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篇 南传佛教概论(1/3)

佛教源于印度,其后向外传播,分成两大主流:流传于东南亚一带,包括锡兰(今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等上座部佛教,称为南传佛教。另一主流,经中亚传至中国、朝鲜、日本,属北传大乘佛教。

一、斯里兰卡

公元前3世纪中叶,印度阿育王之子摩哂陀长老前往斯里兰卡传教,佛教迅速发展,以大寺为统一教团的中心,弘传上座部佛教。二百年后,斯里兰卡佛教首度分裂为大寺派与无畏山派[19],大寺派坚持传统上座部佛教,无畏山寺派则兼容大乘佛教,两派对立达千年。

公元前26年,大寺派罗希多等五百长老举行佛典第四次结集,诵出上座部的三藏和义疏,并首度将斯里兰卡佛教口口相传的经典,用巴利文写在贝叶上保存。摩诃男王时代(403—431),佛音论师(觉音)至斯里兰卡,住大寺,以巴利文为南传上座部的三藏作注疏,并造《清净道论》,奠定大寺派基础,为南传佛教留下传承典籍。大寺派结集了完整的巴利文三藏与佛学著作,长期流传在斯里兰卡境内,后来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也传承此一系的佛学。

1017年至1070年的五十余年间,斯里兰卡受到异国入侵与毁灭,佛教受到极度摧残,各大宗派皆化为灰烬,乃至传承了一千多年的比丘尼僧团,自此不再重现。直至国王毗舍耶摩诃一世恢复国家主权,延请缅僧传戒(1071年),始重建僧团,然而也仅重兴了上座部大寺派一系。

12世纪复兴的上座部虽盛极一时,然而斯里兰卡在后来的数百年间,持续内忧外患,先后被印度穆斯林、葡萄牙人、荷兰人入侵、占领,佛教在斯里兰卡几近灭绝。18世纪时,斯里兰卡几经辛苦,终于请来暹罗比丘长老传戒复教[20],佛教得以重兴。1815年,斯里兰卡虽复沦为英国殖民地,然而经过二百年的独立运动,终于在1948年宣布独立,佛教也因而从备受压迫中走向全面的自由发展。

目前斯里兰卡佛教可分为三大派,即:暹罗派、阿摩罗普罗派、蓝曼匿派[21]。三派教理并无差别,皆为南传上座部,只是生活习惯及社会阶级观念略有不同。每派各有戒堂,各派不能到别派去受戒。

二、缅甸

缅甸佛教始于阿育王遣使者至下缅甸打端地区传教,10世纪以后,大乘佛教及密教才开始传入。1044年,阿奴律陀统一全国,建立蒲甘王朝。他进行宗教改革,引进打端地区的上座部佛教,并全面推展,取代原有的宗教[22]。1071年,锡兰(今斯里兰卡)国王毗舍耶摩诃一世遣使者来,求赐三藏,请派僧团传戒,一时缅甸成为南传佛教的中心。

12世纪时,来自大寺派的比丘建立锡兰宗派,遂与来自打端地区的缅甸宗派形成对立[23],达二百年之久。1472年,庇古王朝的达磨悉提王统一上座部佛教[24]。到了17世纪末,缅甸佛教复因着衣论争,形成偏袒派(一肩派)和通肩派两派,其后主张着衣覆盖双肩的通肩派获胜,结束了将近百年的宗派纷争[25]。1871年,缅甸国王敏东召集二千四百位高僧,在首都曼德勒举行第五次三藏结集[26]。

1886年,缅甸沦为英国殖民地,至1947年,终于宣告独立[27]。独立后的缅甸努力发展佛教,曾于1954年5月至1965年5月于仰光召开第六次佛教经典结集大会,出版完备的巴利文南传经典,成绩斐然[28]。

