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血色祭礼(1/3)

胖子走到长明灯前,从口袋中取出事先准备好的火折子,打燃后扔了进去。怪异的祭台在灯光的照耀显得更加的让人难以琢磨。祭台一般都是古老祭祀所用的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更怪异的是祭台顶端悬挂着的那口棺椁。

什么木头能历经这么多年的岁月,不腐不烂?而且还是被数跟铁链掉挂在半空之中。真的是难以想象,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亲身经历。我绝对不会相信世界上会有这样怪异的墓葬。我也不想信,不过看着架势,这里面的东西绝对的是价值连城吧。废话这还用你说?我白了一眼胖子,走到祭台前面。心中更是百思不得其解,这墓室,和祭台这东西多会又扯到了一起?在看看着悬在空中的巨型棺椁,朱红色的棺椁之上,一龙一凤印刻其上,龙后百兽朝啸。凤旁万鸟齐鸣。夫妻合葬????!!!!

看着像,透着股子龙凤呈祥的味道。老丁点了点头说道。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棺椁中的岂不是……

呵呵,老丁打断我的话,在古代,龙者皇也。此乃意为真命天子,凤者国后也,此上一龙为皇,一凤为国后,即便是抛去先前所见到的那些,单见这棺椁局置,便可猜的到,棺椁之中这俩人的身份定然不可小窥。

但一想到这墓室的结构与布局,且不说棱空的悬棺,只看那悬棺下怪异的祭台。这些摆设完全颠覆了普通皇陵的结构与特点。

这里完全不像一座古墓,更像是一座古老的祭祀场!!!

听完老丁这席话,一联想到,先前遇见到的那大片的骨场,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真能解释的清楚了。祭祀在我国古代很是的兴盛。

祭祀是我国华夏,礼典的一部分,更是儒教礼仪中最重要的部分,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是以事神致福。祭祀对象分为三类:天神、地只、人鬼。

天神称祀,地祗称祭,宗庙称享。祭祀的法则详细记载于儒教圣经《周礼》、《礼记》中,并有《礼记正义》、《大学衍义补》等经书进行解释。古代中国“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祭祀有严格的等级界限。天神地只只能由天子祭祀。诸侯大夫可以祭祀山川。

士庶人则只能祭祀自己的祖先和灶神。清明节、寒食节、端午节、中元节、重阳节是祭祖日。祭祖也是汉人宣告自己为炎黄子孙最直接的方式。

在我国古代祭祀共分为四大类别,因此祭祀物品的种类也颇为繁多,其中有祭食、玉帛、活人祭祀、还有用血。

其中用活人祭祀和血来祭祀最无人道。

在我国远古以人做祭品祭献神灵,古书称“用人”,后世称“人祭”。人祭,不仅在原始宗教中有过,而且在往

活人祭祀后发展阶段的宗教中也有过,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人祭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战争。那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的价值不能体现。

战争中的俘虏,女性可以供人玩弄,儿童可能被收养入族,而成年男子都被杀祭神灵。商代的人祭之风炽盛,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残,不仅有大量卜辞记述,而且有考古遗迹证明。人祭的形式有火烧、水溺、活埋、刺喉沥血和砍头,甚至于把人剁成肉,蒸为肉羹。

春秋时代的人祭现象虽不象商代那样触目惊心,残不忍睹,但也并不罕见。《左传?昭公十年》载:鲁国季平子“用人于亳社”,《昭公十一年》也记述“宋公使邾文公用?子于次雎之社”。

《史记?秦本纪》说秦穆公“将以晋君祠上帝”,《陈涉世家》也称:“为坛而盟,祭以尉首”。

人做为祭品的另一现象是为男神提供美女。当青铜时代的厮杀开始后,妇女由于体力上的缺欠,失去了母系氏族时期的尊位,渐次沦为男性的奴隶,其生产、生殖能力也被贬到次要地位。

相反,女性的美迎合男性统治者的需要被片面强调起来,面目姣好的**成为**的牺牲品。为了满足想象中的神灵贪恋女色的欲望,产生了以美女为祭品的习俗。不论杀死、活埋、淹死,都是以美色娱神的表现。名义上是让她们的灵魂去做神灵的妻妾,实际上是供神灵玩弄。

