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正确义利观与国家利益至上的关系

一、正确义利观与西方利益观的区别

(一)国家利益原则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结束了欧洲三十年战争,在欧洲均势基础之上,确立了威斯特伐利亚均势秩序,奠定了民族国家的主权、领土与独立原则,就是各国必须尊重各主权国家的主权及领土完整。“国家对外主权概念的核心是不干涉原则,在这个基础上萌发了新的国际关系体系。根据对外主权原则,现代国际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得到了公认和强化,使国际法的地位从凌驾在国家之上转为根植于国家之间。”可见,民族国家的主权独立与领土完整是自近代以来就用国际法明文规定下来的了。

冷战结束以后,不以意识形态划线的思想居主导地位,国家利益重新置于外交的首位。这是世界范围思想意识的重要改变,也由此形成了国际关系理论关于国家利益原则的主流意识,就是无论任何国家在世界的风云变幻中都首先要考虑本国的国家利益。在民族国家还是国际关系主体的情况下这有它积极的一面,或者说也是必须的。但也有它消极的一面,或说这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各国在关心、考虑自己国家利益时的原则基础是什么?是只顾自己国家的利益而损害他国的利益,还是照顾和关切他国的利益?

(二)西方的国家利益观

西方的国家利益观遵从国家利益至上原则。西方自从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订以来,奠定了民族国家的主权、领土与独立原则以来,在国际关系中“国家利益至上”就是一个突出的原则,各国的外交政策及战略都是从符合本国的国家利益为出发点的。只是冷战期间由于意识形态的对抗,使得国家利益以意识形态划线,敌友分明。冷战结束后,国家利益重新置于各国外交政策的首要地位,大国间的合作以不违背“国家利益至上原则”为底线。但现实世界中一些实力强国却为了本国的利益,用领土补偿原则分割弱小国家,侵犯他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这体现了西方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矛盾和斗争,法律是制定下来了,但是在实际中,往往现实主义占上风,他们的 “没有永久的朋友,只有永久的利益”的外交理念常常在作怪,支配着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甚至为了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不惜武力入侵。这在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时期非常突出。“没有永久的朋友,只有永久的利益”也是西方利益观的真实写照。

再者,霸权稳定论代表着霸权国的利益观。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自由派经济学家查尔斯·金德尔伯格是霸权稳定论的始作俑者。他在《1929—1939世界经济萧条》(1971) 一书中率先提出了霸权稳定论,后来由罗伯特·吉尔平加以系统完善。金德尔伯格引用经济学的概念,把各国的民族利益看作是私人商品,而把世界经济的稳定视为全球商品。他认为国际公众商品包括,首先是和平,其次是开放的贸易体制,统一的度量衡和固定的汇率等。一个社会的公众商品通常是由政府提供的,但在无政府的国际社会中,只有那些大国才有能力提供国际上的公众商品。他在研究大危机中认识到大国应该承担起维护国际市场的责任。“小国没有经济实力,同时也不负有维持经济体系的责任,因此没有任何必要行使领导权”。它们只是国际经济体系中的“搭便车者”。中等大小的国家虽然“足以损害这个体系,但却不足以稳定它 ”。只有大国既有能力又有责任来领导国际经济体系,1914年以前这个大国是英国,二战以后则是美国。

罗伯特·吉尔平从收益角度论证了霸权国家为国际社会提供公共物品,从而加速了衰弱的趋势。他认为,为了支付提供公共商品的成本,霸主国家的经济剩余逐渐减少甚至消耗殆尽。根据经济学中边际收益递减法则,霸权国家在提供公共商品的成本与从中获取的收益是成反比,从而使霸主国在经济上逐渐无力负担提供公共商品的成本,进而迫不得已放弃霸主地位,让位于其他新崛起的更有竞争力

的新兴国家。“白搭车”是吉尔平分析霸权必衰的另一个原因。“由于存在白搭车者,霸主国往往长时间为保证公共商品的充分供应而付出了远远超出其应付的成本。因此,霸主国对‘白搭车者’感到不耐烦和失望。”白搭车者一方面从经济上加重了公共商品的成本负担,削弱了霸权国家的实力,另一方面又从道德和信心上使霸权国感到沮丧,失去了为国际社会提供自由经济体制的意欲和动力。

霸权稳定论的核心观点:一是大国是维持国际体系稳定的力量,中小国家只是“搭便车者”。二是霸权国家为了维护国际体系的稳定付出了巨大的成本代价,这成为霸权国家衰落的原因。三是霸权国家对“搭便车者”的不满,不愿意再承担提供公共物品所付出的代价。实际上霸权国为了维持霸权地位,不得不向国际社会提供公共物品,但其实与其提供的国内公共物品是两个概念,它并不是无私的奉献,而是要获取霸权利益。霸权国在认为没有获得霸权利益,是因为有“搭便车者”的缘故的思想是不正确的,认为“搭便车者”是造成霸权国衰落的原因之一也是错误的。这种国家利益观的心态是不正确的,也不利于正确处理国家间相互关系。实际上二战后,不只是霸权国家由于居于国际体系的权力中心,为稳定国际体系提供了公共产品,许多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大国如金砖国家,也积极融入国际体系,成为国际体系的积极建设者、贡献者,为稳定国际体系,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布雷顿森林体系,维护以联合国为主体的战后国际秩序及安全体系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稳定的货币体系和国际安全框架的最大受益国是霸权国。当然,和平稳定的国际体系和国际环境为各国的发展和繁荣都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全球化时代,西方利益观也没有根本改变,他们视自己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为国家利益的根本原则,但不尊重弱国小国的国家利益,甚至为了自己的国家利益而干涉他国内政,如通过颜色革命,对西亚北非和中东实行政治经济及文化霸权,来达到对其控制的目的,从而实现自己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是近代形成的重要的国际政治体系,奠定了国家间相互关系的国际政治体系的基石。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是以独立的民族国家为基础的国际关系体系,国家是国际政治的主要行为体。因此,尊重民族国家的独立、主权、平等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三)中国的国家利益观

