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天王

到平原镇淮西军府库被围困的第四天,援军还没有来。

这也是王慎穿越到南宋的第五天。

在这五天之中,他时刻挣扎在生死线上,一刻不得休歇,精神上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作为一个心志坚强的现代人已是如此,更别说那些辎重兵了。

零伤亡的战斗极大的锻炼了部队,往昔这两百多人要么是后勤垃圾部队,要么是老实敦厚的民夫。经过四天的鏖战,精气神如同一把刚磨砺出的宝刀,焕发出咄咄逼人的气势,全然没有当初的唯唯诺诺,懦弱胆怯模样。

如果再经历过几场这样的血战,说不定还真锻炼出一支精锐来。可见,军队是一支需要不断用战斗和胜利来喂养的猛兽,否则,即便是猛虎也会变成家猫。

只是,人力有时而穷,神臂弓弓力极大,射程远,穿透力强,单靠双手根本没办法上弦。在使用的时候需要用脚蹬在顶端圆环,用腰力开弓,还得使用杠杆和滑轮原理。

三天不间隙的战斗下来,士卒中不少人的手指都被弓弦割破了,缠上布条子,有人还疼得直不起腰了。另外,超过三十具弩机因为使用过度而损坏。

物质上的问题都是小事,王慎和陆灿当初承诺只需要守住府库一天,援军就回到来。现在都是第四天了,郦琼的主力还没有到。士卒发现这场零伤亡的战役甚是简单,简直就是娱乐性极强的游戏,一个个都打得兴高采烈。

这几日王慎的手段他们是见识到的,对于这个统军大将有一种盲目的信任甚至是崇拜。觉得只要有王副指挥使在,大家就伤不了死不了,敌人就算再多,获取这场胜利也不难事。

但怕就怕他们回过味了,士气崩溃甚至起了内讧。

兵法上说,不守无援之城。如果没有援军,即便守军战斗力再强,终归是一个死字。

士兵们还好,性格暴躁乖戾的谷烈脸色越发阴沉,如同头顶的积雨云,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会雷霆爆发。好在这家伙也知道现在和王慎闹毫无意义,经过陆灿的劝解,隐忍不发,让王慎偷偷地松了一口气。

贼军在阵前丢下了一千多具尸体,每次战斗结束,就有士卒冲过去在死人身上摸索财物,大家都发了一笔小财。打到后来,随着尸体开始腐败,满天的苍蝇无时不在,臭气熏得人眼泪直流,大家再没有那个心思。只得用麻布蒙了口鼻,主动派人过去和贼军接洽,让他们派人过来收敛尸首。

贼人估计也是被臭得不行,况且阵前堆了这么多尸体也影响进攻,每日傍晚就会和辎重营休战半个时辰,掩埋死去的同伴。

雨还没有下来,已经大半年没下雨了,夏日的炎热积累的大量的水气,天上的乌云更黑,空气依旧凝滞不动,如同巨石压在王慎心中。

“援军怎么还没来,平原镇可是淮西军后勤补给线的枢纽,一旦被李昱截断,楚州那边就要缺粮了,淮西军主力也会军心不稳。郦琼竟然听之任之,难道他不怕刘光世的军法?没道理的,没道理的……”

王慎虽然有着穿越者的先知先觉,但这场战役在史书上只不过寥寥一笔带过,况辎重营不过是淮西军中一个小小的战斗单位,手头情报有限。整个淮西、淮北战场对于他来说,就好象是被头顶这些乌云掩盖了。

“如果郦琼还不来,这里守不了多久的。到那个时候,难道我真要死在这里?”他面上浮现出一丝苦笑:“我死了不要紧,可惜安娘和岳云……”

他不敢再想下去。

“呱呱……”血腥味除了引来大量的苍蝇,也引来成群的乌鸦。这些扁毛畜生不断落到府库屋顶,然后又不断飞起,叫得人将心都纠紧了。

除了乌鸦,还来了一只金雕。那浑身金黄色的畜生停在远处的栓马柱顶上,冷冷地看过来,就好象是在看一个死人。

王慎实在忍受不了这冰冷的眼神,提起弓,对着它就射了出去。

那只雕儿也是知机,见王慎手一扬,猛地蹿到苍穹飞远。

“道思箭术高明,每矢必中,今日怎么落了空?”陆灿走过来,他一身脏得厉害,两脚的布鞋早已经被顺着地势流来的人血沁成了黑色,走起路来发出轻微的“沙沙”声,有细微的黑色粉末落下。

王慎苦笑:“没劲了呀!”

“是的,大家都累了,没多少力气了。”陆灿轻轻叹息:“守军还没到,看来是没指望了。”

王慎心中苦涩,闭口不语。

陆灿用两人才能听到声音,说道:“这都四天了,看样子郦琼是不想发兵的。我们杀了他的外甥易杰,郦琼是要通过贼军的手借刀杀人。平原镇何等要紧,他为了私仇竟然置大局于不顾,小人!”

