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一个女人的眼光

夜深人静。激烈的亢奋,不过换来重重的疲倦。汪洋独行在马路上,背后是最熟悉的家。穷街陋巷不时传来几声狗吠,沟渠里的蛤蟆也不甘示弱,势要打破夜的沉寂。

手表的镜片里,直指两点十分。这个时间段,不过是汪洋夜生活的一个巅峰期。他要么在外头花天酒地,要么就三天两头地把胭脂水粉带回家里,然后屋子尽是廉价香水的气味。

汪洋的清晨始于正午,生物钟要比旁人推迟半天。所以他纳闷极了,为什么接二连三地香烟入嘴,却一点儿都不能解乏呢?“烟呢,”汪洋不知道要去哪儿,他不想去喧闹的夜市。

“没有了,”余迪的芙蓉王已经被抽得一干二净了。身旁那几个跟班不过是跟着一块儿闹腾的哈巴狗,他也不能去余迪的家。人家爹妈明天可要上班不误呢,耽误了病情怎么办呀?

他要么熬到姐姐把残局收拾掉,要么就随手找家宾馆渡过下半夜吧?反正手机有的是电。

汪洋最后一次回头,看着房间亮起的灯光。他不禁对着自己冷笑,然后把烟蒂扔在地上,恶狠狠地踩灭。没来由地破口大骂。原来他一直不了解姐姐,姐姐却对他了如指掌。

他首次去接触姐姐的世界,却换来了汗流浃背的倍受惊慌。直到汪洋看着不速之客的倒地不起,倒戈一击的猎物晕倒在地。他才好不容易松了口气。

汪洋苦笑着,他毫不怀疑姐姐说过的话。少年和姐姐在一起,是吗?是的,如果不是少年咄咄逼人的锋芒毕露,如果不是少年稚气未退,不足以撑起姐姐的一片天。

那么,也只有像少年这样的人才能配得上姐姐了,不是吗?那个常年在外的破警察,又怎么能和姐姐一块相提并论呢?

直到天晴,汪洋驱赶了所有的闲杂人等。吩咐他们,要把嘴巴闭紧。最好像拉链一样瓷实。余迪强烈要求随同汪洋一块回去,昨夜的喧闹余迪也不能完全推卸自己的责任。

结果,当他们推开卧室门的刹那,汪洋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屋子里仅剩三人,组成了一幅耐人寻味的景象。主角分贝是不知所措的金翔,满身是血的叶贤,还有撒手人寰的蓝柳丽。

金翔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叶贤,叶贤又全神贯注地凝视着香消玉损的蓝柳丽。二人仿佛谁也不认识谁。

“我没有杀人,我没有!”叶贤告诉在场的所有目击者,又像是自言自语,可是人证、物证俱在。汪洋的背后顿生一片凉意,还有劫后余生的畸形兴奋……

他开始庆幸昨夜听取了姐姐的忠告,千万不要留在家里。汪洋不知道姐姐到底做了什么,竟然让狼藉一片的残局斗转星移地把苗头引向了最不可能行凶的少年身上。

她的情人,好吗?

结果,他随同警车一块回到了警局录口供。

他甚至忘了自己给警察说了什么,迷迷糊糊就出来了。

倒是金翔,秀才遇着兵,有理说不清。他只记得在他睡着之前,屋子里走进了一个女人。

那么,之前呢?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呢?金翔不知道,他一直蹲在洗手间里抽烟。洗手间里的烟蒂,烟蒂上的DNA,就是最好的“不在场证明”,警察最终也束手无策。

屋子最有力的说辞,就是床头柜一旁的垃圾桶。垃圾桶里立着一个杰士邦的盒子,盒子里的产品装载着许许多多的DNA,与死者尸体上的痕迹对等。

但是,叶贤不过是一觉醒来却已经被推到了风口浪尖。除了握在手中的利器,屋子里一个指纹都没有检查到。

包括,死者的身上,也没有发现叶贤任何的指纹。偏偏,最有力的说辞,就是取人性命、失血过多的利器。

屋子里有两把利器,同样沾满了死者的鲜血。一把尽是死者的指纹,刀刃上的皮屑与死者的面部吻合。有理由得知,死者在死前曾经有过自残的迹象。

这样的命案合理吗?不合理,一点儿都不合理。最有可能行凶的人,最怕死者报复的人,竟然与死者的死,一点儿都不沾边。

一个与死者素昧平生的人,又不是受人雇用的杀手。凭什么像个疯子一样大开杀戒呢?

最后,在旁观者含糊不清的证词下,判罪。

“你当时不是最喜欢惹是生非,招摇过市吗?怎么扬名立万的机会,倒让你错过了呢?”

金翔付之一笑。然后,仰天长啸。这种笑容并不多见,只有在特殊的际遇特殊的场合才会遇见。

就像我身旁的莫莜莎。她知道自己终于涉险过关,一张兽皮一条针线终于缝合了伤口。避免了残废的下场,依然可以傲视群雄地脚踩高跟。

她有理由放声大笑。

“你知道在汪洋离开之后,我听见了什么吗?”

良久,金翔的笑声才划上了休止符。

“什么呢?”

“其实她之所以把我留下,是因为她多少有点儿器重叶贤。如果让叶贤就这么平白无故地背锅了,多少有点儿浪费人才的意思。一日夫妻百日恩,这个道理,我不会不明白。我是所有人中最胆小的一个,就凭汪洋让我老老实实听话,她就有理由让我背锅。结果呢?”

也就是说,叶贤不过是一个偶然?但凡谁留下,谁都有可能成为“杀人凶手”,对不对?

“嗯,是的,这就是一个女人的眼光,”

金翔的胳膊一直平举着,对着我的前额。他的肌肉开始渐渐地颤抖着,可是他似乎坚信着,当我的脑袋每时每刻被枪口顶着的时候,才会感受到死亡带来的恐惧,对吗?

他想借助的惶恐,来打消他的恐慌。

“结果,她识破了所有人内心最柔弱的一面,在我们彼此素昧平生的情况下,就是那么自信的把我当做最软的柿子捏。然后呢,然后她发现我竟然是一座无法攻克的堡垒,她很诧异地看着我,她像是在质疑我为什么不能像一个软蛋一样,听从她的指挥呢?”

这个最及时的偶然,真正挽救了金翔的性命。

“我不像余迪那样子对父母言听计从,我的家庭你知道。我老爸是越战的残障退伍兵,踩地雷把腿给炸断了,全靠假肢支撑。每个月领6000块的生活费,我老妈是幼师。我是崇拜过一个又一个的什么江湖大哥,结果换来的不过是假仁假义。所以我不相信他们,而我在叶贤倒地的那一刻,我曾经对汪洋所有的服从完全消失了。我觉得叶贤才是我值得追随的人啊!汪洋是什么人?给叶贤提鞋都不配!我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被电影里的超人、变形金刚、柯南一等给征服了,所以叶芷晴不喜欢我也说得过去了,我哪里比得上叶贤?就是这么幼稚的跟风。打消了我的所有顾虑,”

还不够具体,好吗?

然后呢?叶贤凭什么就这么成为一个杀人犯了呢?还有他为什么自杀呢?

“虽然她失败了,可是她也不是傻子。她怎么可能没有料到任何一种可能性的发生呢?原来真正的蹊跷不是叶贤的万宝路,而是蚊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