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

身为洛维尔领的财务官,是一件很幸运,但又很不幸的事。

回想当初,我带着领主大人卖水车赚来的两万金币,第一次外出为洛维尔采购物资时,心里却想着这不过是领主大人一时运气,等花光这笔钱,领地又会回到原本死气沉沉的模样了吧?

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竟然见证了领地从一无所有,到金库日渐充盈,建立自己的制造业,并独占整个冰冻高原贸易权的全过程。

而我,也以最快的速度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支商队的负责人,在新开辟的商路中大赚特赚。

对一个商人而言,没有比这更幸运的事了吧?

不幸的是,领主大人是我见过最会赚钱,但也最会花钱的人。也许今天他赚回来五百万金币,明天就有可能花出去一千万!

天呐,所以我永远都搞不懂的一点就是,那些金币怎么能在一夜之间就消失无踪。

难道领主大人其实不是人类,而是某种以金币为食的异世界生物吗?

所以每次我翻看那些数字大起大落的收支账目时,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脑血管像在坐过山车一样。

我想,再这么下去我一定会短命,而且绝对是死于脑溢血。

3月27日

虽然身为财务官,管理着领地的金库,但我却有一个更重要的工作,那就是率领商队往返于领地和冰冻高原之间,努力填补领主大人恐怖的资金窟窿。

虽然很辛苦,但我更喜欢这份工作,毕竟比起那些看一眼就能让我半死的账簿,外出经商就安全多了,而且还能碰到很多意想不到的事。

比如说,今天我遇到的这个人。

和往常一样,我率领商队出发前往冰冻高原,由于领主大人在野蛮人中的崇高威信,这条商路已经发展得非常成熟。

只不过领地现在还找不到别的可以信赖,又能主持大局的商人,所以仍然必须由我亲自率队。当然,我也很享受这个过程就是了。

今天傍晚,我们按既定行程在一个小镇歇息。

说是小镇,其实它更像一个村庄,几十户人家的镇上只有一家旅店。不过因为它恰好位于我们的商路上,加上距离合适,因此就成了商队固定的休息场所。

安顿下来后,我和随行的守备队员们仍然按照惯例,到旅店的酒馆喝上一杯。据老板说,也只有每隔几个月我们的商队到来,这里才会热闹一些。

就在大家开怀畅饮时,酒馆里另一个客人突然走到我们这桌。

“你们是洛维尔的人吧?”他指着守备队员们皮甲上的领地徽章问。

我们往返这条商路已经很多次了,所以这也不是什么秘密。于是我点点头:“是啊,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那是个四十多岁的男子,穿着很旧的外套,头发已经有些花白了,浑身风尘仆仆,看起来很落拓的样子。

“啊……不,没有,其实自从听说洛维尔的商队会经过这里,我已经在旅店等了三天了。”男子窘迫的挠着头,有些紧张的道。

我立刻明白了他想做什么,事实上,这种人我已经遇到过很多了。他们都是一些落魄的小商贩,或是破产的商人,希望藉由加入商队,在冰冻高原的贸易中赚一笔。

“不好意思,我们的商队暂时不缺人手。”我委婉的拒绝了他。

哪知那个男子却摇摇头:“您误会了,我并不是这个意思。事实上,我以前曾在洛维尔呆过,后来离开了,今天只是想问问领地的近况。”

这倒令我有些意外,他在这里等我们三天,只是为了打听领地的现状吗?

“可以吗?”就在我胡思乱想时,那个男子指了指我身旁的座位。

我突然对他也产生了兴趣,于是点点头。

男子坐下后,我替他叫了一杯麦酒,他感激的向我点点头,但却没有说话,只是一口一口的抿着酒液,不知在想些什么。

我没有催促他,因为我感觉到,他的身上一定有什么故事。

“听说,自从老领主的儿子当上领主后,洛维尔比过去富裕多了,是吗?”好一会儿,他终于轻轻的开口了。

我说:“是啊,现在的领主大人,已经是伯爵了,洛维尔也不再是以前那个贫穷的小领地。我想你既然知道我们的商队,多少应该有所了解才对。”

“是啊,是啊。”男子尴尬的笑笑,好像自己问了个多余的问题。

看样子,他似乎并没有事先想好要问些什么,因此这句话后,又陷入了沉默。

“你说你以前在洛维尔呆过,那在领地里做些什么?”我决定开口问他。

男子楞了一下,这才道:“也……也没什么,就是做点小生意。后来、后来就离开了。”

看得出他没有说实话,而且离开的原因,我猜多半也是因为贫困吧?

