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出茅庐

“元婆?”

我知道三公是个善人,但是元婆,她是一个疯子啊,值得行这份善吗?她会领这份情吗?

尽管有多镇上的、城里的、多少有点文化的人,都不拿正眼待见端公,认为端公都是装神弄鬼的江湖骗子,不值一提。但是三公一直告诫我,别人咋看是别人的是,首先自己要看得起自己。我们端公不管是请神送鬼,趋吉避凶,做的都是善事。

想起来的确是这个意思,大到超度亡魂、小到收拾“夜哭君”,哪一件不是功德无量的事呢?

“嗯,小声点!”

三公的意思是怕三奶知道他把公鸡送给外人,然后就会生气念叨。

虽然家里不缺公鸡,三公就是著名的“黄鼠狼”,三天两头都能把公鸡逮回来,但是一只公鸡,怎么说也要值七八块钱,我们一家五口,一个月的油盐差不多就是这个价。穿的吃的用的,两个小孃的学费,大多是靠三公的利市钱和卖鸡的钱。

回一个喜神,利市钱也就三块钱左右,大方一点的人家,最多给五块;那一升米,就算六斤的升子,大米两角多一点一斤,一升也就一块二三角钱,加起来也没超过那只公鸡的价钱。

三公的这个善,行得有点大。

不过三公不要我说话,我也只得噤声。

第二天是因为三公同时接下两单活,他要去塘寨给人家安香火,我就得独自去老鹰山给王家回喜神,这是实习半年后第一次单独做的事情。

虽然谈不上是法事,但却也和鬼神有关。

三公的生意很好,小一点的事情,以后我和他分头做会成为常态。

临别的时候三公意味深长地看着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架势,却又有着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的无奈。

“师父,还有什么要交待的?”

三公回过神来,急忙装出没事的样子,说:“去吧,做完了就回家,不要在老鹰山久留。”

这是我们做端公的规矩,做事的时候就做事,做完了就走。哪怕是帮亲戚朋友家做事,完了就走,要玩改天再去。

“知道了,师父!”

老鹰山在离马鞍山的西北面,不远,大概就七八里路,但是路不好走,都是崎岖的山路,而且大都是陡坡。

这是一个初冬的季节,我穿的是四个兜的那种军绿色衣服,很薄。三公说以后我自己挣的利市钱都归自己用,但是这一趟得的三块钱,也只够买一件衣服的两只袖子。

要是加上那只公鸡……

一路泥泞,山上的荆棘挂满了晶莹的冰凌子,风冷刺骨。我不敢耽搁,一路走得很快,却又小心翼翼,生怕泥巴脏了裤脚,好在九点半的时候赶到事主家。

这时,稀泥已经淹翻了脚背,胸前的绿色军装已经凝上一层薄冰,冰凌条纹像岩壁上的动物化石一样,身子一动就哔哔啵啵作响。

里面只穿了一件衬衣,中间夹着一件很薄的毛衣线,很廉价的那种,还不是真正的羊毛做的。

我冷得难受,特别是脚快冻僵了。我穿的是一双白网鞋,热天穿的那种,早已被稀泥浸透。

但是回喜神的事情不能耽搁。

哪年哪月哪天结婚,那肯定是事先就算好的。王家结婚的期辰也是三公算的,他的规矩我懂,具体到新娘什么时候出娘家的门、什么时候进婆家的门等等,时辰都很有讲究。

回喜神的时间自然也是算好的。

还好我及时赶到了。

王家的土屋就在村子的路边,爬一个五六米的斜坡就到院坝。新娘已经到了,站在路边等着,有人给她打着一把红伞。

端公还没有来回喜神,新娘就不能踏进婆家的门,甚至连院坝也不能靠近。

关于喜神的传说是这样的,喜神原本是拜北斗星神门下修炼的一个虔诚女子,修道成仙时,北斗星君询问她是否有什么要求,女子以手抿口,笑而不答。北斗星君误以为她是祈要胡须,就赐了她长须,因为她笑时呈喜像而封为喜神,因有长须,不再让凡人看到她的形象,从此喜神专司喜庆,却不显神形。所以,喜神最大的特点是没有具体的形象,也没有专门的庙宇,高度抽象。

