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代言人的事一定下,品牌相关活动便风风火火地展开了。合约一签,黎洛第二周就重返巴黎,继续之前差点黄掉的平面广告拍摄。

品牌方也是松了口气,先前的方案都是围绕黎洛的个人特色和风格量身定做的,要是真换了人,就得统统推翻重来,或者重新找一个风格类似的人选,谈何容易。因此能够继续合作,两方都觉得来之不易,都拿出了十二万分的劲头推动项目的进展,忙前忙后马不停蹄。

唯一一个提不起劲儿来的,大概只有主角黎洛本人。

“嘶……好冷,我到底为什么要来遭这个罪。”

他裹紧了大衣,往避风的地方疾步走,指尖都在抖。

邓良忙不迭地跟着走过去,递上保温杯:“洛哥,喝两口热水,当心别感冒。”

黎洛接过杯子拧开,里头的热气蒸腾而起,遇着寒冷的空气化为袅袅白雾。

这才刚开春,气温还没回升多少,品牌方就丧心病狂地让他穿着单薄的衬衫站在高楼屋顶拍时尚大片,冽冽寒风吹得他发丝散乱,头痛欲裂,冻得眼睛都发红了,不自觉地目露狠光,照理说应该是瞪谁谁发怵。

可摄影师却举起大拇指叽里呱啦地用法语夸了一通,他听不懂,让随行翻译一翻,才知摄影师说的是:“眼神太棒了!很高傲!很野性!请保持!”

“……”

高傲本傲野性本野的黎大少爷此刻正蹲在墙角,瑟瑟发抖地缩在大衣里,捧着个保温杯吹热气,从远处看,活脱脱一个沧桑的中年老干部。

“靠,就不能换个地方吗?就不能用PS换背景吗?”黎洛喝了两口热水,胃里才算热起来,“还有几套要拍啊?”

“还有五套衣服,洛哥你忍忍吧。”

邓良也没办法,黎洛拍摄时就穿着一件单衣,连暖贴都没法贴。虽说在大冷天拍外景对普通模特来说是稀松平常的事,但黎洛毕竟不是职业模特,是个明星。

还是个从小养尊处优、特别不上进、能不吃苦就不吃苦的大明星。

他能答应拍摄并在这种“恶劣环境”下坚持到现在,都已经堪称他明星生涯可歌可泣的敬业之举了。

好在黎洛抱怨归抱怨,倒是没耍大少爷脾气,摄影师的指示一一照做,终于到傍晚时,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了全部拍摄任务。

“洛哥你想吃哪家餐厅?”邓良划拉着手机给他看,上面是一家家巴黎的招牌餐厅,“你今天这么累,一定要吃好点犒劳自己。”

黎洛疲惫地靠在保姆车的座椅上,椅背已经调整到了最低,揉了会儿太阳穴,道:“你们去吃吧,给我打包点回来,我先去酒店睡一觉,头痛死了。”

坐在另侧的金仁检阅着笔记本里的行程安排,道:“嗯,休息很重要,明天我们五点就得起了,然后飞英国,到拍摄地预计八点,做完妆造九点半,然后——”

“打住打住!”黎洛受不了,“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先让我歇一会儿行不行?”

金仁又“嗯”了声,果真不说了,转而盯着笔记本迅速地打起了字,也不知道在和谁汇报工作。

黎洛心里嗤了声,闭上眼,懒得去想些有的没的,徒添烦扰。

第二天到达英国之后,来接他们的车直接将他们一行人从机场送往拍摄地。

黎洛困得要死,在车上睡了大半程路,快到的时候才被邓良喊醒。

他打着哈欠半睁开眼,迷迷瞪瞪地往车窗外看,目光逐渐聚焦,意识慢慢回笼,突然发现,这条路……好像很眼熟。

“我们要去的拍摄地在哪条街?”他问。

金仁迅速报了个街道名。

黎洛这下彻底醒了。

这条街……距离他的大学就一两公里。

段明炀以前租的房子就在这条街上。

车窗外的街景迅速略过,大致上还是记忆中熟悉的景色,不过也有些许变化,街道上曾经老旧的房子要么被重新粉刷过了,要么就是拆了之后建了别的。比如这趟行程的拍摄地建筑名他就没印象,想来应该也是这几年里新建的。

车子继续往前开,经过某个位置时,黎洛不由地凝聚心神望过去。

那栋出租屋……也没了。

变成了一家西餐厅,餐厅很漂亮也很有情调,外边竖着一排围栏,上头整齐地摆放着盆栽,种着太阳花和洋桔梗之类的各色鲜花。打开木门走进去,店外边有几张露天的桌子,不少客人正围着桌子坐着,边吃饭边聊天,享受着和煦温暖的初春阳光。

光看这场景,谁能想到这儿几年前是一栋楼梯间连照明灯都没有的破败居民楼呢?

段明炀要是看到自己昔日居住的出租屋改建成了如今这般美好的地方,会怎么想?