不过我并没有点破,而是问:“现在领地不比从前了,领主大人也很欢迎外面的商人去做生意。既然你以前在领地呆过,为什么不回去呢?”

看得出,男子也想过这个问题,他苦涩的笑了笑:“回不去了,唉,总之当初发生了一些事,我已经没办法再回去了。”

那一刹那,他的眼睛里满是懊恼和悔恨,我不禁开始猜想,在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会让这个人一步也不敢踏入洛维尔,打听消息也只能在半路等我们这支商队。

这时,那个男子突然道:“对了,我记得领地里有个叫梅茜的女人,她现在还好吗?”

虽然他装作不经意的提起这句话,但我却本能的感到,这才是他真正想问的事。

“梅茜大婶开了一家旅店,生意很好。”我回答说。

“是么,那太好了。”男子缓缓的呼了口气,就像解决了一件自己非常在意的事。

“她好像还有个女儿吧?”男子再次“不经意”的提起。

“你是说朱莉吗?”

“她、她还好吗?”已经顾不得掩饰,男子急切的问道。

我嗯了一声:“她也很好,现在在梅茜大婶的店里帮忙。”

“朱莉也长大了啊。”男子轻声的自言自语,他以为我没听到。

“你认识梅茜大婶?”我终于忍不住问。

男子有些慌张的点点头,又摇摇头:“是……哦不,也不是很熟,只是想起领地的事,顺便问问罢了。”

似乎怕我再追问下去,他很快从兜里掏出一个东西放到桌上:“这个,请你回去的时候,替我交给梅茜。当初我欠了她一些东西,已经没办法还清了,这个就当是一点补偿吧。”

跟着不等我说话,他匆匆起身离开了酒馆。

现在,我坐在客房里写下这篇日记,手边就放着男子要给交给梅茜大婶的东西。

那是一枚戒指,虽然是金子的,但很小,也没镶嵌宝石,显然并不怎么值钱。然而戒指被保存得很好,看得出即使落拓成现在这副模样,那个男子也没有把它卖掉换钱。

我不禁想,他和梅茜大婶究竟有什么关系呢?

看来,那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傍晚发生的这件事,严格来说,在我这些年的经历中算不上什么特别的事件。但我想,即使过了很久,我也不会忘记这个落拓的男人,还有这枚戒指吧。

附:晚些时候,我本打算再找这个男人谈一谈,旅店的主人却告诉我,他已经连夜离开了小镇,不知去向。

因为打仗,最近外面很混乱,希望他平安无事。

4月4日

又到白熊部落了。

全靠领主大人在野蛮人中建立的良好关系,进入冰冻高原后,我们能在这里得到充分的休息和给养,并把不适合在雪地行走的马匹替换下来,将货物装上披毛兽,送往雪原城。

然后,在装满冰冻高原的特产归来后,又在这里将披毛兽换成马匹,运回洛维尔。

可以说,从第一次贸易开始,这里就成为我们进入冰冻高原的重要前站。

而部落里的人,除了赚取不菲的佣金,还可以首先从商队交换自己需要的东西,因此随着部落一天天兴旺,这些野蛮人对我们也越来越欢迎。

今天,我们像往常一样受到了整个部落的欢迎,狂欢的宴会一直持续到深夜,现在我的头还因为饮酒过度,有些发晕。

尽管身上裹着厚厚的白熊皮衣,但我仍然不适应这里的严寒气候,天知道这些野蛮人是怎么在这种恶劣环境中生存的。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第一次来这儿做生意时的事。

