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集市再相遇

林溪第一次来到古代的集市,十分的新奇,集市不小,卖什么的都有,熙熙攘攘特别热闹。

转了一圈,林溪这才了解到她所穿越的的朝代,叫大元朝,却不是历史上的元朝,皇帝姓楚,京城叫汴京。她住的地方叫岭山村,她打猎的山就叫岭山,属于临阳县,临阳县是京城外的一个不大不小的县城,离京城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这跟她所知道的历史没有一点吻合,林溪猜测自己应该是穿越到了一个架空的朝代。

先跟着林荷去把织好的布给卖了,刺绣换成钱,一趟下来有一贯零五十个铜板,林荷和林溪的药草也卖了,却只有十五个铜板,最后才跟着萧大虎来到收皮毛的店。

那张狐狸皮,林溪也不准备还给韩玉萧了,他家有钱,应该不在乎这点银子的,再说,她也找不到人啊!

萧大虎送来十张兔皮,两张狐狸皮,其中就有林溪捡的那一只,兔子皮不值钱五十文一张,总共五贯银子,狐狸皮就比较值钱了,两张总共十两。

这个时候林溪才弄明白这个时代的钱财换算,一文钱相当于现代的一块钱,能买两个素包子或者一个肉包子,又或者两个白面馒头。

一百文是一贯,一贯相当于一百块,十贯算一两,一两等于一千块,十两等于一万块。(数学不好,我瞎编的。)

这么算下来,林溪出离愤怒了,蕙娘死了,林家给舅舅六两银子,也就只有六千块,六千要放在现代,也就顶多算她一个半月的工资。

是岭上村的人太穷了,还是这里的女人不值钱?

拿着大虎给的五两银子,林溪再想是先做生意,还是把钱给林湘,自己再另外想办法,正纠结,就听到熟悉的声音传来。

“咦,这张狐狸皮怎么这么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三人拿了钱正准备离开,与一个穿着锦衣,头带玉冠,面如白玉的男孩打了个照面。

店里的老板看到他忙点头哈腰:“哎呦,这不是韩小公子嘛,怎么还没有给令堂选好礼物那,正巧了,他们几个刚送来的两张狐狸皮,毛色不错,小公子您给瞧两眼。”

林溪凝神打量了一下,这个小男孩不就是韩玉萧么,真是狭路相逢啊,想到那张狐狸皮,林溪慌忙给萧大虎和林荷使眼色。

“走,快走啊!”

她捡的狐狸就是这个小男孩打的,那个时候,小男孩问她,她还撒谎没看见,如今却要被抓个正着,当真点背,反正卖都卖了,钱也拿了,快走吧!

岂料,韩玉萧堵着门口一动不动,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看了看那张狐狸皮,清亮的眼睛又上下看了看林溪,忽然冷哼一声:“说谎精,你不是说你没见到我打死的狐狸吗?这又如何解释?”

林溪愣住了,韩玉萧的记性不错啊,时隔这么多天,他竟然一眼就认出她,也认出那张狐狸皮了,神一般的记忆啊!

无奈,林溪只好装聋作哑,假装失忆了。

“额,这位公子,我们素未相识,只怕是认错人了吧!”

韩玉萧愣了一下,又仔细看了看林溪,伸手捏住她的小辫子,大怒:“林溪,敢在小爷面前装蒜,你活的不耐烦了。”

说着猛推了林溪一把,林溪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在地上,林溪一下子就怒了,火冒三丈:“你干什么,那只狐狸是我捡的,也没写你的名字,我怎么知道就是你打死的那只,你说是你的,可有证据?”

韩玉萧一听,顿时便怔住了,眉头皱了起来,要说证据他还真的没有。

“就是我打的,它的脖子上还插着我的箭羽那。”

可林溪捡这只狐狸的时候,根本没见什么箭羽,便来个死活不承认。

“没有,没见。”

韩玉萧伸手一指,怒道:“定然是你把箭扔了。”

“那就是没有证据了。”林溪双手一摊,挑衅的看着韩玉萧。

韩玉萧气的说不出话来,他确实也没有证据证明那只狐狸就是他打的,只凭他说眼熟,当然不足为信。

还是店老板圆滑,笑嘻嘻的来到他身边道:“小公子,你要是喜欢,小的就便宜卖给你。夫人的生辰快到了吧,这皮毛做成围巾可还需得日子那,小公子可要赶紧定下来啊!”

店老板巧妙的转移了话题,算是给林溪她们打了个圆场,母亲的生辰礼物重要,想到这里,韩玉萧总算放过林溪。

“算了,看在你救了我的份上,我不跟你计较。”

只是他气闷的很,那双点漆如墨的眼睛里充满了愤怒,因为没有证据,却又无可奈何。

林溪得意的挑眉,刚要准备跟着萧大虎他们离开,就听韩玉萧的声音又响起来了。

“等等。”

林溪不耐烦的转身:“你又想做什么?”

韩玉萧咬咬下嘴唇,双手背在身后,表情甚为严肃:“你这张狐狸皮卖了多少银子?”

虽然韩玉萧眼睛看着林溪,问话的对象却是皮毛店的掌柜。

掌柜忙回答:“五两。”

就见韩玉萧从怀里取出两锭银子递给林溪:“若是我从店里买,需要十五两,现在我既然知道谁的东西,那这些银子就该给你,拿着。”

接着他又掏出五两给掌柜的:“那张狐狸皮,我要了。”毕竟是他第一次打的猎物,他要珍藏起来,做成围巾送给母亲。

林溪意外多得了十两,很惊讶,没想到韩玉萧还挺仗义的。

人穷的时候,志气并没有那么大了,林溪掂了掂银子,双眼弯成月牙:“既然如此,那我就却之不恭了,谢了。”

林溪转身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了什么转身道:“哦,对了,那个什么救命之恩,你也不必惦记了,我们两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