估计只会嗤之以鼻,或许还会说:“这种小餐厅根本赚不了什么钱,不如建点别的。”

毕竟他这人,是没有一丁点情调的。

黎洛曾经不止一次觉得,似乎全天下浪漫的行为在段明炀眼里,都是无聊的把戏、虚假的情谊。

但有一次例外。

那时他已经追了段明炀好些日子了,一开始还挺热情来劲儿,每晚只要有空,几乎都会兴冲冲地去那家gay吧报道。这事儿在富二代圈里传得沸沸扬扬,把他爸气得够呛,完美达成目的。

其实他去酒吧也不做什么,无非就是逮住段明炀聊东聊西,逮不住就坐在吧台安安静静地喝果汁,玩手机游戏打发时间,一晚上能换三四款游戏,充个万把块不足为奇。

段明炀的打工结束时间不固定,有时候十一二点,有时候凌晨一两点,甚至两三点。黎洛问了吧台的调酒师,才知道打工是算时薪的,段明炀第二天一大早有课的话就会早点结束,没课就稍微晚点回去。

不过在黎洛看来,为了那么点儿微不足道的时薪而每天工作至深夜,简直是浪费青春浪费精力。他好几次等得不耐烦了,都想把自己的白金卡甩给段明炀,说:“本少爷给你发工资行不行?这点钱也配让我等这么久?”

但他最终还是默念了好几遍“人设不能崩人设不能崩”,把火气忍了回去。

段明炀像是全然不知道他等得有多无聊多心累似的,每次下了班就面无表情地跟他说一句“我走了”,接着便径自回家了。还得黎洛追上去,跟在后头巴巴地问:“我可以跟你回去吗?”

他就想拍一张和段明炀一起躺**的照片,回头再被他爸逼去相亲的时候可以拿出来骗骗他爸。

然而除了第一次之外,段明炀再也没同意过。

有一晚,黎洛倔脾气上来了,被段明炀再度拒之门外后,学着电视剧里痴情的主角,硬是在楼下等了一个多小时,指望着段明炀也像电视剧里演的一样,从窗口看见他之后下来找他,心疼又无奈地将他领回屋。

可他毕竟不是在演电视剧,也并没有对段明炀痴情。

天空刚下了点毛毛雨,他就受不了打道回府了。

从那之后,他对段明炀的热情也被那几滴雨浇灭了些。

人心都是肉长的,谁也忍不了天天这么热脸贴冷屁股,况且他本就心高气傲。虽说计划的是死缠烂打的剧本,可黎洛潜意识里总觉得自己是放下-身份去追人的,段明炀既然知道了他家境优渥,在留学生圈有点地位,就算拒绝也该委婉客气些,这样冷漠对他,实在有点拎不清。

于是每天报道渐渐变成了隔三差五报道。不去酒吧的日子,黎洛又和原先的狐朋狗友聚到了一起,出去寻欢作乐,喝酒赛车。久违的纸醉金迷更令他觉得,之前的苦苦等待简直卑微可笑得不忍回首。

他黎大少爷要什么样的男人女人找不到?一个连笑一下都不肯的冰山哪儿值得他费尽心思地去焐热。

他想通之后出去连疯了几夜,整整一个礼拜没去酒吧,顶着疲倦的面容、打着大哈欠去上课,却在通往教学楼的林荫大道上撞见了段明炀。

黎洛愣了愣,习惯性地挂上了纯善的笑容,走上前打招呼:“明炀,早啊!”

段明炀不知为何脸色也不太好看,像是很多天都没休息,眼睛下方泛出青黑,更显阴郁。

“早吗?现在十一点了。”

说话的语气也是阴沉沉的,败兴。

黎洛维持着笑意,心里却已经想走了,并且他有预感,这一走,以后可能再也不会去那家酒吧了。

“也是,不早了,我要迟到了,先走一步,拜拜!”

“等等。”段明炀却忽然叫住了他。

“啊?什么事?”

“你的钱包落在酒吧了,有空去拿。”

“我钱包?”黎洛困惑。

他怎么没察觉自己丢了钱包?哦,也对,他有好几个钱包,每个里面都放了卡和现金,估计一时没找到就顺手拿了个别的,没往心里去。

“你怎么知道那是我的钱包?”

“里面夹了张照片,是你和你妈的合照。”段明炀的神色似乎有些鄙夷,“这么重要的东西都能丢。”

黎洛不太爽他的语气,带着点刺回:“是挺重要的,不过我每个钱包里都夹了照片,家里还有电子备份,丢了也不要紧。”

段明炀皱眉:“那你到底要不要?不要我扔了。”

“要啊,我今晚去一趟,谢谢你啦。”

“没事。”

段明炀走远后,黎洛脸上的笑意慢慢褪去。

明明只是个穷学生而已,装什么高高在上?口气态度里的傲劲儿比他还足。

今晚绝对是最后一次去酒吧了,拿好钱包就走,一秒都不想多耽搁,他还得去物色条新奶狗呢。

一定比这家伙听话。

这段回忆杀保证是有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