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未来的大姐大

“你他妈才是鬼。”

听村里的老人说,身体虚,阳气不足,容易看到鬼。

这里是看守所,说不定有一不小心死在这里的女人,阴魂不散化着鬼。

据说,鬼害人,是利用你的欲望,我现在的欲望不就是饥饿得想吃一块又香又甜的饼吗。

心中正胆怯地琢磨着,走道里的女人忽然开口,话语很粗鲁,声音却很好听,清脆悦耳,显然岁数不大。

不是鬼就好,我急忙走到窗前,手抓着铁栅栏,看得清晰一点,是个十七八岁的姑娘,瓜子脸大眼,显得很瘦,眼睛却很有神,在昏暗的光线下都很明亮。

她身上的衣服白色带着细细的条纹,刚才模糊中看成洁白的了。

“你是谁,在这干什么?”

我虽然是第一次进派出所,但也知道,半夜三更的,这地方就连值班的都睡了,不会有一位小姑娘在走道上瞎逛。

“我叫马春花,和你一样,是被关在这里的。”姑娘嘴唇薄薄的,很能说的那种,一边说一边抖了抖身上的衣服:“这一身就是这里的囚服,我都穿过很多次了,难看死了,他们也不知道换个时尚点的。”

她说得轻描淡写,却让我震惊得张大嘴:“这地方你常来?”

“当然。”马春花说得很随意:“也不是很多啦,一年来过七八次还是有的。”

“一年七八次?”

我更加惊讶,像我这样规规矩矩读书的少年,进派出所都是很新鲜,常客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你瞪着眼干什么?”马春花轻声笑起来,抬手拂了一下脸颊上的秀发,肌肤看起来很细嫩:“是不是觉得我不是好人。”

“不,不。你看起来很好看。”

我脱口而出,摆了摆手,很好看和是不是好人,似乎不是答案,但我就是直觉马春花确实算是很漂亮,相貌长成这样的,不应该是恶人。

相由心生,这好像是佛家的观点。

“我哪里好看啦。”马春花的声音变得娇柔一点,挺了挺身体,隔着宽松的衣服,胸口依然显得很高耸,似乎在向我示威。

我没想到看起来很瘦的小姑娘,竟然有不亚于乡下奶过孩子少妇的高耸,心里跳了一下,脸上微微发热,急忙移开目光,讪讪说道:“好看就是好看,哪能拆开来说,就像一朵**的花,一瓣一瓣就是落叶飘零了。”

“你说得文绉绉的,不像我,大字不识几个。”马春花似乎有点感慨,伸手把手中的饼递给我:“给,奖励你的。”

“谢谢。”我说得客气,动作却毫不客气,一把接过饼,塞进嘴里大口吃着,吃得很猛,噎了一下,忍不住伸了伸脖子。

“慢点,没人和你抢,怎么一点不斯文了。”

说着,马春花递给我一瓶水,我打开瓶盖,仰脸咕咚咕咚喝着。

咔嚓,门响了一下,我急忙扭身观看,马春花缓缓走了进来。

我再次见鬼似的看着她,这里的锁拦不住她,不用问也就知道半夜三更她怎么会在看守所来回走动了。

不过在这阴沉沉的地方,半夜三更有人陪着,也是很欣慰的事情,至少心里不害怕孤单,微微踏实了一点。

马春花手里提着一个方便袋,里面有很多东西,她直接放在**,打开,竟然是几样冷菜,还有一瓶酒。

“来,我们喝几口。”马春花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和她秀气的脸颊有点不相配,晃动着打开的酒瓶:“今晚我们也算有缘,为了所谓的狗屁缘分干一杯。”

一个姑娘家,一副江湖豪侠的样子,我当然也不示弱,只是,没有筷子,也没有酒杯、、、、、

我正犹豫着,马春花对着酒瓶喝了一口,又把酒瓶递给我,示意我也喝一口,她自己则直接用手抓着冷菜塞进嘴里。

一位算是漂亮的姑娘,却做着很野蛮的动作,看起来有点可爱的豪爽。

我也不客气,对着酒瓶喝起来。

在我的印象里,一个酒瓶,你来我往,和亲嘴也差不多吧,她不在乎,我也就不用矫情。

但,酒瓶靠在嘴上,我的眼睛还是情不自禁瞄了一下马春花红润的嘴唇。

女人的嘴唇,亲上去不知什么滋味,那个我真的没有过,想起来都有点慌慌的心跳。

初吻,在少年的心中总是懵懂而美好,充满向往。

酒很辣,我微微呛了一下,马春花的眼色有点不屑,我立即好胜地又喝了一大口。

大男人,不能被一个姑娘瞧不起吧。

“你是为什么进来的?”

