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文处理其他重要环节注意事项

(一)文件分发

分发是对文件的分文、分办,即把收入登记后的文件,按其性质和办理要求分别送给领导、有关部门参阅或办理。分文的基本做法如下:

对涉及全局性、政策性、指导性或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之类的文件以及文书人员不能判定应由哪个部门承办的文件,应一律先送文书部门负责人(如办公室主任、秘书科长、文书科长等)阅处。

内容属一般日常业务及有明文规定应由哪个部门承办的文件,可径直交有关部门阅处。

分送给领导批阅的文件,要先填好公文处理单,将文、单一并送批。

便函、请柬、介绍信、广告、启事等,不作登记,直接交具体负责人员办理。

在文件份数少、阅办阅知部门(或领导)多的情况下,应按先办理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先正职后副职的次序分别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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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处理笺

(二)文件传阅

传阅是指文件只有一份或很少几份的情况下,而需要阅知的人很多,由文书人员组织在需要阅知的人员中间传递、阅知。

文件传阅要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传阅的次序,一般是先机关的主要领导、后机关的其他领导,先主管业务部门、后其他业务部门。

对投入传阅的文件,事先由文书人员填好《文件传阅单》,单上写明文件的标题、编号,并排列好阅知人员的姓名。阅件人阅后在《文件传阅单》上签注姓名及阅文时间,画圈视为同意。

◆机要文件传阅不得“横传”,即阅件人接交文件只对文书人员,阅件人之间不能传递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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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传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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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文登记簿

(三)文件批办

文件批办是机关或部门领导人对公文应如何处理所作的批示。

文件批办的作用:有利于机关或部门的领导人能及时阅读重要的文件,掌握有关的文件精神;便于加强对文书工作的领导;便于向承办人及时交代意图和要求;便于合理分工;有利于提高效率;是决定收文承办责任、原则、方法的关键。

文件批办的做法:对需阅知或参考性的文件,只在传阅栏中签名,标明阅知日期即可;对需在一定范围内传达的文件,要批明传达的范围、方式、时限以及由谁负责传达等,以便于考核;对需要贯彻执行的,要先对拟办意见表明态度,同时提出处理的原则、办法、措施、承办部门或人员、承办的时间要求等。

文件批办的注意事项

◆ 批办意见要写在文件传阅单上,不能在文件的天头页边上写批语,以保持文件的整洁。

◆ 批办意见

要写得清楚准确,简明扼要,用毛笔、钢笔写批语,忌用铅笔、圆珠笔。

◆ 需由两个以上部门或人员承办的,应明确由谁主办、由谁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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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批办表

(四)文件催办

催办是指对办理中的公文,向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进行督促或检查。文件催办的目的在于防止积压和误事。催办一般分对内催办与对外催办。

对内催办是对本机关内部承办公文情况的督促检查,一般由机关文书工作人员负责,不仅对承办中的公文要进行催办,同时,对呈阅、传阅、缮印中的文件也要注意催办。

对外催办是指对机关发往外单位需要回复的公文的督促与提醒,一般是谁承办的谁负责催,可采用电话、发函、电报等方式进行催办。

对重要文件的办理情况的催办,要及时作出催办记录,包括什么时间、催办方式、被催办人的姓名等,以备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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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催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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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催办单

(五)文件销毁

销毁文件应办理批准手续,坚持执行监销制度。销毁档案应注意安全保密,一般要有两人以上监销。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焚毁或变为纸浆)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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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文件登记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