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九章 双龙枪

尚义路其实是个不错的落脚点,在废墟深处,相对安全,又有住的地方,对于中、小型组织和大型结石猎人团队来说,当成大本营还是很不错的。

缺点就是离青城不近不远,位置比较尴尬,没有建立中途落脚点的价值,以其在尚义路停留,还不如多走几天直接去青城,反正现在路途安全,不像过去那样,离开城市或废墟就可能遇到大量变异生物。

正是这些原因,使得尚义路的居民大量减少,城里什么都有,这里什么都没有,那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在青城睡马路都比住废墟好,实在不行就去伐木,现在伐木的薪水不如以前,但安全性也高了不少。

没有人就没有防御力,防虫难,防人更难,虽说在驿点闹事的人要被追究责任,可是等青城的人发现这里被屠,尸体都臭了,又去哪里找凶手?连冯隆升都不认识这伙人,说明他们不是在附近活动的,杀了人就走,根本找不到。

听到矮个大胡子赤果果的威胁,冯隆升沉着脸,吹了一声嘹亮的口哨。

路民走了大半,人少,不代表他们会任人宰割,对仍住在这里的人来说,尚义路是他们的家。

哨声过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周围一片寂静,并且持续了好一会。

冯隆升的眉头皱了起来,又看向了矮个大胡子,见对方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沉声道:“不是说我不乐意的话,你们会跟到外面再拿人,我的人呢?”

矮个子胡子笑着说道:“要是冯路头不乐意,我们绝对不会动手,一定会到外面再拿人的,只不过咱们先做了一些准备,以免拿人的时候被打扰。”

冯隆升没有说话,路民分成了两批,一批由狗牙带领,战斗力比较强;另一批在家里,有危险时用自制的弩从窗口往外射击,狗牙那批人听到口哨就应该出来的,现在看来已经出事了,藏在家里那批人不知道有没有事,如果他们没事,那么尚义路至少还有一战之力,只是打赢的机率非常渺茫。

能一声不吭的干掉狗牙他们,这些人的实力恐怕不弱。

“冯路头不用管这里的事了,我们离开好了。”周鼎一直站在冯隆升身后,这时终于开口。

他的想法不一样,那些人到底是不是为他妻子来的还得另说,齐云晓被抓住的消息不知是否属实,很有可能是用来引诱他们的假消息,目的就是把他们引过来,抓住一些,再把抓住他们的消息散播出去,那就不是假消息了。

“不。”冯隆升抬起手,示意周鼎别着急,说道:“他们要真是打算出去再拿人,就不会在这里露面,最多派一两个人来盯着,既然来了,还事先做了准备,就不单单是你们的事了,分明是针对我们来的。”

周鼎一想,觉得这话也有道理,他们前脚进来,这些人后脚就跟进来了,连他们是否会在尚义路住下都没有确定就急着要拿人,太不正常。

就在这时,有个人从一面残墙后跳出来,引得所有人都转过去看着他。

是狗牙,他捂着左腹部,用有些迷离的眼神扫视了一圈周围的人,轻蔑的说道:“想杀老子,可没那么……没那么……”

那口烂牙已经被鲜血染红了,看起来格外吓人,豪言壮语还没说完,就往前倒在了地上,额头撞出了“咚”的一声响。

矮个大胡子干笑了几十,又回过头来,对冯隆升说道:“冯路头真是老煳涂了,咱们能从你这里得什么呢?废墟里的破铜烂铁?碎砖头?还这些烂房子?你这里最值钱的也就那几匹马了,马我们不会要,骑着招麻烦,最多拿来吃了,可那几匹马可比您这老命值钱多了,为了吃马肉就得罪官家,划不来,既不要马,又不要房子,你说我们来这里除了那个女人,还能图什么?”

冯隆升笑道:“谁知道你们图什么?马不敢要,马尿倒是免费的,喝了也没人怪你们,呆会我亲自灌两壶给你。”

说着,他把手伸到门框处,伸出食指从门缝里勾出来一根银灰色的长棍,棍的两头有银色枪尖,是一把较为罕见的双头枪,尖与杆连接处没有挂红缨,方便隐藏。

这枪藏得巧妙,藏在了门与门杠连接的那一侧,是门与门框呈九十度时,正对着门边的那条边里,进出门的时候是看不到的,门不完全打开的话,哪怕坐在屋子里也看不到,门后有张桌子,门也没办法完全打开,而且藏在门缝里,正常情况下也没人会把手指头塞到那个地方,会有夹到的危险。