目前,缅甸由军政府掌权,不再保障佛教的特别地位,从此盛极千年的缅甸佛教渐与基督教、***教等其他宗教,立于平等的地位。

今缅甸佛教僧团主要有哆达磨、瑞景、达婆罗三派,前二者为传统宗派,达婆罗派则为19世纪末由哆达磨派的革新者所成立,僧众最少。三派教义无别,惟于戒律所见有异,特别是所持用物、着衣法及生活仪节主张不同。缅甸佛教僧制甚严,在南传佛教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9]。

三、泰国

在泰族人立国以前,泰国佛教的传入约可分为上座部佛教(公元前3世纪)、大乘佛教(8世纪)、蒲甘佛教(11世纪)、锡兰(今斯里兰卡)佛教(13世纪)。

13世纪中叶,泰族在湄南河建立素可泰王朝,并礼请泰南锡兰系僧侣至素可泰城弘扬佛法。此后历代泰王大力发展佛教[30],到了14世纪中叶阿踰陀王朝的盛世(又称暹罗王朝),佛教的教义体系与僧团组织此时已相当完备,并于1750年遣高僧至锡兰协助复教,于彼传有暹罗派教团。

1767年,阿踰陀王朝因缅军侵袭而灭亡,至1782年,始由昭披耶查克里创建曼谷王朝,是为拉玛一世。他重整南传佛教,整理经典,广建寺院,其中以王室寺院玉佛寺最为著名。拉玛四世曾出家二十六年,精通巴利语和佛教教义,他改革泰国佛教,主张严持戒律,栽培许多优秀的僧伽,成立“法宗派”,原有的教团则被称为“大宗派”,两派流传至今。两派所依经典无异,惟遵守戒律的标准有别。法宗派成立较晚,僧众较少,但多为王族,故其势力远在大宗派之上。

泰国皇室始终是佛教的忠实拥护者,1932年,泰国改为君主立宪制,宪法首条规定:“国王应是佛教的信奉者,宗教的拥护者。”乃至于今,泰国君民上下崇奉佛教,举凡个人婚丧喜庆或国家行事,皆以佛教仪式为依归,为举世闻名的佛教国家。

四、柬埔寨

柬埔寨于公元3、4世纪从印度传入婆罗门教(印度教)与佛教,成为此地信仰的主流;尔后,佛教渐为印度教所取代。9世纪吴哥王朝建立后,上座部佛教自斯里兰卡传入,逐渐影响吴哥帝国的文明,与印度教并为王室的宗教信仰。阇耶跋摩七世皈依后,佛教遂取代印度教的地位,广泛地在柬埔寨弘传开来。此后柬埔寨孩童在寺院中接受启蒙教育,成年后必须出家为僧,

稍长始离寺还俗成家立业。1863年,柬埔寨成为法国殖民地,佛教仍在王室的护持下,以上座部佛教为国教。百年后虽然独立,却好事多磨,先是与越南交战,而后发生内乱,招致红色高棉的危机。1975年,革命军在金边取得政权,王室瓦解,全国寺塔几乎全部封闭,八万僧侣或流亡海外,或还俗、殉教。1976年成立“柬埔寨人民共和国”。目前柬埔寨佛教在外国佛教组织的支持下,已陆续在重建恢复中。

五、老挝

老挝种族众多,初传多种宗教,大乘佛教于公元7世纪传入。1353年,法昂王建立第一个统一国家,遣使至柬埔寨(高棉)迎请高僧入境弘传佛法,建立上座部佛教,复以为国教,规定国王为佛教与僧侣的最高护持者。

历代国王对佛教多所建树[31],苏里亚旺萨王(1637—1694年在位)期间,佛教极盛,首都万象成为当时东南亚佛教的中心。19世纪时,老挝成为法国的殖民地后,佛教景况大不如前。二次大战后老挝独立,于宪法中规定佛教为国教(1961年),佛教才再度兴隆。

