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的目光都聚集在麻子爷的身上,没有人注意到年轻人的动作。

麻子爷也被扶到了躺椅上。约莫过了有五分钟,麻子爷孙女的身影从路口闪了出来,哭着朝麻子爷跑来。

麻子爷咧着嘴笑了笑,眼睛慢慢闭上,永远定格在了躺椅上。最终,麻子爷也没有戴上孙女亲手织的帽子。

阴差拘魂,阎王叫人三更死,绝不留人到五更。那个戴着眼镜看起来瘦瘦弱弱的年轻人,竟然可以让两个拘魂阴差拖延上几分钟,虽然最终没有满足老人临终愿望,但确实已经很不简单了。此刻我再抬头张望,哪里还有那年轻人的身影?

麻子爷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女趴在躺椅上嚎啕大哭,我的眼泪也不禁从眼眶流出。在麻子爷孙女的手中,找不到他要等的那顶帽子。是啊,老人盼了一年多的帽子,竟然成了最后的念想。我在想,如果帽子是孙女的念想,麻子爷会让她等一年吗?

我心中有些难言的惆怅,轻叹口气,转身朝着胖子大盘鸡走去,无意间看到街边上一个奇怪的乞丐。要说在城中村碰到乞丐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可这个乞丐确实挺特别。

他三十五六岁,头、脸和身上都很干净,甚至可以说是帅气,穿一身阿迪达斯的运动装,眼睛闭着,双手摊开,双腿跏趺盘在一个黑色方形的坐垫上,神情相当庄严。要不是放在他前面的大瓷碗,还真看不出来他是个要饭的。不过说实话,这种行乞的方式倒实在是别致,听旁边人说他已经一动不动盘在这里好几个小时了,别说吃饭上厕所,就连眼皮都没有眨过一下。

人们都纷纷猜测着他的身份,有人说是化缘的居士,也有人说是修道的道士,更有人说是行为艺术或者是乞丐的骗钱伎俩,甚至说是神经病的也大有人在,不过还是有善男信女在他的瓷碗里丢钱施舍。我之所以想到他是乞丐,完全是心里第一反应。

说实话我是挺反感那些职业乞丐的,但这哥们倒是让我有些吃惊,不是他乞讨的方式有多么标新立异,而是能一动不动盘坐几个小时,一定是个中里手。之所以这样说,当然有我的原因。

练习过静坐的人都知道,静坐分为散坐和盘坐,而他这种双腿跏趺坐,没有几年功夫是做不来的。静坐时间的长短,也有很深的讲究。大体来说从初学乍练到一门深入,按照每次静坐的时间长短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学者每次静坐能达到四十五分钟就很不容易了,不过这种程度也算不得什么,学名叫做粗心住,虽然能够体验到一些静坐的功用和乐趣,但是严格来说,只能算是介于入门和不入门之间。至于有些能够盘坐半个小时就敢自称大师,到处讲学授徒的家伙,恐怕连坐功的门都没有梦到。随着功夫的加深,每次静坐都能达到两个小时以上,这才算是

真正入门,也能窥到个中玄机,也才有资格以修道者自处。如果每次能够静坐六个小时以上,才可以算是登堂入室,修功才算达到一定境界,但距离自得禅定之乐,还有不小的距离。而要真正成为大师级的人物,更需得大定,入定十几年的都有。不过大机缘也不是我辈寻常人所能轻见的。

我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现钞,一张一块的,一张十块的。本来想放一元意思下就行了,又忍不住同情心泛滥,心想如果不是遇到什么难处,谁会出门行乞呀?就算是这哥们在搞行为艺术,这么长时间不吃不喝的,也该鼓励鼓励,不觉竟将十块的投到了瓷碗里。我还在等着他对我说声谢谢,可他竟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

我心中立刻一阵不爽,你妹啊,哪有这样的施舍,十块钱你好歹说声谢谢呗,我也觉得有种成就感。看着他石雕一样纹丝不动,顿时有种伸手把瓷碗里的钱再拿回来的冲动,看你还睁不睁眼睛看我,真不知道是懒还是在装逼。但终归我还是忍住了伸出的手,哎,屌丝情结啊,十块钱足够我吃顿饭了。

我提着东西回到宿舍,阿杜已经等得着急了,不耐烦地说:“靠,你是去买酒啊,还是去酿酒啊,再晚来一会儿,我儿子都生出来了。”