知道这把枪存在的人基本都死光了,冯隆升也已经很多年没用过这把枪,不过一拿上双头枪,他整个人的精神面貌都有了变化,多了几分气势,仿佛整个人都高了一截,壮了一圈。

周鼎有些惊讶,那些人也都露出了吃惊的神色,盯着那把漂亮的双头枪,仿佛能看到枪头的血光。

这是种很不错的一对多的武器,两边都有尖头,可以来回刺,不需要调转枪头,弥补了一些长武器被围攻时不灵便的弱点,枪尖也是罕见的十字型,穿刺力强,而且刺出来的窟窿很难缝合,枪杆也是金属制的,哪怕没有枪头,只是根棍子,挥舞起来威力也很大。

枪杆上有盘龙雕刻,一共两只,在尾巴对着枪尾,身体盘在枪杆上,脑袋对着枪的中心,中心处有一个圆球状的凸起,正是双龙戏珠的图案,这些雕饰增加了摩擦力,那颗圆球在拔枪时可以垫手,雕工十分精美,简直可以算是艺术品。

冯隆升提着双尖枪走到门外,周鼎跟了出去,关上门,在右手握住腰间刀柄的时候,整个人的气势同样发生了变化。

矮个大胡子盯着那把枪看了一会,笑道:“没想到,当年叱诧风云,独闯翼城营救同伴的的双龙枪马王爷,居然会改名换姓,藏在这里当一名路头,今天真是开了眼了。”

冯隆升冷笑道:“没想到还能有人记得我,我本来就叫冯隆升,化名去了两点而已,否则又怎么可能藏这么久,救同伴也是胡说八道,我本领不济,才闯了一半,连人都没见到就被打伤了,只好躲在这里苟且偷生,虽说伤一直没能好,不过对付你们这些猫三狗四也足够了。”

周鼎转头看了一眼冯隆升,就算那时消息闭塞,他也听说过双龙枪马王爷的事,闯到一半就受伤,听起来其实不怎么样,可当时他那些同伴要在市中心处死,他能从城外闯进城里,闯了一半受了伤,还能再逃出来,已经能够证明他的恐怖实力。

陈阵大闹翼城之后,就有人拿他和马王爷比较过,得出的结论还是陈阵要厉害得多,可陈阵是骨子,还是目前盘古大陆最有名的骨子,而冯隆升只是个普通人,敢闯翼城,无论是胆识还是实力,都令人佩服。

可矮个大胡子却并没有多少担心的神色,冷笑着说道:“咱们确实入不得马王爷法眼当年的马王爷,时间不侥人,这么多年过去了,马王爷的身体大概已经没办法和年轻时相比,不如这样吧,就把尚义路当作翼城,要是冯路头能闯出去,我给您磕头赔罪,要是闯不出去……咱们也不会大肆宣扬,就让神勇的马王爷永远活在别人心中好了。”

说完,他抬手放到嘴边,也吹了一声口哨,声音不如冯隆升的清亮,却也传遍了整条路。

哨声一响,就有无数人从残墙、砖堆、破屋、断柱后面转出来,每个人手里都拿着钢弩,迅速爬到附近的高点,占据了有利地型,抬弩瞄向了冯隆升和周鼎。

周鼎和心沉了下去,他的猜测是对的,那么多把钢弩,能把人撕成碎片,别说是闯出去,能走出十步就算是实力高超、运气极佳了。

冯隆升却面无惧色,笑道:“是你傻还是我傻?我为什么要闯出去?这里可是我的地盘,以前是路头,现在是驿承,你告诉我,我为什么要闯出去?”

“也对。”矮个大胡子点了点头,冷冷的说道:“听说路头的归宿就是路,哪怕死也要死在路上,是我失礼了,那就死吧。”

说完他和身旁那些就要往后退,周鼎和冯隆升同时冲了过去,举枪,拔刀。

战斗突然打响,对方几人同时拿出各自的武器,原本围在周围那几人也合拢过来,既然第二个包围圈已经现身了,他们也没必要站在原地。

二对十五,刀、枪、斧、棍碰撞在一起,打成一团,周围那些拿钢弩的人仍瞄着这边,只是没有急着扣扳机。

冯隆升的双尖枪果然不是吃素的,很多年没使这把枪,不代表他把根势搁下了,孔度捡根铁条能破闸门,他拿根棍子也能练枪,出了四枪,三个人被刺穿身体倒在地上,还有一枪是被矮个大胡子挡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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