老挝佛教属上座部南传的一支,融入原有的民间宗教与婆罗门教色彩,深具民族特色。境内佛教分为玛哈尼迦派(大部派)与达玛育特派(法相应部派)。大部派可荤食,接受金钱布施,多办学校,僧侣晋级考核严格;法相应部派严持戒律,不能接受财施,不歌舞观听,重视僧团组织,专研原始佛教经典。佛教协会[32]的领袖僧王享有比国家元首更为尊荣的地位。

今日南传佛教各国逐渐走向国际,南、北传佛教的融和已是当今佛教的潮流。

【注解】

[1]南传上座部佛教徒认为佛陀降生、成道、涅槃都是在阳历5月的月圆日,故此三个节日的汇集节庆,即称卫塞节。南传佛教国家均将此日列为国定假日,全民庆祝。另外,各个国家又有其特定纪念的佛教节日。

[2]摩哂陀将所携来的上座部巴利文三藏译成锡兰(今斯里兰卡)文,使佛教顺利传播。

[3]公元309年,无畏山寺派因引用方等部言说,造成郁悉利耶帝须的不满,遂带比丘三百人至逝多林寺住,形成逝多林派,造成锡兰佛教的第二次分裂。

[4]公元5世纪时,来自北印度的觉音论师,将大寺上座部所传译成锡兰文的三藏再重新译成巴利文,并完成《清净道论》,成为后世研究南传巴利藏的重要依据。

[5]《岛史》为斯里兰卡现存最古编年史的史诗,系用巴利语记述,全书共二十二章,记载佛陀的生涯及其至斯里兰卡弘法的事迹,与佛典三次结集、部派史、阿育王的皈佛等事迹。成书时间约在公元4、5世纪,作者非仅一人,可能为当时僧寺多人所集体创作。《大史》相传为5世纪末大名所编纂的编年史诗,凡三十七章,载录始自斯里兰卡上古,迄摩诃斯那王之世,可视为斯里兰卡大寺派所传的佛教史。《岛史》与《大史》同为斯里兰卡编年史书的双璧,而且是斯里兰卡佛教史研究不可或缺的文献。

[6]11世纪锡兰(今斯里兰卡)受南印度侏罗人的入侵,佛寺、舍利塔尽成废墟,无畏山寺和逝多林寺也难逃厄运。波罗迦罗摩巴忽一世统一锡兰后,请摩诃迦叶及沙利补多底举行圣典结集,整理和注释上座部的三藏,确立了大寺派的正统地位。

[7]依泰国人考证,公元前241年,印度第三次结集后,阿育王派遣传教师至金地传教,“金地”,包括现在的泰国西陲,当时所传为上座部佛教。

[8]公元8世纪,大乘佛教传入泰境,可分两个时期,一是印度尼西亚室利佛逝王朝时传入,一是从柬埔寨传入,流行范围只局限在泰境南部。

[9]公元11世纪,缅甸阿奴律陀王建立强盛的蒲甘王朝,并热心提倡上座部佛教,当缅甸人统治泰国北部等地时,传入了上座部佛教,使泰北的建筑都富有蒲甘文化的特征,故史家称此时期的佛教是“蒲甘式的佛教”。

[10]13世纪锡兰(今斯里兰卡)比丘罗睺罗从蒲甘到泰南六坤弘法,成立锡兰僧团,声誉远扬至素可泰,受到国王的信仰,使锡兰上座部在泰国获得普遍的发展,影响泰国佛教最为深远。

[11]12世纪,锡兰佛教大盛,尤以大寺派势力最强,缅甸遂有留学锡兰者,车波多即于大寺受戒,留学十年,始伴四名比丘回国,创锡兰宗派。

[12]1708年,萨尔温江西岸的睢那毗楞伽罗上座,命沙弥们出寺或入市邑时,可着衣偏袒右肩,及持棕榈扇遮阳;但另外一些地方的长老则教诫弟子进入市邑时,需被覆两肩,持棕榈扇才如法,就这样形成两派的对立,达七十五年之久。

