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政治文明是指人们在政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关于政治法律制度、组织设施、国家组织管理方式等方面的有益成果,它表现为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和政治生活的进步与完善、社会关系的优化和公民权利的日趋扩大,反映了人类对社会关系的调控和调节水平的提高,体现的是人类在改造社会过程中处理的人与人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我党历来强调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并将之与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并列起来,应当视为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作出的重大理论与实践创新。

(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念的提出过程

马克思主义政治文明理论的探索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社会形态是一个有机整体,由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三个部分构成。社会形态的进步和更替,取决于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进步和实践的发展,并形成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这样三个基本领域。社会的政治文明是在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随着人类整体的社会实践发展变动的过程中形成和不断发展的。1844年11月,马克思在拟订的《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案中首次明确使用了“政治文明”的概念,指出人类社会整体文明作为改革客观世界的成果表现,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种文明形态的划分。马克思、恩克斯和列宁对政治文明中的根本性问题,即政治文明在阶级社会中的阶级属性,以及对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内核,都进行了系统、辨证、历史的分析,并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内容作了科学的论述。在马克思列宁主义许多经典著作如《〈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国家与革命》中,也都蕴含着丰富的政治文明思想。

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虽然从未使用过“政治文明”这一概念,但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我党面临着全新的政治建设任务,必然内含着对政治文明建设的相关探索。其中,首要的问题是社会主义中国应确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以及如何确立这种政治制度。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奠定的政治文明理论基础上,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政治文明观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其中包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从而奠定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文明的基础,为我们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政治文明形态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

改革开放以后,我党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建设构想。随着改革和建设的进行,我党越来越感到,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治的发展,物质文明的建设需要政治文明的协调进行。离开了政治体制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不可能取得成功。正如邓小平所强调的:“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因此,改革开放以后不久,邓小平就把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民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民主与法制紧密联系起来,并用日益完善的政治制度和法律把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领域中的民主原则、民主程序予以确认和固定下来,从而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到重要日程上来。1985年,他在总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的内政方针政策时说: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1986年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又指出:高度民主是社会主义的伟大目标之一,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体现。民主和法制、纪律密不可分。这些内容虽未使用政治文明的概念,但体现了政治文明的思想,实际上已经包括了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容。

江泽民就任党的总书记以后,一直十分重视政治文明建设问题。1996年,江泽民在参加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的党员负责同志会议上的讲话中突出地谈到“讲政治”的问题。他说:我们讲的政治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没有离开政治的经济,也没有离开经济的政治。没有强力的政治保证,经济建设是搞不好的。在理论界的推动下,自2001年起,江泽民开始正式使用“政治文明”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概念,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的重要论断。2002年5月31日,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在这里,他正式使用了“政治文明”的概念。2002年7月16日,江泽民在考察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讲话中又进一步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进程,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设的进程。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又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一起,确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强调三个文明建设应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从而确定了“三个文明一起抓”的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战略格局。

(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意义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党的一贯主张,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

1.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题中之义

马克思主义一向把社会看作是发展的有机体,该机体由三大体系构成: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社会就是在这三者的有机结合和运动中形成和发展的。而从文明的角度去审视社会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最初表征,不仅表现为劳动产品的剩余和文字的使用,而且还表现为阶级、等级的分野和国家权力的产生。人类文明的进化发展,总是表现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三个方面的协同发展,三者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其中,政治文明是整个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社会的进步状态,不只是物质的进步和文化的进步,还必须包括政治的进步。政治文明不仅是人类文明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或影响着其他两个文明乃至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人类社会的发展,应当是三个文明的协调和谐发展。没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社会主义社会注定是一个残缺不全的社会。在新中国建立之初,毛泽东就把“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同时确定为国家宪法的两个基本原则

。邓小平则特别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从本质上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2.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文明进步的有效途径

