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正确义利观:国际关系新理念

一、正确义利观的理论内涵

中国梦是与各国人民和平友好的世界梦相融相通的。因此,为实现与世界各国人民和平相处、合作共赢,中国外交新理念中突出的思想为——正确义利观及亲、诚、惠、容外交理念。

中国外交新理念大力弘扬正确义利观,即在国际交往中,特别是在同发展国家交往中,坚持义利并举,义重于利。习近平主席访问非洲时提出对非合作要讲“真、实、亲、诚”四字箴言,强调中非合作的互利共赢性质,表示中国将不折不扣落实承诺,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重在帮助非洲国家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多元自主可持续发展;提出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规划和构想,是实现与发展中国家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具体体现。

2014年访问韩国时,习近平主席7月4日在首尔国立大学的演讲进一步阐述了中国倡导合作发展理念,在国际关系中践行正确义利观。“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在国际合作中,我们要注重利,更要注重义。中华民族历来主张“君子义以为质”,强调“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在国际关系中,要妥善处理义和利的关系。政治上,要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秉持公道正义,坚持平等相待。经济上,要立足全局、放眼长远,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既要让自己过得好,也要让别人过得好;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快速发展,不同国家和地区结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这就决定了我们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必须摒弃过时的零和思维,不能只追求你少我多、损人利己。只有义利兼顾才能义利兼得,只有义利平衡才能义利共赢。这些关于“义”和“利”相互关系的思想,具有强烈的中国道义观,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运用于当前新时代下关于国际关系的新理念,是处理不同国家间相互关系的正能量。

国务委员杨洁篪认为,正确处理“义”和“利”的关系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精髓,也是中华民族传承至今的道德准则,不仅是指导个人为人处世的重要原则,也是指导国家处理国际关系的重要原则。习近平同志秉承中华文化和新中国外交优良传统,针对我国与发展中国家和周边国家关系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强调在同这些国家发展关系时要树立正确义利观,政治上坚持正义、秉持公道、道义为先,经济上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对那些对我国长期友好而自身发展任务艰巨的周边和发展中国家,要更多地考虑到对方利益,不要损人利己,以邻为壑。

2014年1月10日,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与塞内加尔外长恩迪亚耶会谈后共同会见记者时指出,正确义利观是新时期中国外交的一面旗帜。义是指道义。中国在同非洲国家交往时应道义为先,坚持与非洲兄弟平等相待,真诚友好,重诺守信,更要为维护非洲的正当权利和合理诉求仗义执言。利是指互利。中国在与非洲国家交往时决不走殖民者的掠夺老路,决不效仿资本家的唯利是图作法,也不会像有的国家只是为实现自己的一己私利,而是愿与非洲兄弟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在此过程中,中方会更多考虑非洲国家的合理需求,力争通过合作让非洲早得利、多得利。在需要的时候,我们还要重义让利,甚至舍利取义。当年的坦赞铁路是正确义利观的一个典范,今

天屹立在亚的斯亚贝巴的非盟会议中心是另一个例证。王毅指出,正确义利观承继了中国外交的优良传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理念,已经成为中国与非洲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交往的重要指南,必将对中国与非洲、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产生深远影响。

二、正确义利观理念新在哪里

正确的义利观,新在哪里?与我们原来倡导的国际主义比较有什么不同吗?2013年3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接受国内外记者联合采访时强调:“中国人是讲爱国主义的,同时我们也是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胸怀的。”习近平主席提倡的在国际关系中贯彻正确的义利观,不是对我们原来提倡的国际主义的否定,而是针对和平与发展的新时代背景下,提出的我国的国家利益观,以及在国际关系领域里倡导的处理国家间相互关系的新理念。它是国际主义内核在新时代下的完美再现。2013年3月23日,习主席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中,高度赞扬了1939年来华援助抗战的苏联国际主义战士格里戈里·库里申科。2013年3月25日,在坦桑尼亚进行国事访问时,习主席专程来到援坦中国专家公墓,缅怀为中坦、中非友好事业献出宝贵生命的烈士们,并称赞这些援坦中国专家“用生命诠释了伟大的国际主义精神”。