[13]据《梁书·海南诸国传》卷四十八载,在三国时代,吴国曾遣康泰、朱应到扶南宣化所传当为大乘佛教;西晋永宁元年,该国国王更遣使来献镂金龙佛像与象牙塔,可知3、4世纪之交,佛教已传入此地。

[14]在吴哥城中有雄伟的伽蓝建筑,并雕有世自在神像(即观音菩萨);另在城南有吴哥寺,是12世纪中叶的苏利耶跋摩二世所建。15世纪时,吴哥城被泰人所陷,吴哥城遂告荒芜。直至1851年后,由法国学者伯希和等发现,吴哥古迹又重现于世。

[15]例如:巴拉安瑞王、帕拉诺路当姆王曾下令收集佛教文物,并鼓励对三藏圣典的研究,提倡僧伽教育;帕拉丝寿瓦王建立皇家佛教图书馆,创办巴利文学校;丝寿瓦慢尼峰王设立译场,将巴利文典籍译为高棉文等。

[16]大宗派,是传统的派别,僧人占全国僧人总数的百分之九十;法宗派,来自于泰国,普受贵族人士的信仰,人数虽少,但影响不小。

[17]法昂王年幼时曾随父流亡柬埔寨,受摩诃波沙曼多的教养,妻为柬埔寨王女,系虔诚佛教徒。法昂王统一全国后,请高僧,铸佛像,建沙曼寺,使老挝人民渐

渐转信佛教。

[18]1637年,苏里亚旺萨王登位后,政治修明,亦重视宗教,创造五十七年的和平繁荣,使当时的老挝成为东南亚佛教的中心,其光芒射到邻近的国家,有不少的泰国、柬埔寨的出家人至万象参学。

[19]以拘比迦罗摩诃帝须长老为首的五百比丘,因与传统上座部的大寺僧众戒律观点不同,转到“无畏山寺”而自成一派。无畏山寺逐渐发展成全锡兰最大的寺院,与原有的大寺派分庭抗礼。无畏山寺采取与印度各教派交流的开放态度,接受大、小乘学说,时有留学生聚集于此,其发展盛况凌驾于大寺之上。

[20]公元1739年,师利毗阇耶罗迦醒哈即位后,曾于1741年与1747年先后遣使至暹罗和缅甸研商传戒事宜,并未成功。到了揭谛师利罗迦醒哈王(1747—1780)时代,终于获得暹罗协助,派遣优波离等十名长老比丘于1753年至斯里兰卡传戒,并修塔建寺,逐渐复兴佛教。国王指派萨拉能格拉为僧王,管理僧伽事宜,成为斯里兰卡佛教暹罗派的始祖。

[21]斯里兰卡佛教今日的派别:(一)暹罗派:1753年由暹罗(今泰国)传入,创始者为萨拉能格拉,其弟子帝菩多梵悉达多佛陀罗揭多写了《大史》续编第二部,即《小史》第二部。规模最大,约有一万三千比丘,较为保守,信徒多为上层阶级人士。此派尚有诸支派,如阿斯羯利、摩尔伐多等。(二)阿摩罗普罗派:1802年由缅甸传入,创始者为摩诃格罗瓦匿纳唯曼罗帝须。约有五千比丘。(三)蓝曼匿派:1865年由缅甸传入,创始者为阿般格诃梵多印陀沙婆。约有二千比丘。

[22]蒲甘当地原本存在“阿梨宗”,拥有6万多信徒,势力庞大。他们否定世尊的教义,认为诵持特定咒文可除去罪恶,不断酒肉,并规定男女于婚嫁前夜先献身于僧侣。此宗被推断是流于偏激的密教。阿奴律陀王乃实行宗教改革,尊崇打端的上座部佛教以取代阿梨宗,他对佛教的贡献被誉为“缅甸的阿育王”。

[23]缅甸的车波多在大寺受戒后,留学十年,后与大寺派比丘尸婆利、多摩陵陀、阿难陀等返国,建立锡兰式塔寺,称为“车波多塔寺”。车波多宣称锡兰大寺传授的比丘戒,直接传承佛陀法脉,是最合法的。他们依大寺派戒法传戒,不愿遵守缅甸原有的僧团规律,造成僧团分裂。