从人类社会的进程看,政治文明是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是人类在政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明成果,其内涵主要体现在政治文化观念、政治法律制度和政治实践行为三个方面。首先,从文化观念层面看,政治文明必须从政治文化保障上给予公民真正的权利和自由。而使公民的个人政治文化权利不受国家权力的侵犯,正是政治文明的体现。因为从文化观念方面来说,政治文明体现的是民主、平等、自由、人权等观念,追求的是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其次,从法律制度层面来看,政治文明应当包括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和与之配套的政治法律运行机制、监督机制。政治文明要充分体现民主,其制度上的表现就是建立广泛而平等的政治参与体系。而政治文明的制度设置正好给予和满足了人民平等参与依法治国的机会。第三,从实践行为层面看,政治文明表现为廉洁、高效、民主的行政活动等。政治文明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建立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保障机制,体现民主政治的公平、正义准则,并为依法治国提供广泛性、纲领性的规范措施。从上述意义上说,政治文明的实行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更是实现社会进步的有效途径。

3.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和保障

相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言,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既是目的,也是手段,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首先,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和基本内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起来。其次,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因为政治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的主要内容。政治主体所进行的全部政治实践活动,都是围绕政治制度这一核心问题展开的。建立和巩固政治制度是一切政治活动和政治斗争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政治制度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和作用,无论是在广度、深度或强度上,都是其他规范所无法比拟的。政治制度以其特有的结构形式和功能,影响、制约着社会其他社会制度发挥作用的程度和范围,以其特有的权威引导和保证社会的发展方向。如果不加强政治文明建设,政治制度文明对社会发展的协调、整合和控制作用就得不到充分发挥,社会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就可能处于无序状态,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4.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政治文明对于国家长治久安的保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通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制定的宪法来合理配置权力,确保政治制度、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的有序运行,从而既防止国家权力滥用,又保证国家机关能够有足够的权力维持公共秩序和管理社会事务,防止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的崩溃。第二,通过实行人民当家作主和广泛参与来规范和监督政党行为,促进党的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而促使民主政治健康发展。第三,通过依法治国来建立权力监督机制,确保党和政府的组成及其活动符合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并根据宪法和法律对违法乱纪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确保国家的社会政治稳定。

(三)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举措

绝大多数的社会主义国家,尤其像中国这样的国家,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如何在这样的国情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文明,是马克思主义,也是人类文明在21世纪发展中面临的全新课题。中国共产党为追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已奋斗了80余年,并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比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等等。这些历史经验的积累和传承,对于当今和今后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启迪作用,从而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明确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基本举措。

1.基本前提:政治意识文明建设

加强政治意识文明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前提和基本条件。政治意识文明是政治文明的观念形态,是政治意识的进步状态。它在政治文明结构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国家制度的创设、施行,以及对公民个人的政治行为起着主导作用。政治文明建设的实践表明,政治文明的提升状况如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达与否,同社会范围内包括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等在内的政治意识的强弱密切相关。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把政治意识的培育当作已经解决了的问题,或者当作是无需解决的问题,从而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造成了深刻影响,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留下了极为深刻的教训。当前,培育先进的政治意识,首先要以人类的基本价值为取向。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他们对政治价值取向的选择是自由、自主的,但是这种选择必须遵循党的基本路线的规范,否则,人民的政治意识取向就会失去方向。为此,我们必须维护和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坚持和巩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这对于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方向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由于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根深蒂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这种封建专制主义的残余仍然有很大的影响,家长制、官本位、领导职务终身制、人身依附关系、文化领域中的专制主义作风等封建社会的政治意识在人们的头脑中远没有消除,这就必然导致人们的民主意识和民主习惯比较淡薄,民主生活比较单一和不够成熟。因此,现阶段应坚持不懈地肃清封建专制主义的残余影响,并把它作为提高人们政治意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关键环节:制度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制度,按其性质与范围可分为基本制度、一般制度和具体规章制度。制度体现为某种办事的规律,它要求有关人员必须共同遵守。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正是制度威力之所在。制度文明作为规范与节制人们行为的一种尺度,是文明结构的中介要素,是一定社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有什么样的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就有什么样的制度文明。同时,制度文明也具有相对独立性,有自己特定的发展规律,是整个社会文明发展的根本