国际主义是完全的无私奉献,有时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它是不计报酬的物质援助,以及国际主义的声援,还包括精神上的支持。这与当时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支援亚非拉被压迫人民的民族独立和解放的历史时代背景密切相联,与我们需要团结亚非拉人民一道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密切相关。在当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积极践行国际主义,无私援助亚非拉等第三世界的国家和人民。随着时代的变迁,国际形势的变化,时代主题的改变,我们的国家利益观也发生了变化和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正确的义利观就是应运而生的,它是针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国家利益至上原则的有益补充,以及对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行为的反对和鞭挞,它提倡义利兼顾、以义让利、互利共赢。

国家利益是国际政治的核心概念之一,是国家对外政策的基本动因,任何国家的对外关系与对外战略都首先从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出发。因此,我们认为国家利益包涵三个层次的问题。

第一,国家利益的内涵。我国学者阎学通在1996年《中国国家利益分析》中把国家利益分为四个方面或说国家利益主要是由安全、经济、政治和文化主要构成的。2008年他指出,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国家利益的排序不是固定不变的,此时期安全利益是中国的首要国家利益。安全利益的内容不再局限于军事相关的传统安全问题,而是增加了经济安全、环境安全、社会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内容。其中一些非传统安全问题又是与军事能力相关的,如恐怖主义和海盗威胁。2009年他指出,“增强国家能力是我国的核心利益”。

第二,对国家利益实现途径的认识。中国的国家利益观是和平建设自己的家园,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开展对外贸易及合作,在维护自己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努力维护世界和平,及维护各国人民共同利益。因此,我国国家利益的获得是通过维护自己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友好

交往中,通过互利互惠的贸易来获得。“中国的崛起方式一开始即强调共赢,完全不同于美国式的霸权方式。合作共赢不追求国家利益最大化,而强调互补式的相对获益,共同致富。中国一直主张一个国家的繁荣不可能建立于别国的贫困基础上。”而霸权国家是通过霸权的绝对利益来获取。特别是历史上的西方殖民者,是通过侵略战争,逼迫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签订不平等条约来攫取自己的国家利益。

第三,国家利益与国际主义、全人类利益的关系。毛泽东时代,更多的体现追求国家利益与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相结合,支援第三世界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反对霸权主义、反对帝国主义殖民统治的斗争。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国际主义在中国主要体现的是国际主义与爱国主义的高度结合。当然,毛泽东关于国际主义与爱国主义关系的思想也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根据国际形势时而有侧重。“毛泽东和斯大林一样都较为实际地从某一个区域性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角度来对待马克思主义,强调马克思主义与本国国情的结合,注重独立自主和国家主权在我党和我国政府对外政策中的基本地位;与邓小平等80年代以后的我党领导人相比,毛泽东较多地从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角度制订与推行中国的外交路线,不时地将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置于国家利益之上。我们认为,毛泽东这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国际主义是民族化了的国际主义,是与爱国主义高度结合的国际主义。”

随着冷战的结束,在国际关系领域各国都把国家利益又重新置于外交首位,以意识形态划线的思想被打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继续坚持反对霸权主义,反对强权政治,提出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两大主题,把主要工作重点转移到发展经济建设上来。进入21世纪,中国强调追求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把中国的发展与世界更紧密的联系起来,提出建设一个和谐世界,以及人类是命运共同体意识。胡锦涛在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G20峰会以及联合国等重要场合多次讲话都提出了保护人类环境以及关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主张及建议。习近平主席提出在国际关系中坚持正确的义利观,义利兼顾、以义让利、互利共赢。习主席在国际的多种场合,多次强调人类是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有学者认为从邓小平的“国际政治新秩序”到江泽民的“国际关系民主化”,再到胡锦涛提出的“和谐世界”,都反映了中国对于理想世界秩序的道德诉求,也表示了中国外交之国际义务的努力方向,无不体现了超出国家关怀之上的人类关怀,这是“新国际主义”的表现。“我们坚信,新时期我国外交应该是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的高度结合,在继续反对狭隘的、极端民族主义和霸权主义,继续遵循‘不当头’的战略方针的同时,不断开拓进取与制度创新,在维护至高无上的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同时,努力积极履行成长中的大国的合理和适当的国际责任。”“这种国际责任不是以世界革命主旨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延伸,而是以共同管理国际危机和建设全球社会为主旨的新型国际主义。时代主题变化了,国际主义的形式与内涵也变化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外交政策也突出地体现了这种“新国际主义”,积极提出国际关系新理念,积极参与全球的治理,为世界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欢迎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搭乘中国发展的列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