各种食品,试验了一圈,他觉得还是做雪糕最好,黏黏的,冰冰的,跟巧克力雪糕样子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