记得那时,这条贸易路线刚刚开通,无论是对洛维尔还是野蛮人来说,都意义重大,当我满怀期待的率领商队进入冰冻高原,第一站就是白熊部落。

自然,我受到了他们热烈的欢迎,第一次感受到野蛮人那种毫无保留的真诚情谊,让商队里所有人都非常感动。

不像现在,那时刚刚接触冰冻高原严寒气候的我,可冻得够呛,即使紧挨着火堆,也忍不住全身发抖。

看出我的难受,族长杰姆拉说:“这样可不行,小伙子,你太瘦弱了,要是进入高原腹地,非冻死不可。这样吧,今晚我让雷娜去你的帐篷。”

雷娜是杰姆拉族长的孙女,一个很漂亮的野蛮人少女。

“去、去我的帐篷?”我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杰姆拉族长却理所当然的样子:“有什么好惊讶的,对于尊贵的客人,我们从来都会献上最好的东西。”

最好的东西?献上?雷娜?

那一刻,我的脑子里立刻想到一个流传很久的传说,当尊贵的客人来到部落时,这些野蛮人会献上自己的女儿或者妻子去侍寝,以示敬意。

难道杰姆拉看我冻得受不了,打算让雷娜去给我暖被窝?

可是转念一想,但作为一个有教养的文明人,怎么能做出种随意玩弄别人孙女的事呢。

所以,我决定推辞:“不必了,我、我没事的。”

杰姆拉族长却满不在乎的说:“这有什么,当初索尔大人来,康特贝克的妻子也给他做过,雷娜的技术虽然没她好,但在族中也是数一数二的了。”

“什么?领主大人也做过?”我简直大惊失色。

杰姆拉哈哈笑道:“当然,索尔大人还说,他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个晚上呢。”

我果然还是比不上领主大人,身为一个男人,遇上这种好机会竟然还会犹豫,我……我真是禽兽不如。

所以,我毫不犹豫的决定追随领主大人的步伐,接受族长的好意。

于是当天晚上,我在无比的兴奋中等待着美丽的少女降临。

可是,少女没来,来的却是她的爷爷……

当看到撩开帐篷进来的杰姆拉,我的心直沉了去。

天呐,我就知道不会有这么好的事,显然他说献出雷娜云云,只是在跟我开玩笑罢了。

哪知他接下来的话,却让我无比希望这确实是个玩笑。

“真是对不起,雷娜有点不舒服,不能来给您做了,所以就让我来代替她吧。”杰姆拉族长一脸歉意。

“你……你来代替她!?”我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是啊,当上族长后,好久没做这种事了,现在就当回味一下,呵呵。”杰姆拉很高兴的说。

我却觉得自己都哭出来了:“不,多谢您的好意,但是不需要用我来回味吧……”

杰姆拉族长瞪着言道:“别婆婆妈妈的了,你还是不是个男人呢?”

呜呜呜……正因为我是个男人,所以才怕啊。

那一刻,我的心简直比外面的雪原还要冰冷。为什么?为什么领主大人是康特贝克的老婆,我却是这个老玻璃?

“好了,待会儿我会温柔一点的,快脱衣服吧。”杰姆拉族长挽起衣袖,露出两条毛茸茸的粗壮胳膊:“可能有点疼,不过忍一忍就过去了。”

“我知道自己躲不了了,领主大人,请看着吧,为了您的商路,我付出了多么巨大的代价。”

当时的我,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含着眼泪脱掉衣服,然后捂着后面,缓缓趴下……

当然,等杰姆拉族长动手,我才知道所谓的最好的东西,原来是一种叫冰晶蟒的御寒药,而只有抹上这种油脂,我这种体质较弱的外来人,才不会被冰冻高原的严寒冻死。

唔……该死,我干嘛要把这个写进日记?本来想永远忘掉的说。

总之,那晚的事,我一辈子也不会告诉其他人……

6月25日

“里德,你是不是该娶个老婆了?”