古籍载,秦灵公时曾经用公主妻河,而战国时魏国邺地“河伯娶亲”的闹剧更是有力的证明。

在人祭中还有以童男童女祭神灵的现象。以童年人体作祭品,一是由于童体肉嫩,二是基于神仙喜欢儿童,儿童天真无邪,纯洁无瑕,这正与仙家凌空御风、长生不老的追求相关联。血,是一种特殊的祭品。古人相信,血是有灵魂的,血能维持人或动物的生命,一旦失血,就意味着受伤甚至于死亡,好像血有一种神奇的力量。作祭品的血有人血,也有牲血。佤族有猎人头作祭品的习俗,猎头的血迹就有神秘的意义,猎头血掺以灰烬和谷种播进地里,认为这样能促进谷物的生长。锡伯族祭祀地神时,就把杀猪后的猪血洒在地里。一些彝族人祭地时,以鸡毛醮血沾在象征土地神的树枝上。先前遇到的那些白骨我想应该就是用来施展血祭的。那么多的白骨,要多少生命,真可谓是血色祭礼啊!!!在古《周礼》是这样描写祭祀的。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以?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祀司中、司命、?师、雨师,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沈祭山林川泽,以?辜祭四方百物。

以肆献?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冬享先王。以

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

以宾礼亲邦国,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时聘曰问,殷?曰视。以军礼同邦国,大师之礼,用众也;大均之礼,恤众也;大田之礼,简众也;大役之礼,任众也;大封之礼,合众也。

以嘉礼亲万民,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以婚冠之礼,亲成男女;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以??之礼,亲兄弟之国;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

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壹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工商执鸡。

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皆有牲币,各放其器之色。以天产作阴德,以中礼防之;以地产作阳德,以和乐防之。以礼乐合天地之化,百物之产,以事鬼神,以谐万民,以致百物。

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帅执事而卜日,宿?涤濯,莅玉鬯,省牲镬,奉玉?,诏大号,治其大礼,诏相王之大礼。若王不与祭祀,则摄位。凡大祭祀,王后不与,则摄而荐豆笾彻。大宾客,则摄而载果。朝觐、会同,则为上相。

大丧亦如之。王哭诸侯亦如之。王命诸侯,则傧。国有大故,则旅上帝及四望。五大封,则先告后土,乃颁祀于邦国、都家、乡邑。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

兆五帝于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兆山川丘陵坟衍,各因其方。掌五礼之禁令,与其用等。辨庙祧之昭穆,掌三吉凶之五服、车旗、宫室之禁。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疏。其正室皆谓之门子,掌其政令。毛六牲,辨其名物而颁之于五官,使共奉之;辨六赍之名物与其用,使六宫之人共奉之;辨六彝之名物,以待果将;辨六尊之名物,以待祭祀宾客。掌衣服、车旗、宫室之赏赐,常四时祭祀之序事与其礼。

若国大贞,则奉玉帛以诏号。大祭祀,省牲,?涤濯。祭之日,逆赍,省镬,告时于王,告备于王。凡祭祀、宾客,以时将瓒果,诏相祭祀之小礼。凡大礼,佐大宗伯,赐卿大夫士爵,则傧。小祭祀,掌事,如大宗伯之礼。大宾客,受其将币之礼赍。若大师,则帅有司而立军社,奉主车,若军将有事,则与祭有司将事于四望。若大甸,则帅有司而?兽于郊,遂颁禽。大灾,及执事祷祠于上下神示。王崩,大肆以?鬯?;及重衰拱大敛、小敛,帅异族而佐;县衰冠之式于路门之外;及执事?葬、献器,遂哭之;卜葬兆,甫?,