保障和关键所在。

我国人民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确立、巩固和发展,必须适应本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必须同本国的历史、民族特点和文化传统相适应。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本质是相同的,但实现和发展的具体形式需要适合本国国情,必然丰富多彩。坚定不移地走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得以健康发展、永葆活力的重要保证。我们应该在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完善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相适应、适合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使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本质核心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主实际。当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不会是一蹴而就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社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也有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只有根据经济文化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要求,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才能保持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生机和活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在凸现中国特色的同时,也要注意研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和经验。我国社会主义是建立在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之上的,需要大量吸收和借鉴人类优秀文明的成果,包括资本主义的先进的政治文明成果。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只有在不断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合理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才能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3.基本原则:渐进式发展

综观当今世界,无论是资本主义政治文明还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需要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民主发展到今天的形式和内容,都经历了二三百年的不断变革。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充分考虑我国政治发展的历史与现实特点及社会的承受能力,经历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邓小平当初在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同时,就指出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化过程是个长期、艰巨的过程。他说:“实现民主和法制,同实现四个现代化一样,不能用大跃进的做法,不能用‘大鸣大放’的做法。就是说,一定要有步骤,有领导。”之所以必须遵循渐进式的发展原则,是因为民主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民主的发展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和文化结构,必然受到生产力和科学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特别是象中国这样一个领土广袤、地理环境复杂、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并不具备在短时间内建立起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政治的基础:第一,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社会能否建立起稳固的民主政治,不是仅靠政治精英的意愿和一部民主宪法就能实现的。完善的市场经济和强大的经济实力是民主政治得以建立和稳固的必要前提和物质基础。我国虽然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但正在形成中的市场体制还极不完善,我国的经济实力还不够强,这极大制约了我国政治文明水平的提高。第二,历史基础还很脆弱。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顽固地维系了两千多年,以皇权为轴心的封建官僚体制也相当充分,正如邓小平所说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律传统很少。解放以后,人民民主权利也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甚至在个别时期还遭到严重践踏,这使得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基础也很脆弱。第三,群众基础薄弱。现代民主政治的正常发展以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为支撑。民众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并合法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是实现政治民主化不可或缺的条件。但是,我国公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离社会主义民主化的期待还有相当一段的距离。以上各种因素的制约,使得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必然呈现出长期性和渐进性的特点。

当然,进行渐进性的政治文明建设与政治改革,决不是回避现实的问题。对于政治发展中所遇到的矛盾和阻力,我们应该积极应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在成熟的时机和地方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的战略。这种战略不是那种以见微知著的方式预先设计好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而是在众多问题中采取哪个成熟就优先解决哪个问题的办法。实践证明,这是完全正确、非常有效的。

4.重要支撑:党内民主建设

在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下,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构成社会主义民主的两个基本方面。人民民主涉及不同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以及不同民族的广大人民群众,由于他们的生活水平、利益追求、政治素质、文化程度都存在较大差异,其发展的程度、水平,尤其是发展的速度必然是有限的。而作为政治文明主体的党,由于党的先进性质和党员的构成状况,党内民主可以比国家民主或人民民主发展的更快一点。作为现代政治的产物,政党是政治文明的建设者,是推进民主政治的工具,因而其本身更应当是民主的。而党内民主的良性发展,将对人民民主产生积极影响。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赖以发展的基础,也是政治文明发展的起点和关键。党内民主的不断推进,必将带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这是由中国共产党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核心地位所决定的。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不仅是党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选择,是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之路。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加强执政党的建设,做到依章治党。这正像邓小平所指出的: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党内民主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完善和切实执行党内的各种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要使党的各级领导真正由党员或党员代表选举产生,真正对自己所领导的党员和人民群众负责。其中,首要的是要健全和发展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把党内民主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并落到实处。毛泽东早在建国之初就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是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种局面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的很长时期内一直没有出现。“大跃进”中毛泽东对“反冒进”的无端指责,庐山会议上对彭德怀的错误批判,“**”的全面爆发,都表明当时党内民主生活是很不正常的。今后,我们必须吸取历史教训,大力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这是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大局的一个大问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