最近,越来越多的人跟我说这句话。

自从当上领地的财务官,并率领商队和野蛮人进行贸易后,我从提成里赚了很多钱,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在整个领地除了领主大人,我就是首富了。

所以,很多人都对我至今没有娶老婆感到很不可思议,在他们看来,一个成功且富有的商人还是单身,简直是不可原谅的。

因此,近来有很多人开始向我做媒,推销他们的女儿,妹妹,远房亲戚,甚至老妈!(该死,我看起来那么像对熟女有兴趣吗?)

但我都一一回绝了,除了我暂时还没有结婚的打算外,主要就是,我其实有自己喜欢的人。

啊啊,一说起这个,我的头就开始疼了,因为我喜欢的那个人,实在是个很麻烦的人物。

其实,说麻烦都是好的,严格来说,大多数人都会避之不及才对。

我的头又开始疼了。

这是我的私人日记,应该不会有谁看到才对,所以我就来讲讲她的事吧。她叫……她叫……唉,突然间怎么也无法写下那个名字,干脆就用“她”来代替好了,这样万一有谁看到日记,也不会知道我写的是谁。

她并不是洛维尔人,不过目前在洛维尔开了一家店,卖的都是自己做的东西,不过因为某些原因,经营状况并不是很好。

事实上,一开始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觉得她很可怕,不仅是她的性格,还有她那些足以吓死人的古怪作品。

不过和那些可以躲开她的人不同,由于商队领导的身份,我很不幸被她给盯上了,所以她经常请求(好吧,我实话实说,是逼迫)我替她买一些原材料什么的。

因此接触多了以后,我发现抛开那叫人头疼的性格以及怪异的念头,她其实是个很不错的女孩,美丽,聪明,充满活力,且毅力坚强(或者说是倔强?钻牛角尖?)。

反正,我渐渐的发现,我不可避免的被她吸引住了。

而且,如果她能抛开那些奇怪的坚持,发明一些更普通一些的东西的话,凭我的商业才能,我们合作一定会赚到无数的金币。

算了,不说这些了,我的爱情并不是为了金钱。

总之,因为这些原因,我一直都不敢对她表白,因为我几乎可以预见那将会是个什么样的糟糕结果。

没错,我现在还只能像个小学生一样暗恋她。

如果只是这些问题,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真爱可以克服一切困难。但最要命的就是,她对爱情的迟钝,比她的脾气还要叫人受不了。

比如今天,就发生了一件让我很郁闷的事。

前阵子率商队外出,她像往常一样托我带一些原料,于是我觉得,这是个打破局面的好机会。

于是我精心挑选了一件送给她的礼物,那是一条矮人手工制作的项链,顶端镶嵌了一块打磨成心型的独角兽角,传说这种圣洁的魔兽是爱情的守护神。

据卖给我的矮人说,这条项链足以打动任何少女的芳心。我想,纵使她再迟钝,也该明白我的心意了吧?

于是,我将项链精心藏好,和那些原料一起送给了她。

不出所料,在检查原料时,她发现了那条“无意中”露出来的项链。

“我好像没订购这个吧?”她狐疑的拿起项链。

我说:“这是我送给你的。”

“白送的?”她立刻高兴起来,虽然和我想的有点偏差。

“是啊,它代表我对你的心……”我连忙按预先想好的台词说。

可惜没说完就被她打断了,她摸着吊坠问:“这是什么做的?”

“独角兽的角。”我只好回答。

“独角兽的角?真的吗?”她越发高兴了。

看来那个矮人说得果然没错,我赶紧趁热打铁:“对,它是爱情的守护神,我希望能亲手为你戴上……”

这一次,仍然没有说完。

嘭!

一声巨响打断了我本该完美的表白,她拿起铁锤一下将吊坠敲得粉碎,然后把那颗破碎的“心”丢进了坩埚。

“运气真好,我找这玩意儿很久了,今天终于可以做那个搁置已久的试验了。”她一边拍着手,一边转身。

“对了,刚刚你说啥?”

“没……我是说,能帮你完成实验,我也很高兴……”

那一刻,我的心也像吊坠一样破碎,然后在锅里狠狠煎熬。

唉,又失败了。

或许,我应该更直接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