亦如之;既葬,诏相丧祭之礼;成葬而祭墓,为位。凡王之会同、军旅、甸役之祷祠,肄仪、为位、国有祸灾,则亦如之。凡天地之大灾,类社稷、宗庙,则为位。凡国之大礼,佐大宗伯。凡小礼,掌事,如大宗伯之仪。肆师之职,掌立国祀之礼,以佐大宗伯。立大祀,用玉帛、牲?;立次祀,用牲币;立小祀,用牲。以岁时序其祭礼,及其祈珥。大祭祀,展牺牲,系于牢,颁于职人。凡祭祀之卜日,宿为期,诏相其礼;?涤濯,亦如之。祭之日,表?盛;告?,展器陈,告备。及果,筑鬻,相治小礼诛其慢怠者。掌兆中庙中之禁令。凡祭祀礼成,则告事毕。大宾客,莅筵几,筑鬻,赞果将。

大朝觐,佐傧,共设匪瓮之礼。飨食,授祭,与祝侯禳于?及郊。大丧,大?以鬯,则筑鬻,令外内命妇序哭,禁外内命男女之衰不中法者,且授之杖。凡师甸,用牲于社宗,则为位,类造上帝,封于大神。祭兵于山川,亦如之。凡师不功,则助牵主车。凡四时之大甸猎,祭表貉,则为位。尝之日,莅卜来岁之芟。猕之日,莅卜来岁之戒。社之日,莅卜来岁之稼。若国有大故,则令国人祭。岁时之祭祀,亦如之。

凡卿大夫之丧,相其礼。凡国之大事,治其礼仪,以佐宗伯。凡国之小事,治其礼仪而掌其事,如宗伯癣礼。郁人掌?器。凡祭祀、宾客之?事,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凡?玉,濯之陈之,以赞?事,诏?将之仪与其节。凡?事,活盥。大丧之?,共其肆器。及葬,共其?器,遂狸之。大祭祀,与量人受举?之卒爵而饮之。

鬯人掌共?鬯而饰之。凡祭祀,社?用大?,?门用瓢赍,庙用修,凡山川四方用蜃,凡?事用概,凡?事用散。大丧之大?,设斗,共其衅鬯。凡王之齐事,共其衅鬯。凡王吊临,共介鬯。

鸡人掌共鸡牲,辨其物。大祭祀,夜?旦以?百官。凡国之大宾客、会同、军旅、丧纪,亦如之。凡国事为期,则告之时。凡祭祀面禳衅,共其鸡牲。司尊彝掌六尊、六彝之位、诏其酌,辨其用与其实。春祠、夏?,?用鸡彝、鸟彝,皆有舟。其朝践用两献尊,其再献用两象尊,皆有?。诸臣之所昨也,秋尝、冬?,?用?彝、黄彝,皆有舟。其朝献用两著尊,其馈献用两壶尊,皆有?,诸臣之所昨也。凡四时之闲祀、追享、朝享,?用虎彝、?彝,皆有舟。其朝践用两大尊,其再献用两山尊,皆有?,诸臣之所昨也。凡六彝六尊之酌,郁齐献酌,醴齐缩酌,盎齐?,凡酒修酌。大丧,存奠彝。大旅,亦如之。

司几筵掌五几、五席之名物,辨其须知与其

位。凡大朝觐、大飨射,凡封国、命诸侯,王位设黼依,依前南乡,设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加次席、黼纯。左右玉几,祀先王昨席,亦如之。诸侯祭祀席,黼筵、缋纯,加莞席、纷纯,右雕几。昨席,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筵国宾于牖前,亦如之,右彤几。甸役,则设熊席,右漆几。凡丧事,设苇席,右素几。其柏席用萑,黼纯,诸侯则纷纯,每敦一几。凡吉事变几,凶事仍几。

天府掌祖庙之守藏,与其禁令,凡国之玉镇、大宝器藏焉。若有大祭、大丧,则出而陈之。既事,藏之。凡官府、乡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以诏王察群吏知治。上春,衅宝镇及宝器。凡吉凶之事,祖庙之中,沃盥,执烛。季冬,陈玉以贞来岁之?恶。若迁宝,则奉之。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则受而藏之。