[24]公元1287年,蒲甘地区被蒙古元军攻灭,其后由撢族掌握政权,各部族各自为政,佛教也因而分裂成数派,各行传戒。15世纪时,南方共分六派,其一为“柬埔寨派”,余为斯里兰卡佛教五派;其中三派是车波多后裔弟子,后两派乃后来由锡兰传入,一称“佛种”,一称“大主”。到了南方庇古王朝,达磨悉提王创设“结界”区,定名为“迦利耶结界”(译为庄严结界、清净结界),乃依锡兰大寺派的制度,如法传戒,并要求全国比丘皆须前往受戒,合归一派。

[25]17世纪末,缅甸东部的瞿那毗楞伽罗主张比丘穿着袈裟应露出右肩(在此之前,皆为全缠或称通肩),此派仅偏重阿毗达磨,不重精通三藏义理,称为偏袒右肩派或一肩派。18世纪贡榜王朝(1752—1855)阿瑙帕雅王的恩师阿都罗,崇奉一肩主张,此派因而占优势。阿瑙帕雅王去世后,两派经过公开辩论,最后以一肩派缺乏经典依据,国王乃下令僧众改为通肩的穿法,结束两派长久的论争。

[26]此次结集以律藏为中心,考订校对圣典原文的异同,并将结集的三藏文字镌刻于大理石上,然后树立在曼德勒山麓拘他陀塔寺中,外面还有45座佛塔围绕。

[27]缅甸沦为英国殖民地后,纷纷发起民族独立运动,1906年成立的“缅甸佛教青年会”,很多青年僧参加,并担任积极的指导者。

[28]这次结集以第五次结集所镌刻的729块大理石刻文为依据,并参考锡兰(今斯里兰卡)文版、泰文版、高棉文版和伦敦“巴利圣典协会”的版本,作详细考定。

[29]缅甸佛教自古以来与中央政权有极为密切的关系,俨然是国家宗教,依照习俗,男子在十四五岁时,须入寺短期出家。18世纪贡榜王朝时代,国王在教团内设立一位“法主”,管理全国的宗派,各宗派管区内设管区长,统管几个村落的寺院。自从缅甸成为英国的殖民地后,佛教教团必须受制于中央政府,法庭否认僧伽教团的自主权,法主之制也随之湮没。缅甸独立后,政府于1950年设立宗教部,制定法律辅助僧伽,由政府资助成立佛教大学,训练师资。复设立佛法院,开办各种弘法事业,并成立僧伽法庭,负责僧伽戒律的指导和监督。缅甸出家者从沙弥做起,首先学习日常念诵的经文,读初级佛学,背诵戒本,研读巴利文教典,每年由宗教部派员会同各地高僧,在当地举行考试,由初级至高级,通过高级考试者,由政府颁给“法师”文凭。其中,到通过第六次大考后,还须经过品貌检定,身心健全者,始得发予法师文凭。凡精通巴利文三藏并具足二十年戒腊者,由政府封赠“哲士”的荣衔。1961年,缅甸政府甚至透过宪法,宣布佛教为国教,但是后来军政府执政后,却颁布新法令,不再以佛教为国教。

[30]立泰王曾舍身出家,成为泰国第一位出家修行的君主,因而形成泰国男子一生中至少一次短期出家的风俗。

[31]法昂王之子拍耶三成泰王(1373—1416)广建寺院,以摩那兰寺为著;维苏王(1501—1520)曾建维苏寺以供奉佛舍利,其子福提色拉王以崇佛闻名;悉达提拉王造佛寺六十余所,其中“大舍利塔”供奉佛骨(一说佛发)。

[32]老挝的佛教协会系1950年由各省佛教联席大会推选出具有十年以上僧腊及高等学位的僧众代表,经政府议会审议,并由国王颁布诏谕委任而组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