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高栋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寻思着,如果张一昂他们的调查没有疏漏,即胡海平案发当天,凶手并没有进入单元楼,那么凶手只可能用遥控装置操纵让石板掉下去。

据单元楼对面的那个住户说,他看到石板是立在六楼的。

石板分量很重,要把石板推下去,需要花点力。如果是遥控装置,小型的遥控装置不足以把石板推下去,那会是什么呢?

现场找得很仔细,唯一发现的就是六楼外面墙角的一块奇怪的铁皮,莫非答案果然在铁皮上?

胡和邵两起案子凶手的犯罪手法都闻所未闻,尤其邵案凶手到底是如何做到让邵小兵自杀的,至今找不到线索。

但高栋相信,抛开王宝国案,短时间内胡海平和邵小兵这两个一把手都遭遇如此离奇的犯罪,手法都从没见过,凶手必定是同个人。

他既然敢做出这么大的案子,并且把邵小兵案子做得这么匪夷所思,必然,他用石板把胡海平砸死,不会靠的是运气,而是有充分的把握。

如果杀胡海平时,凶手身处单元楼内,靠用手把石板推下去,那么他当时一定是站在挡雨板上的,这样的目标很大,石板砸下后,发出巨大声响,对面单元楼的人看过来,不可能没注意到挡雨板上的这个人。所以这不可能。并且用手推石板,推的时机和力度把握难以确定,不能保证一定会砸中胡海平。

如果凶手身处单元楼内,并没站在挡雨板上,而是站在窗内,用木棒之类的东西把石板碰下去,也不可能的,因为胡海平走到离单元楼较近时,六楼室内的凶手是看不见他的,没法判断何时推下石板。

凶手没有在单元楼内,而用遥控装置控制石板掉落,砸死胡,那么这一切就容易解释了。只要凶手事先计算好胡海平回家的走路速度,再计算出石板的落地时间,确定出一个点,当胡海平走到这个点时,操作遥控器让石板往下掉,就能砸死胡海平。

但立直的石板往下掉落的过程中,先做一个翻转运动,再做自由落体。而根据上回那个大学教师所说,如果凶手没做翻转运动的时间计算,而是当成自由落体计算,最后的误差很可能会导致胡海平没有在石板落地瞬间,踏入那个半米宽的“死亡区域”。

计算翻转运动所需的时间涉及到了微积分,此前高栋只是怀疑,现在结合邵小兵案判断凶手胆量和犯罪能力,高栋几乎可以肯定,凶手一定接受过大学教育,并且记得大学的微积分知识,身份可能是大学毕业不久、工程师、学校老师这几类。

光确认出凶手的身份类别并不够,茫茫人海,这三类人群在一个县里也数不清,很难逐一调查。

对于胡海平案,关于那个铁皮和遥控装置依旧想不明白。

推下石板需要力道,遥控装置的体型不会小,那么装置是什么样的,会放在哪?

装置是否被凶手事后拿走了?

不可能,高栋否定了这个想法。

因为凶手五楼涂玻璃胶,让警方误以为石板是从五楼掉下去的,多此一举的背后必然是要掩盖真正的证据。如果凶手犯罪后能够轻易地拿走装置,让警方知道石板是六楼掉下来的又如何,不还是抓不到他的把柄?所以凶手的装置肯定还留在楼上。

答案肯定是在六楼,但六楼仅留下墙角的一块奇怪铁皮,这一切是怎么实现的呢?

高栋吐了口气,摇头不解。

从胡海平案子的调查来看,现在高栋掌握的线索只有凶手是个知识分子,并且有车。这是凶手电瓶车在两个监控中间的路段消失的必要条件——当然,车也可能是借的。

但光知道是个知识分子,应该有车,这还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