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辨其名物与其用事。设其服饰:王晋大圭,执镇圭,缫藉五采五就,以朝日。公执三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缫皆三采三就。子执谷璧,男执蒲璧,缫皆二采再就,以朝觐、宗遇、会同于王。诸侯相见,亦如之。?、圭、璋、璧、琮,缫皆二采一就,以?聘。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圭有瓒,以肆先王,以?宾客。圭璧,以祀日月星辰。璋邸射,以祀山川,以造赠宾客。土圭,以致四时日月,封国,则以土地。珍圭,以征守,以恤凶荒。牙璋,以起军旅,以治兵守。

璧羡,以起度,驵圭璋、璧琮、琥璜之渠眉。疏璧琮,以敛尸。谷圭,以和难,以聘女。琬圭,以治德,以结好。琰圭,以易行,以除慝。大祭祀、大族,凡宾客之事,共其玉器而奉之。大丧,共饭玉、含玉、赠玉。凡玉器出,则共奉之。

典命掌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之命。上公九命为伯,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九为节。侯伯七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七为节。子男五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五为节。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亦如之。凡诸侯之适子誓於天子,摄奇?,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公之孤四命,以皮帛,?小国之君。其卿三命,其大夫再命,其士壹命,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各目氐其命之数。侯伯之聊、大夫、士,亦如之。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壹命,其士不命,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各?其命之数。

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与其用事。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生,则衮冕;享先公、飨、射,则?冕;祀四望山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希冕;祭群小祀,则玄冕。凡兵事,韦弁服;?朝,则皮弁服。凡甸,冠弁服。凡凶事,服弁服。凡吊事,弁?服。凡丧,为天王斩衰,为王后齐衰。王为三公六卿锡衰,为诸侯缌衰,为大夫士疑衰,其,服皆弁?。大札、大荒、大灾,素服。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冕而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其凶服,加以大功、小功。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其凶服,亦如之。其齐服,有玄端、素端。凡大祭祀、大宾客共其衣服而奉之。大丧,共其复衣服、敛衣服、奠衣服、?衣服,皆掌其陈序。

典祀掌外祀之兆守,皆有域,掌其禁令。若以时祭祀,则帅其属而修除,征役于司隶而役之。及祭,帅其属而守其厉禁而跸之。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其遗衣服藏焉。若将祭祀,则各以其服授尸,其庙则有司修除之,其祧则守祧黝垩之。既祭,则藏其隋与其服。世妇掌妇宫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诏王后之礼事。帅六宫之人共?盛,相外内宗之礼事。大宾客之飨食,亦如之。大丧,比外、内命妇之朝莫哭,不敬者而苛罚之。凡王后有拜事於妇人,则诏相。凡内事有达於外官者,世妇掌之。

内宗掌宗庙之祭祀,荐加豆笾。及以乐彻,则佐傅豆笾。宾客之飨食,亦如之。王后有事,则?。大丧,序哭者。哭诸侯,亦如之。凡卿大夫之丧,掌其吊临。

外宗掌宗庙之祭祀,佐王后荐玉豆。?豆笾,及以乐彻,亦如之。王后以乐羞?,则赞。凡王后之献,亦如之。王后不与,则赞宗伯。小祭祀,掌事。宾客之事,亦如之。大丧,则叙外内朝莫哭者。哭诸侯,亦如之。

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各以其族,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凡有功者居前,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大丧,既有日,请度甫?,遂为之尸。及?以度为丘隧,共丧之窆器。及葬,言鸾车、象人。及窆,执斧以莅。遂人藏凶器,正墓位。跸墓域,守墓禁。凡祭墓、为尸。凡诸侯及诸臣葬於墓者,授之兆,为之跸,均其禁。

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令国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正其位,掌其度数,使皆有私地域。凡争墓地者,听其狱讼。帅其属而巡墓厉,居其中之室而守之。

职丧掌诸侯之丧。及卿、大夫、士凡有爵者之丧,以国之丧礼莅其禁令,序其事。凡国有司以王命有事焉,则诏赞主人。凡其丧祭,诏其号,治其礼。凡公有司之所共,职丧令之趣其事。

由此可见祭祀这一礼节在我中华历史之中占有的特殊地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