对喜神的敬奉在各种礼俗活动中均很常见,尤其在民间的婚礼中,西南片区一直盛行。

婚礼中的喜神,主要针对新娘家的。出娘家的时候,娘家的喜神就一路车马护送,确保新娘大吉大利。到了婆家之后,必须将其迅速送返。倘若喜神一直在婆家逗留,新娘就会有可能出现异象。

至于会出现什么异象,三公没有说明,我年纪太小,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

香案已经摆好,民间但凡上了年纪的人都会。一张四方桌,上面摆放着一个升子,里面装着米,然后插着香烛,道具很简单,程序也不繁琐。

我和三公在老鹰山做过几场法师,大多数村民都认得我。

“三公没来?”

管事是小队的组长王大明,是新郎的堂叔,四十多岁,很和善地问我。

看来,不只是我一个人叫三公为三公。三公仿佛是一个权威的代号。

“我师父去塘寨了,这个事情由我来做。”

“哦哦……”

王大明还是笑着,不过笑的诚意不是太够。看得出,他对我这个稚嫩的端公不太信任。

不过跟着三公的小半年,我也成为周边村寨的“名人”了,不到十七岁,身高一米八三,帅气聪慧。这是很多人对我的印象。

王大明心里再由不爽,最终也没表现出来。也许是不看僧面看佛面吧。

我仔细一看,才发现结婚的人居然是王筱雪的哥哥王华,心里就有点不爽。

王筱雪是我的中学同学,从初二到初三,我给她写过几十封情书,她多没有回过一个字。后来被王华发现后,曾经在某个赶场天,把我拦在电影院门口威胁过我,说再给他妹妹写些乱七八糟的,他就要狠狠揍我一顿。

好在我大哥二哥及时得到消息,带着村子里的几个小伙子过来把我带走,事情才没有恶化。

我的两个哥哥不是怕人伤我,而是怕我伤人。

但是后来王筱雪也警告过我,说他哥哥买了一把小叉子,也就是书面语说的匕首,专门对付我的,叫我以后不要再给她写信了。

十个王华十把匕首多不一定伤得了我,但是王筱雪的一句话,却杀死了我的心。

那段懵懂的爱情因此无疾而终。

再看王筱雪,当年的校花还是那样的美丽,后脑勺的马尾辫子更长了,已经垂到屁股上;眼睫毛也更长了,完全盖住了大眼睛。两年不见,她又长高了许多,应该有一米六七了吧,而且漂亮了许多……不,她已经漂亮的不能再漂亮了。

老鹰山是什么风水宝地,咋就孕育出这个一个美人?

我不敢看她,看上一眼,下面就会出现情况,**有点小,胀得难受。

王筱雪已经考上了高中,寒假才回家的,半年时间我几次在老鹰山做事情,都没有碰到过她。

如今的我却当上了端公,王筱雪不可能再用正眼看我了。

一码归一码,这个喜神我得好好的回,越是这样的关系,我就要把事情做得越好。

考取高中,不一定就能考上大学。而我干了端公的行当,就一定会当上掌坛师的。

王华也看清楚是我了,眉头皱了一下,但没说话。

这是办喜事,我是来回喜神的。

燃好了香烛,烧了九张纸钱,我也懒得掏出揣在帆布书包里的小本本,朗声就吟诵起回喜神的偈语。

日吉时良,天地开张,新娘到此,车马还乡……

这点小事还难得了我吗?

但是就在收场的时候,王家突然出事了。

回了喜神,我却忽略了各路神仙,还有前来王家看热闹、蹭吃蹭喝的鬼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