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长锋狼毫

“剧组把片酬打你卡上了,收到了吗?”

赵清懿刚接起电话时,声音里微带着几分颤抖,听得余彦明心头迷惑,想要询问,却又觉得不太妥当,便由这句话开了个头。

片酬?

赵清懿的思绪渐渐回复,哦,就是参演那部古装剧的酬劳。但她转念一想,以往这些事情,不是该由制片方负责沟通吗?

甚至可以说,像她这类只出演了两个镜头的小小角色,要么当场结算,要么过几天结算,但从未有过电话询问的时候。

难道,是前身的记忆出现了问题?

赵清懿皱了下眉,转眼间便已猜出,余彦明找她有事!她端起水杯猛灌了一口,平复下躁动的心跳,才柔柔地说:

“好像来了条短信,但我没注意。”

“那就是了。”余彦明笑了笑,“你最近有时间吗?”

赵清懿沉默了一秒钟,还未开口,电话那头便传来余彦明饱含歉意的解释:

“哦,对不起,因为联系不上你的经纪人,所以直接打给你。有部戏正在拍摄,其中某位女配出了点意外,剧组急着找人顶替。”

赵清懿默默听他解释完毕,才轻声问:“演什么?”

余彦明已是在心中打起了腹稿,若是赵清懿提起何含芙扬言要封杀她的事情,他会疏导宽慰,让她别在意旁人所言的同时,也劝她少与前辈发生争执,结果话到嘴边,才发现赵清懿根本没问。

他僵了片刻,才温声道:“噢,饰演孝明王皇后。你对她了解多少?”

“宋太祖赵匡胤的第二任妻子,为人端庄贤淑,爱好广泛,善弹筝鼓琴,每日晨起,必焚香诵经。”赵清懿的心情平静了许多,说起自己的长辈,像在说一个外人。

由于她接得太快,几乎可以说是毫无停顿,电话那一头的余彦明怔了两秒钟,才用微带着几分沙哑的嗓音吐出个“好”字,笑道:

“我果然没看错你,在我接触的年轻演员中,你懂的最多,做的功夫也最足。”

“多谢夸奖。”赵清懿语气淡淡,宠辱不惊。

宋徽宗所生的八十多个子女中,随便挑一个出来,都能把孝明王皇后的生平说得详尽准确。

只因宋朝成立后,她接受了册封诏书和百官朝拜,算是宋太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位皇后。赵清懿又岂会不知?

是以,余彦明的称赞,她觉得有一点好笑,但也清楚明白,站在余彦明的角度思考问题,并无大错。

“应该是两个镜头,台词……大概三四句,其他细节,你得去剧组面谈,怎么样?有兴趣吗?”

余彦明仍记得片场里对她的评价,便又赶紧加了一句,“那是部很快便能上映的电影,制片方是九寰影视,跟你演对手戏的男一号……”

“我接。”

赵清懿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出于对一位前辈的礼貌,便没让他费尽口舌地解释下去,轻声打断后,又郑而重之地吐出两个字,“谢谢。”

余彦明终于松了口气。

他虽然温柔谦和,但也是对工作结果力求完美的人。制片方大老板跟他是相识多年的朋友,请他帮忙物色人选,他第一时间便想到了赵清懿。

制片方也听说过那位被抛弃便服毒自杀的女人,知道她性情偏激、好高骛远,不喜欢接演小角色,便让他当一回说客。

余彦明觉得自己给赵清懿打电话有点不妥,但制片方苦着脸央求,他心里过不去,便一口应承下来。

如今赵清懿虽语气平淡,但极爽快地同意参演,他才抹了一把额头上微微渗出的几滴汗水,笑道:“应该是我谢谢你,你帮了我大忙。”

赵清懿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心想:既然是两个镜头的小角色,又何谈大忙?现代人还真是小题大做。

在他们二人即将挂断电话前,余彦明又提醒了一句,“那位导演很严厉,比方导演凶多了,如果NG三次以上,他肯定会骂人。你……要多做准备啊。”

话音未落,他又觉得这种说辞会给赵清懿增加压力,正待补充,却听电话那头慵懒道:“他没那个机会。”

余彦明苦笑着放下电话,回忆着赵清懿在片场里的表现,忽然觉得,她刚才说的那句话,不是自负,而是自信。

赵清懿怔怔地看着已经变黑的手机屏幕,心中呐呐道:“孝明王皇后,孝明王皇后……”

原本刚刚接受现实的她,只是想多赚些钱,孝敬母亲陈雅,也让自己过得悠哉闲适些,但看过崖山之役后,人生追求已是变得更加远大。

未曾料到,刚打算在新世界里大展拳脚时,便将饰演这样一位可以称之为毫无瑕疵的女人。

她虽在人前表露得十分自信,可心底里也浮起了一层担忧。

王婉容是她的至交好友,又因为身世凄惨,让她在演戏时触动颇深,才会表现精湛,令剧组成员刮目相看。

如今要饰演孝明王皇后,虽然气质形象上不输他人,但只要一张口,所念台词没有感情衬托,就跟没了灵魂的木偶一样,如何能过导演那关?

赵清懿这几天已是学了不少知识,知道演戏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若是想要尽快出人头地,只能在任何一个环节做到满分,轻忽不得。

但有句话说得好,良好的开端,等于成功了一半。

既然又有了展示才华的机会,又何必忧愁烦恼?此时该用前身的生活方式,拿着刚刚到账的片酬出去购物,放松心情!

