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第二个贼人

“要不这样吧,哥你看行不行哈……”

肥坨最终咬牙决定:“反正现在这洞道也打不开了,我也回不去,当然,要回去我们也是一到回去对吧。我觉得呢,捕快我就不当了,不过我可以先跟跟着你混一阵子,相当于联防队员那个意思,既不愁吃不愁喝,但是也不受约束,我就有时间探寻打开洞道的办法和返回去的通道了。哥你看行不?”

我无可奈何地点着头:“这个……我看行。”

于是,青峰城的捕快房里,多了一个憨态可掬的跟班。

转眼到了三月,华夏国有没有像是前一阵肥坨分析的那样烽烟四起,我不知道,反正青峰城里还是一如既往的稳定。毕竟这里是李家的天下,拥有十万精兵,地理独特,人心向善。可谓是占全了天时地利人和等诸多因素。

青峰城相对独立,四面环山,水路垄断,不到三十万的人口就拥兵十万,可以说,这里就是一个独立的小王国,就算各方诸侯想要借道青峰城,也得仔细掂量掂量。

但是我隐约感觉到,青峰城看似平静,其实暗流涌动。虽然我搞不清楚外面其它县,谁会敢来打扰这份宁静。彭弶彧倒也是一直“按兵不动”,但我分明嗅到了晚风里裹挟着的异味。

血腥味,还有鬼怪的气息……

有资格和李然叫板的,也只有彭弶彧了,不过彭弶彧拥有的,也只是一个他自己都不是太明晰的身份空壳。

华夏国王子的身份,即使过了三千年,一旦暴露依然会引来杀身之祸。

我的家住在柳月湾,房子是公家分给我的两层阁楼六间房,外加一块院坝和一个客厅,典雅精致,门前的柳月河就是青峰城的母亲河,蜿蜒贯穿青峰城,流向遥远的西北山。

我的身份还是男一号捕快,十六年了,我已经习惯了平淡的生活,懒得去管明争暗斗,更是懒得和武捕头去争权夺利。做男一号好,不操心,很逍遥,不承受上面压下面骂的那种尴尬和郁闷,而且待遇还不错,挺好!

就是差个女人。

这天我正在家里休息,肥坨急吼吼的跑了上来。他住在下面一层,我住在二层,挺好,我还有个免费的男保姆。

“哥,出事了出事了。”

肥坨的一惊一乍,扰乱了我欣赏河边垂柳的心情,于是懒洋洋地放下茶杯,侧过身子,不悦地说:“大惊小怪,青峰城会有什么大事让你这般着急?”

“哥,又有一个盗金贼出现了。”

“哦?又有?”

肥坨知识面广,可是咬文爵字不如我。一句“又有”,差点就成了不打自招。

“哦……嘿嘿。”

肥坨挠着后脑,尴尬的笑了笑:“不是又有,是第一次出现。”

随即紧张地说:“哥,听说那个盗金贼,也是从西岳峰那边过来的。”

“好啊!”

我突然站起身来,走向肥坨:“去看看是不是我们那边的人?”

我们那边,好遥远的21世纪。

……

“打死他,打死他。”

“闵捕快来了,闵捕快来了!”

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三个月前的一幕再次上演。

盗金贼还是躺在巷道里,不过不是当初肥坨躺的那条巷子,穿的也不是21世纪的服装。

头上倒是带着一顶草帽,把脸庞遮挡着。

但是,他的怀里除了有几个金元宝,还抱着一把大刀。

这是在挑衅我吗?

不对,这是对青峰县城极大的侮辱。

“打死他,打死他……”

人们愤怒地叫嚣着,却无人敢靠近。

青峰城的百姓过惯了安宁的日子,每天劳作吃饭抱孩子搂老婆,却没有人愿意习武。

有着十万精兵保护,还有我们三十多名捕快,市民们人人各司其职,高枕无忧。

但是现在出现了盗金贼,而且短短三个月出现了两次,对于路不拾遗的青峰城民众来说,恐慌就是自然的了。

既然有刀,我就要谨慎一点,没必要像当初对待肥坨那样,挨近去用手揭开他的帽子看他的面目了。

不过,也不能当众揭开他的真面目,万一这人又是穿越过来的老相识呢。

于是张开双臂挡开众人,尽最大可能让人们离得远一些。然后一抬手掌,一招隔空打物揭开那人的草帽,却不认识。

的确是个古人。

那人眉清目秀,身子微微颤了一下,抬手稳住差点掉落的帽子,又挡住了脸庞,轻言细语地说了一声:“何人扰我清梦?”

我冷笑一声:“呵呵,这大街上也能做梦,还是清梦?本捕快带你去一个睡觉的地方?”

“还是这里好,你们县衙的牢房,本公子睡不习惯。”

说罢居然侧了一下身子,靠着墙壁又是一副准备长睡的架势。

再好的脾气也经不起他这般折腾,既然不是穿越过来的,那么就有可能是附近的其它县流窜过来的盗贼了。

青峰城的人,从来不会做偷抢之事,就连富商彭弶彧想谋一个商会会长的职务,都是用自家女儿换来的。

旁边的肥坨忍不住了,提起一把自制的斧头,“啪”的一声就砸在那盗贼的面前,青石板当场碎裂,石渣飞溅到盗贼身后的墙壁上,砸出几颗火星儿。

“大胆蟊贼,敢到我青峰城胡作非为,还不速速受擒。”

盗贼揭开帽子,眯着眼睛看着眼前的肥坨,纳闷地问道:“你说什么?蟊贼?”

身子一动,哐当几声,原本堆在怀里的几个金元宝掉在了地上。

青峰城的风气就是这么好,人们发现盗贼的时候,其实他已经睡着了,金元宝就摆在面前,当初肥坨也是这样。

要是多点心眼的人,完全没有必要去惊扰他,悄悄咪咪的就把金元宝拿走了,别人也不会发现,发现了平分就是。反正1990年那一阵,我就是这样想的。

可惜没机会这样干过。

但是青峰城民风淳朴,视偷盗抢劫为天下大不耻的行为,人人得而诛之。

“啊……金元宝?”

我数了一下,这厮的金元宝比肥坨那次的少,可惜了肥坨的十二个金元宝我全部充公了,这三个月来,我的肠子一直绞得隐隐作痛。

好在肥坨的背包里还有十二个。

不过话说回来,我在青峰城有吃有喝有阁楼,所有的一切都有公家提供,我拿金元宝来也没有什么用处。

除非回到公元21世纪。

那盗贼惊讶得两眼放光,嘴巴张得老大,疯子一般喃喃自语:“哈哈,金元宝金元宝,哈哈,发财了发财了。”

说罢伸手就要去抓地上的金元宝。

我顿时纳闷:这厮的表情告诉我,他似乎并不知道自己的怀抱里有金元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