酒喝下去,身上似乎暖喝了一点,思绪活跃起来,我开始对马春花好奇,看着她因喝酒变得红润 娇媚的脸颊,随口问。

“打架。”马春花挥了一下手臂:“那帮狗日的打一个乡下老奶奶,我就用砖头砸破一个家伙的脑袋。”

马春花的话让我有点吃惊,看不出来,一个瘦瘦的小姑娘,竟然很能打。

“你看着我干嘛,是不是怀疑我。”马春花瞥了我一眼,大声说道:“你在长风镇打听一下,没有谁不知道我马春花的,从小就在街上混,我开始也不敢打架,看到人家打架还会躲着,那一次有人欺负我,被我一砖头砸晕,那是我第一次打架,被关了几天,很害怕。”

马春花喝了一口酒,擦了擦嘴,继续说道:“从派出所出来后,我发现有许多人竟然有点怕我,于是就明白,只要够狠,不管你有没有力气,都能混出个人样。”

“可你现在混得似乎不怎么样。”

几口酒下肚,我喝得有点晕,根据自己的判断,随口说着。

“你什么意思,瞧不起我。”马春花伸手拿过酒瓶,盯着我的脸,大有一言不合就砸在我脑袋上的意思。

“你误会了。”我急忙摆手:“我是说你一个小姑娘,一年进出派出所七八次,肯定只是凭自己冲动行事,这不算混得好。”

“那你认为什么样是混得好?”马春花放下酒瓶,继续盯着我。

“古人云,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为上策、、、、、、”我很自然想起书本上的话,脱口而出。

对于一些兵法谋略的书,我在学校比较喜欢,可能是自己身体不是很强壮,下意识寻找一种特别的方法来处理问题,避免武力。

“别他妈文绉绉的,说简单点。”马春花挥手打断我的话,粗鲁的语气和她清秀的样子一点不协调。

“就是说打架不能光靠蛮干,要用脑子,用自己的优势压制别人。”面对马春花的粗鲁,我只能苦笑一下,继续解释:“比如,成立一个自己的帮派,人多势众,遇到不顺眼的,站出来就能把别人吓尿,一句话,就能让一条街的混混不敢乱动,多威风。”

“说得好像有道理。”马春花微微点头。

“那是。”能被认可,我觉得很自豪,脱口而出:“我在学校可是高材生。”

其实,我也就喝点酒信口开河,没想到许多年后,无意中成就了一个江湖大姐大。

“有学问,以后有机会,做我的军师。”马春花很哥们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她那种大大咧咧的动作,我总觉得和她清秀的形象不相配,觉得怪怪的。

不过,我也是很大方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趁着酒劲,甚至搂了她一下。

那可是个货真价实的大姑娘,不管她怎么想,搂着她的时候,我感觉心里有点痒痒的。

那感觉,和李倩那样的少妇完全不一样。

衣服很单薄,手掌清晰感觉到她腰很细,肌肤富有弹性,温热柔软,似乎有电流透过手掌,直上我的心头,让我颤抖了一下。

在那个年代,苏北一个偏僻的地方,县城读书男女之间都很谨慎,拉拉手就算很好的关系,搂抱,想都别想。

没想到我在关押的时候,竟然有艳福。

是的,对于十六岁,情窦初开的我来说,搂一下姑娘都能让我激动。

我搂得很小心,同时观察着马春花的反应,马春花似乎没有察觉,一边喝酒一边笑着,笑得很大方,胸口高耸在颤动着,看得我一阵头晕,嗓子眼发干,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

年轻就是很美好,马春花清秀的脸颊,欢快的笑,颤动的胸,以及手底下她细腰的热热感觉,在我心中留下了很深的烙印,直到许多年以后,还是记忆犹新。

以后的岁月,即使和明星上床,我也觉得不如那次艳遇来得心跳激动。

那是属于那个年代特有的感觉,不可复制。

后来一次偶然提起,马春花坐在宽大办公室里老板椅上,一脸优雅的笑:“你小子以为我不知道吗,我是女人好不好,很敏感的。”

这是后来的话,不管相不相信,在当时我没感觉到任何敏感的反应,她只是继续喝酒,和我说着她一些打架的事情。

当时,我的手掌试着摸了一下她的小腹,就一下立即松开,还想继续摸其他地方,但是我不敢。

毕竟只是个十六岁的农村大男孩,还是很规矩的学生。

趁人喝酒,偷摸是不道德的事情。

那时我真是很规矩的孩子,规矩得许多年后来想起来都有点后悔。

“我忘记了,你是怎么进来的?”

酒很快就被喝完,我已经晕沉沉,站立不稳,马春花看着我,问了一句。

“强奸。”

我的思绪很直接简单,脱口而出。

听到我的话,马春花的眼睛一下子瞪得很大,嘴巴也微微张着,明显很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