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宝马雕车,香满路。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骑手弯腰,终于掀开了朱红色的布帘。

一双公主鞋,如瀑长裙,逐渐映入我的眼帘。

侏儒依然在喋喋不休。不停地奉劝我,让我给他一个面子,然后把他手中价格不菲的库克香槟给喝下去。

“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幸运儿呀!”

我不明白,为什么曹轩要先声夺人地把香槟喝下去。这是他的脾性,如果不是他关心的事儿,哪怕你喊破喉咙,他也不会理睬三分。也许,他纯粹想通过酒精解乏,也说不定呢?

“你是神的指引,幸运儿,”侏儒活蹦乱跳的样子,颇有几分卓别林的色彩。人们乐意欣赏他的演技,比大银幕上的拙劣粉饰要精彩绝伦。

尤其,是这个侏儒十分擅长第一时间找到最安全的配角。

“只有你的声音,才能唤醒这个睡公主。明白吗?她的双耳充斥着太多的纷扰,以至于她的双耳被一堆耳屎给堵塞了!就连倾听自己的心声也不行呀,只有你的声音,你的吻,才能刺破她的重重障碍……要不然,她怎么会在昏迷之际,伸出指头,指向你呢?你是王子呀!”

话筒传来了震耳欲聋的声音,叫人快耳鸣了。你知道吗?可爱的小侏儒。你看着我的眼神,看谁的眼神,都像遇见了久别重逢的故知。你很了解你的故知,你了解他的往昔。

尤其是丑陋的一面,不是吗?就像你饰演的路易,一个顽固的偏执的绅士。可惜,我是不会领情的。

我不能像一个冰清玉洁的姑娘,假装听不懂你的挖苦。然后沉浸在这种纷华靡丽的场合里呢?你叫我怎么容忍取人性命的刀光剑影,不过是你用来哗众取宠的笑柄呢?

你是谁?

你一定认识那个路易,是吗?然而,我还是推开了那杯倒满的美酒。当宫廷马车上的女子逐渐转过脸的时候,我几乎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和惶恐,欲冲出这个喧嚣之地。

仅凭半张侧脸,精美的轮廓。我几乎可以直接立下判断。

银色的长袖连衣裙,恰到好处地包裹着她娇嫩的身躯。欧式贵族的儒雅,典型东方女子的含蓄,在这一刻天衣无缝地揉合到了一起。

我很少见过她除了穿警服运动服外,还有其它的搭配。今日一见,不得不刮目相看。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她占据我眼球的模样已经隐隐约约拉开了一条分水岭。

我们之间,也许已经永远地拉开了距离。不是吗?

小不点,判若两人的你。怎么会出现在这儿呢?还是以一种惊为天人、绝无仅有的魅力。

突然,搭载小不点的骑手,同样摁捺不住内心的激动。背对着我,与小不点相拥。小不点感动得热泪盈眶。

她像是为爱痴狂的公主,不惜葬送大好前程,与身旁的护花使者私奔。护花使者心有灵犀,历经磨难,终于闯出了易守难攻的城池。

小不点的出现足以叫人应接不暇了,曹轩蓦地起身,依然紧握着杯中酒。像个不速之客不由分说地离开了酒场,人们纷纷投以鄙夷的目光,他怎么就能无视掏钱寻开心的看客们呢?

“砰,”终于,我站起身。像曹轩一样,拿起杯中酒。一饮而尽。

“怎么?开心了吗?”我呵斥着眼下的跳梁小丑,再也不必掩饰自己的情绪。

侏儒面不改色地仰视着我,我的激动令他的神情掠过了丝丝的愕然。然而,酒是好酒,**气回肠,回味无穷。

“欢迎来到东部世界,”侏儒难得可贵地露出了和颜悦色的笑容,顷刻间,舞台上昏迷不醒的女嘉宾突然惊醒。她没有来得及梳理狼狈不堪的面貌,直接赤着脚走下了舞台。

她不像我,一个平淡无奇的年轻人。她更漂亮,更招眼。**的肩膀,白皙的肌肤,身体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零件,都是为招蜂引蝶而生的。

如果不是像女嘉宾这样楚楚动人,看起来又傻里傻气的女孩子。想必酒柜的销量,多少要大打折扣吧?

“李队长,你怎么来了?这是哪儿?我怎么会在这儿?”

女嘉宾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她狼狈不堪的慌张,依然是全场焦点。

“你,”我顿时语塞,她的音色是致命的。这里不是我的主场,方圆几里不像是筑起了派出所的地方。

“咦?啊啊啊,”女嘉宾羞愧地低下头,不敢正视观众的一双手眼镜,而是凝望着自己洁白光滑的脚背。

眼前的一切,在她看来都是那么错愕。她扯着穿在身上的衣裳,凌乱垂坠的卷发。还有身上扑鼻的香水味儿,她在质疑这一切的真实性。

“我怎么变成这个样子啦?我我我……李队长,你要救救我!刚才路易想要把我给杀了,我的右脚不是差点儿给捕兽夹绞断吗?还有一条大蟒蛇!路易他要毒死我!”

女嘉宾一面看着我,一面气得直跺脚。对于我的无动于衷,她除了干着急还能干嘛呢?她像是悬崖边上摇摇欲坠的羊羔,拼命地抓紧最后一棵救命稻草。

女嘉宾,我错了。侏儒怎么可能挑选一个懵懂无知的女生排戏呢?我隐隐约约识破了什么似的,原来你和侏儒一个样。我与真正的路易,狭路相逢的经历,你们早已一览无余了。对吗?

而今,侏儒变成了假冒伪劣的路易。你打算变成假冒伪劣的伊莎贝尔,是吗?说真的,像极了。如果我不是尽力去控制自己,平复自己起伏不定的情绪,也许我早已踩进了你的圈套里。

女嘉宾的容颜更像是一种为了凸显“真面目”的修饰,你真的很像莫莜莎。你之所以染上鲜艳的发色,穿上一套洋气的衣裳。是为了冥冥之中给人营造一种“不在场”、“不可能”的证明。

莫莜莎不是已经伤痕累累了吗?她怎么可能会在这儿呢?那么,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我当然是为了寻找失踪的路易,还有失踪的莫莜莎,不是吗?这正是我前进的动力。

而你,侏儒。还有你,心机叵测的女嘉宾。你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将一个陌生人的遭遇,将他心底最柔弱最迫切的一面当成一种笑柄,然后演绎给场下所有衣冠楚楚的看客,博君一笑,是吗?

如果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旅客,我不是一个肩负使命警察。也许,我已经迷失在了眼下的灯红酒绿、花容月貌下了,是吧?你千辛万苦追寻的信念,竟然不过是一个跳梁小丑的一出戏?

我的视觉就像是一个失控的扫描仪,不停地搜寻着印象中莫莜莎的脸。女嘉宾竭力地让人误以为她自己就是我苦苦寻找的人,不行,千万不能坠入陷阱!千万,千万……不行。

突然,在女嘉宾尽力地想要得到我的认可时,屋外已经响起了枪林弹雨的声音。曹轩,果然是曹轩。

刚刚驶过的几辆侉子突然调头,电光火石之间竟已短兵相接。他们手中的猎枪非常凶悍,子弹几乎穿过了酒吧的木制墙壁!

看客却淡定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