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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处理工会问题,神殿的会前会议结束后,紧接着必须召开三方会议。

三方会议过去已经召开多次,不管战争时期还是和平时期最终政策都必须经过这个会议才能决定,只是如今随着版图与人口增加,会议的组成也不得不做出改变。

在会议最上方的是神殿相关人员,这自过去都未曾改变,而在首辅左方的是耆老会成员,这些成员稍稍有了变动,从新区域推举出几位有声望的人员加入了这个代表最终决议与审判的团体,也象征着会议的公信力。

改变最多的莫过于右方原本属于氏族的位置,现在不仅有不断前往西安区开垦的氏族,还包括了东都代表、中营代表,以及原安渚村庄派来的安渚区代表。

“请肃静,接下来要讨论的议案是关于东都区民众所提出,成立职业工会一案。”

早归在主位上宣读着议案,这让在座众人眼中均发出光芒,集中了精神,毕竟这是桩事关自身利益的重要议案。

“对本议案神殿表示赞同,赞同之原因乃控制产品价格为民生之必须,但其工作内容繁重,消耗神殿过多力量,因而应交付民间自行处置。

同意本议案之基本原则乃为求民众生活之安定,以及保证各产地相互竞争进步,以维持联邦内部对外之竞争力。

工会成立的规则主要在于:可参加之

职业,职业人口之定义,职照发放,垄断问题,人数与市占比例,与联合涨价或恶意减价消灭对手之问题。

另外附设工会体制一案,以及互助会相关条款一案,这些议案之草案先前已送达诸位手中,相信诸位已经阅毕,现在诸位可就自身之看法发表意见。”

神殿一方已经清楚表示了立场,他们是基于民生与竞争力才会同意设立工会,一旦有人越过这条界线,那么成立工会一事将不被认可。

换言之,若想在其中获得好处,就必须把看似限制条款的枷锁的洞开到最大,正如同手铐脚镣上的洞,只要大到手脚能自由进出,这两者便形同虚设;也可以在条款的用字上做手脚,“应为”、“得为”等用字可是天差地别,代表了出事是否有转圜空间的问题;更可以利用特殊情况的增设条款上下其手,做起事来好处收尽又名正言顺;最过分的则是订下神殿必须履行之义务,可让人纵使做了遭人唾弃的事还有钱可拿,奉行所谓“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之法则。

“个人在这里想提出意见,既然是为了控制价格并与商人谈判,那么想请问各位,工会究竟应该以商品为依归还是以人为依归,要是一位农人这一季种麦子价格不好,下一季改为种植黑麦,难道负责谈判者还是同一个团体吗?要是这位谈判者为了让多数人种的小麦有好价钱,而与商人利益交换,压低了黑麦的

价格又该怎么办,所谓的工会究竟该以商品为依归,还是以人为依归?”

“神殿认为还是以人为依归,毕竟神殿管理的是人不是商品,不过这确实是个问题,关于这点应该被附设在工会体制内作为探讨,相信只要将谈判职务做出限制就可以避免。”

一名与会者率先提问,其问题并不尖锐,但确实挑起了最初的战火。

“那么职业该如何分别,一个人如果既是农人又是工人该如何定义,如果一整季只种出几颗果子算农人吗?如果一整季只做出一张椅子算工人吗?其中明确的分野又在何处,究竟谁才能够加入职业工会,一个人能加入的只有一个工会吗?若是地主与佃农,那么谁才算是真正的职业工作者?”

第二个提问者的问题更显尖锐,充分刺向了职业工会内部潜藏的隐患,确实若有商人拐了个弯成为地主,那么农人还是会被变相剥削,事情并未改观,而且随意做点工艺品藉此鱼目混珠,混入工会中影响工会决策也是一种手段,都有潜藏的风险。

“关于这点,神殿的备案是收税,成立工会必须收税,而加入者也必须缴会费给工会,藉此限制那些得利不足的人加入。”

话刚说完,议会上杂音四起,神殿方的处理方式成为了一个引爆点,成立工会竟然要收税对某些人而言是件荒唐的事,就此议会中的口舌之争揭开了序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