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郑鹏撇撇嘴,没有回应他的话,转头问兰朵:“郡主,这位是?”

要是来了一个外族的少年郎,郑鹏还能想像是兰朵的亲戚朋友,然而,眼前这个少年郎,一眼就看出是大唐本土人,让郑鹏有点不爽的是,这个白衣少年比自己更帅、更有气质。

那个兰朵,不知是看到帅哥就陷了进去吧。

兰朵没有吊郑鹏胃口,面带感激地说:“郑鹏,介绍一下,这位李公子,就是昨天救了小冰妹妹的恩人。”

“是啊,哥,要不是李公子,我肯定要受伤。”郑冰一脸感激地说。

没想到,这个上门要挑战自己白衣少年,还是自己妹妹的救命恩人,难怪兰朵这么热心,就是这个李公子替她避过一劫。

郑鹏转过身,脸上已带了笑意:“什么风流大才子,都是虚名,非常感激李公子救了舍妹,对了,不知李公子叫什么,家在何方?”

要是上门挑战的,郑鹏肯定懒得理,然而,换成是妹妹的救命恩人,身份不同,态度也不同。

“我姓李,单字一个白字,字太白,郑大才子要是不介意,叫我一声太白即可。”白衣少年有些激动地说。

此刻的李白声名不显,才华还没得到认同,突然被郑鹏问名字,简直就是心花怒放。

郑鹏无端打了一个机灵,眼睛一下子下睁得老大,上下打量了李白一遍,惊讶地说:“什么,你,你就是李太白,青莲李太白?”

天啊,华夏文学史的巨匠、绰号一斗酒诗百篇的诗仙李白,就在自己眼前?

二世为人,虽说知道会遇到很多名人,但郑鹏做梦也没想到有如神圣一样的李白就这样出面在自己面前,一时间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

太突然了。

李白有些惊讶地看着郑鹏,一脸疑惑地说:“郑大才子听过某的名字?”

郑鹏回过神,看了有些莫名兴奋的李白,又揉了一下眉头,很快应道:“早就听说小白自小聪慧,满腹经伦,今天可算看到本人了。”

“也就是略有小成,不敢说精通,还请郑大才子给个机会。”李白打蛇随棍上。

“一定有机会。”郑鹏面淡如水地说,此时已从震惊和膜拜中醒过来,恢复了自信、淡然的本色。

李白在后人眼中,如雷贯耳,神圣一般的存在,然而,唐朝人对李白的评价并不高,有人戏称李白是大唐版的梵高,生前名气不高、生活不如意,死后才名声大增,被人捧上神坛。

说起家世,李白可以说威名显赫,是西汉李广第二十七代孙,凉武昭王李县第十一代孙,父李客的祖父是越王李贞,算起来是大唐宗室,可惜是偏房旁系,辈份隔得有些远,并没给李白带来多少好处。

说李白像梵高,原因很简单,李白虽说聪明,可他的心思放在学武身上,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一名行侠仗义的游侠。

李白虽说有才,可是没有功名,没有功名的李白见识到权力的好处后,心思并没放在科举上,然是不断地把自己的作品推出去,一有机会就给有名望的人献诗,想借权贵的力量达到目的,没想到运气不好,一直到三十多不没被人重用,一直被打压、冷落,甚至沦落到种田、与市井之流交往。

真正让李白扬名立万的,就是借着酒意,让高力士替他脱靴,那可是真正的一夜成名,可这事暂时还没有发生。

算算时间,眼前的李白,也就是19岁,最多算一个有一点点名气的新丁,离成名,早着呢。

今天有事,写少一点~~

第421章.421 打起来了

林薰儿走过来,把一份礼单递给郑鹏:“少爷,你看,李公子真是太客气了,上个门还送这么多礼。”

郑鹏接过来一看,这份上门不轻啊,又是玉佩又是绸缎,还有笔墨纸砚,价值在百贯以上,转头对李白说:“小白是舍妹的救命恩人,怎么好意思让你破费呢。”

李白的出身,不算豪门也算富户,要不然他也不会有钱到处游历,更不会有“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豪迈。

郑鹏都有点同情起李白来,一边努力地维持着自己做为文人的尊严,一边想方设法结交那些名流上层,希望他们能帮助自己圆梦,在官场上一展抱负,即使他才华横溢,可一直没人提携,“奋斗”到三十多岁才找到机会。

所谓的机会,主要是作诗词讨皇帝高兴。

“哪里,只是小小心意,郑大才子不嫌弃就好。”李白犹豫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郑大才子,我的字是太白,不是小白。”

不知为什么,郑鹏叫小白的时候,每次都叫得很高兴,李白却有一种不太自然的感觉,忍不住指正。

“是这样啊”郑鹏有些遗憾地说:“看到喜欢投缘的人,我喜欢叫得亲切一样,要是不喜欢,那我还是叫你李公子吧。”

亲切一点?

李白心头一个激灵,连忙说道:“还是叫小白吧,这样亲切。“

无论是官职、年龄还是名气,郑鹏都处在优势,此时李白还是处在积极向上的时期,听到郑鹏这种大才子、朝中新贵亲切地叫自己,哪有拒绝的道理,要知道,昨天还怕投石无门呢。

郑鹏淡然一笑:“也不用叫什么大才子,显得生分,叫我飞腾或叫公子好了。”

“是,郑公子好。”李白马上打蛇随棍上。

写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李白,是在宦海上沉浮多年、历尽官场辛酸,被权贵排挤出京,返回东鲁时所写,现在的李白,是一个怀才不遇、“积极向上”的少年郎。

才情还没有完全释放,性子还没有沉稳。

小香把郑鹏的早饭端上来,郑鹏示意放下,自己跟李白一起用早饭。

这时兰朵、郑冰和林薰儿退下,李白看看慢条斯理吃着早饭的郑鹏,眼里有些激动,没想到自己有幸跟郑鹏这位誉满长江南北的朝中新贵一起用早饭,一时都有点不敢相信。

李白不知道,此刻郑鹏内心也在暗爽:名流千古的诗仙,像个小弟一样,在自己面前前毕恭毕敬,眼里还露出崇拜的目光,这可是有钱都买不到的感觉。

“小白,最近忙些什么?”郑鹏开口道。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就是到处游历一下。”

“就你一个人,没带个下人护卫什么的?就不怕路上碰上歹人?”

李白有些随意地说:“下人有需要就买一个,要是没必要,再卖掉,至于护卫,不用,就凭腰里这口宝剑,十个八个大汉近不了身。”

“没想到小白还是一个高手,有空可要见识一下。”

李白是一个用剑高手,留下很多传说,还写下如“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诗句,从这里可以看得出他的武艺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