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章余波(3)

蒙古人所能依仗的,仅仅只是战马速度和冲击力。

可是这一切,由于董宣武的出现,已经渐渐与这个时代的战争格格不入。

见识到火器的厉害,蒙古人对大明各式各样的新式武器羡慕不已。但刚刚入侵中原,蒙古人自知大明没有那么容易会原谅他们,于是将目光投向了张宝。所以才会明知会得罪大明,还是收留了张宝。

“这个莽和尚,官越做越大,胆子却越变越小。婆婆妈妈,当初跟我较劲的那股莽撞劲哪里去了?怎么比熊兆琏还胆小?

人家都打到大明头上,骑在咱们脖子上拉屎,还顾虑那么多?当初,我不是已经跟他说过,不要顾忌瓶瓶罐罐,该怎么打就怎么打!”看到兵部转来的燕无双所上请求出兵安南的奏章,董宣武对燕无为有些不满。

“这也是在所难免!熊将军是有熊廷弼总督为他做背书,熊大人的眼光,燕将军可没法比。燕将军这么做也是为大帅你着想,不想朝中有人说大帅你居功自傲,专横跋扈。”柳若非笑着解释道,“最近,我可听同学说,太学院中不少人又在议论大帅你呀!说什么话的可都有。燕将军虽然表面粗犷,但心里面精细着呢!”

这话中的含义颇为丰富。随着大明境内战事的结束,最近京城的确传来了许多对董宣武十分不利的传闻。东林党与保皇党在对付复兴党方面,似乎有联手的势头。柳若非借此是在提醒董宣武要小心。

大臣功高震主,从来都不是件好事,尤其是董宣武还这么年轻。

崇祯皇帝现在的确很信任董宣武,可是三人成虎,在实际的利益面前,这种信任还能坚持多久?

董宣武没有说话,提起笔来在燕无双的奏章上依然批道:“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安南战略位置极为重要,不宜久去中华,建议灭国取地,以震慑外夷!”

柳若非看了看董宣武的批文,有些担忧,说道:“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如果没有记错,该是陈汤所说,陈汤的结局可不太好啊!”

董宣武笑道:“成大事着,哪里管得了那么多?如果能保大明昌盛,百姓安乐,就算我董宣武不做官又如何。为一富家翁,平生足矣!”

“只怕那时,就算你真的只想成为富家翁,也不可能!历数历代权臣,有几个落得好下场的?做曹操总好过做霍光。”柳若非说道。

柳若非说这些话的目的,是想提醒董宣武,官场的残酷,要早做准备,积极进取。柳若非看出来了,满朝大臣中,都各怀有私心,也只有董宣武是真正为了大明的黎民百姓,不计个人得失。华夏要常胜,还得靠董宣武。

同时,柳若非也是通过这番话在向董宣武表明忠心。

董宣武摇摇头,说道:“本帅知道我要做什么,只要他们不要把我惹毛了,真要惹毛了我,本帅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对了,本帅听说你在太学院几位好友都混得不错。”

见董宣武不愿在这个话题上多说,柳若非笑了笑,说道:“的确不错,程俨加入了东林党,听说很受杨涟杨大人的青睐,李中成了保皇党,考中进士后,进入翰林院成为庶吉士,也颇受魏公公的器重,听说已经推荐他为为翰林院检讨。

只有胡不归,生性洒脱,不愿混迹了朝堂,游历诸国,前两天才收到他一封书信,说他现在正在泰西英吉利国,见到了英吉利国王为查理一世,颇受查理一世的器重,经常找他询问大明的情况。

他在书信中提及,他认为,虽然目前荷兰海上霸主,但英吉利国崛起势头凶猛,极有可能会取代荷兰成为泰西新的海洋霸主。

他还提醒,荷兰国王威廉二世对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德卡本特与我们签订的协议很不满,对大明很有野心,很可能在未来某个时候撕毁协议,挑起与大明的战争。要

我们小心,早做准备。”

“哦,这位胡不为,倒是一个人才。什么时候他回大明,本帅倒很想见他一见。朝中正需要像他这种了解世界的涉外人才。”董宣武大为惊讶,他没想到大明居然还有这样开眼看世界,如此有见识的人才。

柳若非点了点头,说道:“胡不为与我的关系最为要好,他回大明,必会来见我。到时,我一定为大帅引荐胡兄。”

顿了顿柳若非又说道:“大帅,我以为燕将军在边境停一停,也的确有必要。青龙营不比黔军,即使加上新组建的台军,人数还是太少。

而其他部友军,缺乏训练,更缺乏山林作战的经验,冒然进入安南,也许并不是一件好事。

现在大明国内的大体基本已经结束,解决安南、东吁问题,并不急在一时。

而且,燧发式样天启二式步枪,经过实战验证,各方面的综合性能都要强于天启一式步枪,也该装备部队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我以为,可以利用这段休整的时间,同时陛下对我们也比较信任的时机,将五行卫扩编、改制提上日程。”

董宣武想了想,说道:“这个建议不错,青龙营的力量也的确需要加强。安南东部地形复杂,当初迫于形势,燕无为手中的兵力也的确太少,一不小心就会吃大亏。

这样吧,既然要改,那就一起改,传书给在东吁作战的熊兆琏,如无必要,先让部队暂时停下来,休整整编。”

关于五行卫扩编整编的事,不是空穴来风,在大军出征之前,董宣武就已经与崇祯皇帝和内阁诸大臣商量过,已经通过了廷议。

按照先前拟定的方案,五行卫会整编成五个甲种国防军,为日后明军陆军的主力军,以五行红旗为军旗。

每个军将会下设两个师,特种侦查兵大队、警卫团、参谋处、军法处、后勤处等直属单位。总共约莫三万人。(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