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吞噬灵魂的妖怪

在一个农家小院里面,干瘦干瘦的老头子正穿着一件肩上破了两个小口子的汗衫,一条沾满泥土的裤子,脚上提拉着一双深蓝色的拖鞋。此时他正坐在一张木椅上面,一边晒着太阳一边眯着眼睛看自家养的鸡子在院子里面撒欢地跑。

这个破旧的农家院他已经在这里住了三十多年,这里的每一个角落他都无比的熟悉,只有在这里,他这个已经活了九十六岁高龄的老人家才能感受到一点点安全感。

正午的太阳正好,老头子不禁昏昏欲睡。

他有一个做了一辈子的梦,对于他来说这即使噩梦也是美梦,这是他前半生最美好的回忆。

在梦中,老头子化成一缕魂魄,再次回到了那个歌舞飘摇的年代。那时候他还很年轻,在那个贫穷落后的年代,有漂亮舞女的地方可不是谁有钱就可以进得去的。但是他出身于一个血统很高贵的家庭,是家里面的三公子,也是最丑最不出色的三公子。

他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除了他以外,他们都是当时社会的上层数一数二的人物。三公子是家中最小,他的父母是老来得子,所以将他宠得像个小姑娘一样娇气。

人人见他都会议论纷纷,说这个其貌不扬的三公子倒是挺风,流,什么都不会也就罢了,还总喜欢学着大人的样子往那些烟花柳巷钻,充其量就是个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公子哥,将来最好的出路就是让家里人在衙门找个清静点的活儿,然后娶一个舞女,这一辈子都不会有什么出息。

任谁若是有事要找三公子,那便要去快乐教场,一找一个准儿。那时候的快乐教场还是很有名气的,虽然只是个烟花柳巷之地,但也得是达官显贵才能进入的高级娱乐场所。三公子喜欢独自一人坐在二楼最左边的第三个雅间,因为他曾一个一个地试过,在所有雅间中只有这个雅间是全场视角最好的。

每每坐在雅间里面,他会要一盘成色佳的瓜子和一壶上好的雨后茶。

快乐教场的歌舞一演就是一天,在数不清的歌女舞女中间,这里有个最出色的歌女名叫夜莺,听说小的时候是被自己的亲爹给卖进来的,现在长到了十八岁,一副好嗓子和艳丽的相貌让她名动全城。

在一整天的时间里,很多歌女都是一天演好几场。可是夜莺就很高高在上,她每天就只演那么一场,唱完了便下台再也找不见人影。可是只要她一出场,台下的观众便会欢呼起来,所有人的眼睛仿佛都像是要黏在她的戏袍上面一样,在台上的一颦一笑都会勾得人们失了魂魄。

三公子每天都泡在这里,就只是为了等夜莺每天一场的演出。他看了她五年,早在夜莺还只是个默默不闻毫不出彩的小女孩的时候,三公子便一直都在注视着她。

他有个惊人而又细腻的发现——他发现,成名后的夜莺每一次演出身上都只穿着旗袍和从洋人那里传过来的高跟鞋,只有这个搭配。他最喜欢夜莺曾经穿过的那身白色墨色相间的旗袍,脚上踩着一双银闪闪的高跟鞋,整个人看起来都像是一副迷人的山水画。

夜莺喜欢将一头长发高高挽起,就像是古时候的女子,慵懒而绝代芳华。

三公子最喜欢她嘴唇的颜色,那浓烈的红色就像是女子的热情一般令人为之疯狂。他知道她平时无聊的时候喜欢抽一些从洋人那里传过来的大烟,那时候的人们都管他叫做崇洋媚外,腆着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

可是唯独三公子就觉得,这样风情万种的夜莺在大烟飘渺的薄雾中显得更加有气质。

在万众瞩目的台上,夜莺会摇曳着自己婀娜多姿的身段,浓烈的红唇微微张开些来,隐隐约约露出两三颗洁白的牙齿将她绕梁三日而不绝的歌声婉转吟唱出来。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三公子只想要就这样听 她唱歌听一辈子,如果可以的话,他可以为之付出一切。包括他的家世他的财产,如果能够让夜莺同意跟了他的话,哪怕让他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公子哥去做任何事都可以,再苦再累他都不会抱怨一句。

散尽千金只为博得红颜一笑,从海外商船专门运过来的大批大批高级面料和制作高跟鞋要用的皮革都被送往夜莺的住处。在那个贫穷的年代,世人都骂他三公子是个败家子,大把的钱都浪费在一个歌女的身上,十分的不值得。

可是三公子毫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他从来都不会告诉他们,他每个月都还会亲自去制造鸦片和大,麻的工厂里面亲自监督,然后为心心念的夜莺带来提炼得最纯净的大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