王慎犹豫:“要不……”

陆灿摇头:“不能撤,一撤就是全线动摇。到时候,刘平叔的军法须饶不了我。道思,知道你刚到平原镇那日我为什么要杀你吗?”

王慎:“自然知道,若是叫辎重营士卒知道李昱大军来袭,必然士气动摇,府库也保不住。平原镇一丢,淮西军被抄了后路,这仗也没办法打了。”

“是的,委屈道思了。”陆灿一脸的愧疚:“好在咱们已经守了四日,就算郦琼要害我等。贼军这么大动作须瞒不了刘平叔,想来楚州那边也有了应对之策。是的,咱们或许都会死,可也值了。”

说到这里,他一脸的严肃:“人生百年,草木一秋,任何人都是要走的。与其老于病榻,还不如轰轰烈烈一场,如此也不枉来这世上一遭。道思,能与你这等豪杰相识,不亦快哉!”

说罢就伸出手去。

王慎和他一握手,就看到陆灿眼睛里有晶莹的泪光闪动。

心中突地一酸,有一种说不出的东西涌上来。

大声道:“子馀,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天上那只大鹰厉声长啸,伸展着长长的翅膀乘着夏末的热风在战场上的天穹里盘旋滑翔,如同饱经战火的大旗。

金雕还在天空飞翔,一路向西。

大约滑行了十里地,有冷风袭来,上升热气流猛地消失。

前面是一道高高的土埂,长约数里,突然从一片平整的土地上横亘而起,不用问,自然是早年间修筑的引水渠道。

正是一个合适的休息场所,大鹰看准方向,缓缓朝水渠顶降去。

就在这个时候,在高高的水渠后面,它的鹰眼眼帘中突然出现一大片黑压压的队伍。

至少有五百人,都是精壮大汉。他们都整齐地坐在地上,四四方方,如同一个巨大的豆腐块。

在大汉身体左侧放着一个铠甲包,在右侧则是一匹正跪在地上休息的战马。

一根根马槊插在地上,密密麻麻,槊上的枪刃闪闪发光,连成一片金属的森林。

不用问,这是一支精锐到极处的骑兵部队。没有人说话,只风声呼呼从水渠上刮过。

比槊上枪刃更亮的是士卒们的眼神,听到鹰唳,三百勇士同时抬起头来。

仿佛被无数利刃刺中身体,金雕的身体在空中一晃。它意识到危险,再不敢停留,一拍翅膀,惊慌飞远。

水渠上有一颗大树,同下边剽悍的士兵们不同,一个文士打扮的中年人站在树下,一脸焦急地看着远方。

在他身边,两个全副武装的士卒也是同样的表情。

“怎么还不回来,怎么还不回来,荒唐,太荒唐了……”文士不住地搓着手,自言自语:“若是天王有个好歹,我该如何交代,如何交代啊?”

前面坡上的长草猛地一动,两个卫兵同时抽出步弓,搭上箭大喝:“什么人,出来!”

“是我。”有声音在草丛中传来,虽然不大,却异常浑厚,直震得人心血浮动。

“天王!”不但两个卫兵,就连那个文士也都惊喜地叫出声来。

“我回来了,哈哈,让你们等急了。”长草向两边分开,从里面走上来汗淋淋三人。

这三人都是衣衫褴褛,手提木棍,做农民打扮。

为首那人大约四十出头,身材不高,也就现代社会一米七十左右。也不像水渠下的骑兵们那样壮实。不过,他虽然瘦,却不弱。赤着的胳膊上全是肌肉,看起来如同钢筋铁骨一般。

文士急忙从卫兵手中接过一袭长衫朝那个中年汉子身上套去,口中不住道:“天王,糊涂啊!你是何等千金之躯,如何能学人当细作,混到李昱军中。兵凶战危,若你有个三长两短,我我我,我又该如何向大家交代?”

说着话,声音竟是哽咽了。

那个叫天王的人穿好衣衫,抹了一把额上的热汗,笑道:“陶子思,你少跟死了爹娘那样,俺李成可不吃你的马屁,什么千金之躯,我又算得了什么。对了,以前还做过大宋朝赵九赵官家的招捉使,至于现在嘛,就是个反贼。”

那个叫陶子思的人见李成大大咧咧自承是反贼,神情尴尬:“天王,这个这个……你是一军军主,你如果出了事,这么多袍泽弟兄也没个着落。”

“死不了,能杀我李成的人还没生出来呢!就算被他们发现我是何许人,难不成就凭那一万蟊贼也能留住我?”李成豪气干云地大笑,又一屁股坐在旁边一块石头上,接过陶子思递过来的茶水,咕咚咕咚灌了一气:“爽利!”

陶子思忙道:“是是是,天王乃是不世虎贲,些须李昱贼子就算识出你来,又能怎地?如何?”

李成将茶碗递给陶子思,一拍大腿:“有意思,这一仗直他娘有意思,开眼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