“是吗,我看你还是先给我找个嫂子再说吧。”我笑着说。丫的还想儿子,连媳妇不知道在那个丈母娘家养着呢。

我们一人撕了一只鸡腿,美滋滋地啃着。这滋味,绝对比洋快餐要爽口的多。

“干了。”我们共同碰了一杯。

虽然经常出差做业务,我也就是半斤的酒量,阿杜和我差不多。我们啃着鸡腿,憧憬着理想,畅想着人生,倒也惬意。不过这种惬意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

“我要回老家了,过两天就辞职。”阿杜说,微红的脸上满是不舍。

前几天电话里就听阿杜提到过要辞职回家,好好陪陪爸爸妈妈。前些天奶奶离世,姐姐也跟着走了,这无论对那个家庭来说,都是不可承受的痛苦。特别是阿杜的爸爸妈妈,白发人送黑发人,更是肝肠寸断。

阿杜这一走,这里又少了一个朋友。刚毕业的时候,桑园住的同学有十几个,天天过的都很热闹。现在呢,搬走的搬走,回家的回家,坚持在这里的就剩下我们两个了。不过到了年底,我也要重新找别的地方住了。

大学四年同学,毕业三年合租,突然要分开了,心里无尽的不舍。不过没有办法,生活,就得勇于承担家的责任。我虽然知道阿杜要回去,可没有想到会这么快。突然听他说出来,心里很不是滋味,竟然搞的有点像是生死离别一样。

“妈妈到现在还接受不了姐姐去世的噩耗,天天在家里以泪洗面,我是他们唯一的儿子,该回到她身边陪她。”阿

杜又喝了一口,满眼忍不住的悲伤。

“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珍惜好身边的人,照顾好咱爸咱妈。”说着,我的泪水也不住在眼眶打转。

“来,不提这些不开心的,喝,一醉解千愁。”我说。

我们共同举杯,一瓶酒很快就被消灭了。我们又把金星新一代打开,一味地喝着。

人在喝酒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

“下去溜达溜达。”阿杜透过玻璃窗户俯视外面熙熙攘攘行人。

“那走着。”我说着穿上外套。

一般来说我们喝完酒就该睡觉了,可能是阿杜的心里还是无法释怀,在满怀希望奋战了三年的地方,一旦要离开,多少会有些眷恋,临走前更显得依依不舍。我们下了楼,发现不远处那个盘坐的乞丐竟然还在哪里,仍旧像个雕塑一样一动不动,在这个热闹的街道上显得特别突兀。真他妈敬业,我心里骂了一句。

晚上的城中村,一片热闹的景象,混迹在城市最底层的人们,拖着忙碌了一天的疲惫,在大排档要碗烩面,再来瓶啤酒,虽然简单,却怡然自乐。有时候想想,人们的追求总是那么高远,生活却从来都是如此简单。

人来人往,熙攘嘈杂的街道,我和阿杜散着浑身的酒气,聊着走着,漫无目的。

城中村的美女也确实不少,就当是繁闹中的一丝丝清凉点缀,总显得那样养眼。看大排档里一个个子高挑长发及腰面容姣好的女孩对着瓶吹掉整瓶啤酒,一下就镇住了旁边几拨儿大老爷们,不是因为酒量,而是因为气势,真豪爽,真汉子,女汉子!

“找媳妇就得找这样的,要身材有身材,要模样有模样,要脸蛋有脸蛋,要气度有气度,还尼玛真豪情,看着就爽。”阿杜那神情,好像那位豪放美女就是她媳妇儿一样,心里玩儿陶醉呢。

“我是怕你这小身板儿罩不住啊,哈哈。”我笑着说他,换来他满眼的鄙夷。

“哥们不但要罩住,还得让她服服帖帖。”阿杜好像信心满怀。

我和阿杜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豪放美女,脚步竟然在大排档前停下了。这时,一个脖子里戴着条粗大的金链子,头上染着黄毛,左臂上还有个蝎子纹身的中年汉子朝豪放美女走过去,粗壮的胳膊往桌子上一摆,大排档老板赶紧又递过去一筐啤酒。

“真丫想抽他。”阿杜忿忿地说。

“你真当她是你媳妇了,哈哈。”我嘲笑着阿杜,也注意着金链男,心里不免有点担心豪放美女。

金链男故意和豪放美女搭讪,豪放美女身边的几个人,倒像是她的朋友,一个个看起来义愤填膺,有个小伙子更是腮帮都憋得鼓鼓的,就是没有一个敢替她出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