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强制度执行力

制度作为一定的行为准则和规范,需要人们去遵守和执行。在制度越来越完善的同时,制度执行力就成为了关键之中的关键。如果仅有制度,而没有相应的制度执行,或者在制度的执行中大打折扣,那制度就成了“纸老虎”、“稻草人”,也就等同于制度缺失。党的制度具有调整党内关系、指导党内生活、规范党员行为、解决党内矛盾、维持党内秩序、集中并体现党的整体意志的功能。从严治党制度建设本身就应该包含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是制度建设的最终落脚点,党的制度执行力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管党治党的水平。研究党的制度的执行力对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对管党治党水平的提高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不仅能够为提高党的制度执行力提供解决途径,实现制度应有的作用,而且能够以此为抓手提升管党治党水平,提高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

当前,制度执行力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是:

第一,制度本身不完善。制度是执行的依据和前提,有了制度才能执行制度,没有制度就谈不上制度执行力问题。制度自身是否科学合理,对制度执行力大小有着根本性的影响。任何一个制度的执行都要在特定的制度规定范围内进行,所以制度执行力的大小强弱、制度执行效果的好坏都必然地受到特定制度本身的影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致力于制度完善与制度创新,形成了一整套以党章为核心的党的制度体系,使党的制度的科学化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从整体上看,党的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度设计不够科学合理,有些制度严重脱离实际,没有充分考虑到各个方面的相关利益关系;制度不够权威,威慑力不足,发挥不了原有效果,从而影响了制度的权威性;制度的协调性和连续性不够,制度体系不健全,党的制度体系化和规范化进程仍然任重道远;制度的实用性和操作性不强,有些规定太原则化和空泛化,不具体,不便于执行和遵守。另外,由于一些消极的非正式制度的存在,例如“潜规则”,严重地影响了制度执行力,导致了制度执行力的弱化。

第二,制度执行者的综合素质不高。制度执行者的综合素质与制度执行的效果密切相关。制度执行人的制度意识强弱,制度执行人的素质、能力以及态度,制度执行人执行制度的方式方法等等,都能够深刻地影响甚至是决定制度执行力的高低,影响制度执行效果的好坏。一项制度,如果没有足够的高素质人才去执行它,无论制度本身多么完美,制度的执行力都会大打折

扣,严重影响制度执行效果的发挥。现在的问题是:制度出台后,一些同志认为制度建设已经大功告成,在思想上有松懈的倾向,没有把制度的贯彻执行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差,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制度是用来规范别人的,与自己关系不大,不仅没有当好执行制度的表率,而且成为破坏制度的带头人,从而影响了制度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导致制度的制定与执行脱轨,形成两张皮;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执行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必要的能力,一些人员甚至缺乏必备的科学文化知识,业务技能较弱,职业道德较差,等等。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制度的执行效果,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第三,监督检查机制缺乏。制度重在执行,而执行效果的好坏还依赖于各项监督检查机制的保障。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机制缺乏已经成为制度执行不力的关键所在。当前,一些制度出台后,执行只是“走程序”,相应的监督考核没有或者方式方法不恰当、流于形式、缺乏经常性等,没有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工作责任制,不明确责任主体以及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执行制度时紧时松。如一些地方要求基层执行得紧、上级机关却执行得松;上级强调时、领导检查时、出了问题时执行得紧,平时则执行得松。即使存在着一些监督,但也存在监督不到位、不自觉的问题。如有的领导干部或监督人员监督意识薄弱,缺乏责任感,不能做到主动监督;有的党员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拉不开情面,也害怕监督影响自身利益和单位形象,不愿监督;有些干部认为自己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不会出差错,不需要监督;还有些领导干部权力意识太重,怕监督会影响或失去权力,不愿接受监督。而且,由于上级和下级的权力明显不对称,使得下级对上级无法进行监督。此外,目前大部分的监督检查主要是“事后发挥”的形式,即党内法规的效能或权威总是需要纪委通过办理各类违规违纪案件、惩处违法干部才能得以体现,缺乏常态化、制度化、预防式的效能监察机制。

增强制度执行力,要提高制度执行主体的综合素质。制度的有效执行是以制度主体对所推行制度的认同和接受为前提的,而制度主体的认同和接受又是以其对制度的准确认知为基础的。要想有效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首先,要提高制度执行主体的制度意识和认知水平。提高自我学习的能力,通过组织学习相关制度以达到对所推行制度的准确认知,真正地了解制度的目标与内容,功能与价值,作用与界限及其精神实质,从而自觉提高制度的认知水平。这样才能够从制度

认知方面为制度的有效执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保证制度执行的顺利进行。其次,要逐步完善制度执行主体的知识结构,拓展执行主体的知识面。完善党员干部教育机制,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严格党员干部教育考核制度,拓宽党员干部培训的专业领域,使党员干部的培训内容更加全面和专业,从而提高党员干部的专业化水平和拓展党员干部的知识面,为党的制度的认知和认同创造良好的人文条件。最后,还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制度的执行者,必须在执行制度上率先垂范,行动先于群众,标准高于群众,要求严于群众。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只有领导干部在落实制度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严人先严己、严下先严上,才能切实树立起有法必依、照章办事的良好导向,才能模范带动和促进制度的有效落实,才能树立和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也只有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制度而不破坏制度,才能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增强制度执行力,还要强化制度的监督检查。一些制度之所以不落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受到及时查处,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缺少应有的惩戒。首先,要建立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实际细查,排除干扰真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和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制度规定的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及时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其次,要建立完善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坚持把从严治党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内容和党政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内容,严肃查处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各种行为,对制度不落实、不按制度办事和破坏制度的人和事,要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再次,要对落实制度进行跟踪问效。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了解制度执行情况,加强评估及时掌握制度落实成效,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于明显执行不力的制度,要进行深刻反思并做出及时调整。当前最主要的是对已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搞好检查督促,凡是符合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的,一定要扎扎实实落实到位,真正发挥制度有效的制约作用。此外,还要加强对遵守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育制度执行的文化氛围,扩大影响力、覆盖面和权威性,夯实制度执行的文化基础、群众基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