我国的国家利益观主张国家利益的最高原则是尊重和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对外关系的基本原则是遵守国际法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的国家利益观,还包括和平建设自己的家园,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开展对外贸易及合作,在维护自己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关照他国利益的合理关切,努力促进世界和平,及维护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但由于时代不同、国际局势不同,各时期体现的维护国家利益战略重点不同。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坚决实行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以及中国的独立、主权与领土完整,努力改善中华民族的生存环境,及其“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方针;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通过“改革和开放”,发展经济,对外交流合作,实现国家利益。同时追求国内的稳定,国际环境的稳定、和平与安全。邓小平说:“中国要摆脱贫困,实现四个现代化,最关键的问题是需要稳定。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中国什么事也做不成。”强调从战略的角度,“本着既维护自身的国家利益,又尊重对方的国家利益的精神来处理所面临的各种的问题”;进入 21世纪,中国进一步强调利益攸关方,照顾、关切彼此的核心利益,实现双赢或多赢。提倡新安全观,以合作促安全,以及倡导正确义利观,实现互利共赢。党的十八大强调,中国将坚持把中国人民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共同应对全球挑战。中国将始终不渝奉

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通过深化合作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

习近平主席在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六十周年的大会上指出:“坚持主权平等。主权是国家独立的根本标志,也是国家利益的根本体现和可靠保证。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各国应该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这些都是硬道理,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弃,任何时候都不应动摇。”

可见,我们主张的正确义利观与西方利益观的根本区别在于,怎样看待国家利益,以及获得或实现国家利益的途径与方式的不同。

二、正确义利观与国家利益至上的关系

冷战结束后,国家利益重新成为影响国际关系的支配力量,具有决定意义。消除了两大意识形态的根本对立,解除了东西双方紧绷的神经,避免过于强调国际关系中的意识形态因素及其影响,有利于世界经济的正常交流与发展。国家利益重新成为国家对外政策的指导方针及最高原则。基辛格指出:“冷战胜利使美国进入了一个非常类似18、19世纪欧洲国家体制的世界,失去了强大的意识形态威胁或战略威胁,使得各国越来越以眼前的国家利益执行其外交政策。”

在对外关系中各国首先从是否符合和违背自己的国家利益原则出发是现实的选择,尤其事关国家的核心利益是不能动摇和屈服的,无可厚非。这与在国际关系中贯彻正确的义利观是不矛盾的,我们强调贯彻正确义利观是指不能为了自己国家的利益而损害他国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甚至靠发动战争来攫取他国资源和战略利益。这种作为是我们反对的和必须批判的。如美国在2003年发动的伊拉克战争,试图以战争塑造美国主导的单极霸权秩序的图谋并没有顺利实现,给世界带来了新的不安全因素,恐怖主义活动更加猖獗,在世界各地曼延。美国的霸权出现了困境,帝国统治的图谋无效。

因此,我们提倡在国际关系中要贯彻正确的义利观,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努力塑造公平、公正、民主合作的世界新秩序,构建和谐世界,这样才能保障世界的和平与可持续发展,世界人民才能共享和平与安全。

三、正确义利观与国家核心利益

中国提倡的正确义利观是要提倡义利兼顾、以义让利、互利共赢的思想理念,与西方国际关系理论追求的国家利益至上有本质区别:我们在事关国家领土主权等核心利益上,决不退让,但是我们反对的是见利忘义、为了自己国家的利益而干涉他国内政、甚至牺牲他国利益来获取本国利益的国家利益至上理论及行为。

我们坚决走和平发展道路,中国政府庄严承诺永远不称霸,中国不相信国强必霸的逻辑。要走出一条与西方资本主义强国不同的发展路径,不靠剥削、不靠殖民、不靠霸权。但是中国的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外部周边环境,我们最可望和平,但是绝不能以牺牲国家核心利益为代价。我们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决不会屈服外来压力。

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是中国外交的神圣使命。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在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捍卫民族尊严上的立场是一贯的。在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主席强调:“我们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这些话掷地有声,字字千钧,从根本上讲清了坚持和平发展与维护国家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

坚决捍卫国家核心利益的底线思维,要求我们必须建设强大的国防,坚决捍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习近平主席旗帜鲜明地指出,“军队必须准备打仗,必须打胜仗”。许多军人也积极表示,我国实行积极的防御政策,但是也绝不能让敌人打第二枪。只有用强大的力量震慑敌人,甚至反击侵略,才能用正义的力量战胜邪恶,保卫国家安全,捍卫世界和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