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华本纪

丁岳婵,唐国人。

丁家原是唐国江宁大户,家丁近百余人。七岁时家道中落,父亲悬梁自杀。管家因拖欠薪饷而将其**,后卖入青楼。从此,丁岳婵被逼日夜练习琴棋书画。

十三岁时学艺精湛,被安排接待客人。而此客人不是别人,正是曾与丁家门当户对、江宁另一大户庞家之子。两人虽素未谋面,却一见如故。庞家之子得知丁岳婵之身世,出银两将其赎出,并为其买房置业,从此将其供养。丁岳婵心生爱慕,与其共坠爱河,以身相许。

五年后的一天,庞家之子突然失联,连续七日未见其面。这日突然有暴徒闯入,名曰奉庞家之子之命,将房舍收回。原来,庞家之子已早有家室,只是贪图丁岳婵之美色,并未想过给她名分。至此,丁岳婵方知自己被他玩弄,不得已再度流落街头,无家可归。

次日,丁岳婵游走在城外护城河边,一时心中悲愤意欲寻死,巧被余正梅搭救。后经由其介绍,丁岳婵随其来到南浔。“南浔圣女”阎良姊亲授武功,希望她今后不会被人欺负。而丁岳婵资质平庸,努力学习两载却未见成效,因而放弃习武。

二十二岁时,阎良姊改“南浔圣女”为“南浔七圣女”,丁岳婵排行老四。

二十五岁时,曾经的救命恩人余正梅,趁大姐阎良姊不在南浔而出走,往宋军大营而去,意图前往蜀国宫廷盗取《剑华本纪》。其时,身边没有其她姐妹,阎良姊只得遣她将余正梅寻回。

途中结识司徒生,司徒生待她殷勤备至。回想起曾经之经历,丁岳婵始终不肯敞开心扉。然而,她却无法欺骗自己的内心,最终接受并与其相爱。丁岳婵穷尽所能,一心希望司徒生逐步向善,最终使其得以入赘南浔。两人相爱一生,共同抚养韩啸月之女韩靖香,终得善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