她想到此处,忽而展颜一笑。

户外阳光灿烂,透过街边桑树的叶子,在川流不息的汽车车身上,铺满了点点碎光,像是一面面摔碎的铜镜。

赵清懿心中泛甜,循着已经模糊的记忆,在炎炎夏日的照射下迈动长腿,走向公交车站……

临海市,太平古街。

青褐色的石板路,被烈日炙烤得有几分烫。

赵清懿步伐轻快地踩在上面,看着身周古色古香的店铺,注意力渐渐被挂在店外的书法字画所吸引,虽拙劣粗糙,毫无大家风范,但她看得却极其认真,偶有几个行人从视线前穿过,斩断了她欣赏书画的目光,却斩不断她心中潮起的那一丝惬意。

街上行人虽未达到摩肩接踵的地步,可也看得出,这片区域聚集了喜欢书画曲乐的爱好者,步履轻缓,神情悠然,要么去挑拣文房四宝,要么尝试着吹奏弹拨。

赵清懿循着地图走到这里,感受着眼前的这一切,下意识地皱起鼻头,竖起耳朵,努力嗅着,用心听着,仿佛找回了几分昔日时光。

蓦然间,有个高高壮壮的影子撞了她一下,她刚要失去平衡,宽厚温热的手掌便贴在了她的背上,一触即收,耳边响起带着几分嘶沉的磁性嗓音,“抱歉。”

不等回答,便踏着大步走远,唯余清清爽爽的发香,萦绕在赵清懿的鼻端,却冲散了那股本就极淡的书卷香气。

赵清懿紧皱眉头,回首看去,只见那男子白衣长裤,肩膀宽阔,偶有几句含着笑意的抱怨,夹杂在沉重的脚步声里,遥遥传来。

“你能不能把你那些宝贝随身带着?!”

“到一处地方就买一套,你以为收集土特产呢?!”

“最关键的是你自己不买,偏偏让我劳心劳力……”

声音远去,赵清懿徐徐收回视线,选了个门面颇大的毛笔店,按捺着心中雀跃,迈着小碎步走了进去。

这家店占地宽广,约有数百平米,里面不仅卖毛笔,还卖生熟宣纸,以及临摹前人的精湛字画。

赵清懿把手按在心脏上,像个挑拣玩具的女孩般,有些激动,亦有些忐忑地咬了咬唇,心想:但愿不虚此行!

润斋笔阁建成于明朝永乐年间,距今五百多年,店内毛笔品种多达近二百七十多种,样样精品,名声开外,曾被清朝奉为御用,又被民间称为“北国笔庄”。

坐于柜台后的老人昏昏欲睡,时不时瞥两眼入店选笔的顾客,当赵清懿走进门时,他抬了下眉头,多看了她几眼,便又闭上眼睛,丝毫不顾柜台前已是排起了长龙,任由收银员手忙脚乱。

过了段时间,门外传来一记嗓音嘶沉的抱怨,“没错,我就在润斋笔阁门前!马上买完就回去,能耽误你多长时间!?”

虽语气生硬,但脸上却含着笑。

柜后老人又睁了下眼睛,看到身形颀长的男子步入店内,选择的方向与赵清懿的位置不谋而合时,不由得嘿嘿地笑了两声,朗声道:“小伙子,选笔时问问那姑娘的意见,对你有帮助。”

男子脚步一顿,回头看了看他,一脸莫名其妙,随后甩开大步向店内走去,捂着电话道:“奇了怪了,店老板是算命的,知道我在跟你打电话。”

话筒那边的女子声音一滞,“别犯二,买完了赶紧回来!”

忙里偷闲的收银员抹了把汗,语气恭敬地问:“老师,怎么能一眼看出来哪位客人懂笔,哪位客人不懂啊?”

“看表情。”老人打了个呵欠,“爱笔之人的表情,不一样。”

收银员似懂非懂地咧了咧嘴,继续招呼下一位客人。

羊毫毛笔,质软且细,宜写宽扁庄重的隶书,效果卓著。

兼毫毛笔,质柔力足,宜写笔画连绵的草书,轻松流畅。

牛耳毫毛笔,质硬且刚,宜作山水之画,表现灵活。

兔毫、山马毛、香狐尾……

赵清懿一路看过去,只觉得这间气氛优雅的笔店,犹如天堂一般。

不仅毫毛品类齐全,笔杆也是五花八门,毛竹、紫竹、斑竹应有尽有。

父皇伏案手书时,多用紫毫羊毫,而她却惯用长峰狼毫,书写“瘦挺爽利,侧锋如兰竹”的瘦金体。

“长锋狼毫?这么多毛笔,我怎么知道哪个是什么狼毫猪毫?”

身后再次传来那记颇为熟悉的嘶沉嗓音,赵清懿正摸向狼毫的手指,略微一顿,心有不爽地回头看去。

又是那个身穿白衬衫的年轻男子。

他的长相异常俊美,脸庞犹如雕刻,有棱有角,厚薄适中的唇瓣微微一勾,便在看似冷酷的五官上,露出孩童般的清澈笑容。

他站在赵清懿面前一米处,站在两排货架挤出的狭窄空间里与她对视,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被话筒里的催促吵得有些烦躁,又忽然想起店老板的忠告,脑子里抽筋了一般,张口便问:“美女,长峰狼毫在哪?”

赵清懿缓缓抬手,向侧后方一指。

他那对漆黑的眸子立刻神采飞扬,猛跨一步,伸出手臂绕到赵清懿身后,一把抓起整套笔架,但见标签上写着羊青竹竿、羊红木竿,且笔尖有大有时,脑袋里顿时嗡嗡作响,还待再问时,却轻蔑地勾了勾唇角,“全包了!反正有人报销!”

长锋纯狼毫每支要千元以上,他,全包了?

赵清懿怔了片刻,正想唤他停下,要回自己相中的那支笔时,男子已是刷卡付帐,高大的身影在柜台旁一个转折,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