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0章

那太监楞了一下,眼里闪过一丝慌乱,不过他很快回过神,面带微笑地说:“咱家姓洪,是在惠妃娘娘跟前听差,在蓬莱殿前听差。”

郑鹏正想问仔细一点的时候,一旁突然传来一个讽刺的声音:“哟,洪公公,要是咱家没记错,你在蓬莱殿听差,那是十年前的事吧,怎么,跟冠军候缅怀旧事?”

洪公公的老底被揭,眼里闪过一丝蕴怒,本想发作,扭头一看是内侍省的孙仲常来了,气势明显一缩,有些慌乱地说:“孙总管好,小的跟冠军候闲聊,只是闲聊。”

就是太监,也分三六九等,洪公公不过是一位跑腿的、没品的太监,而孙常侍可是内常侍的二把手,除了高力士外最有权势的太监,两者地位悬殊,被讽刺也不敢反驳。

郑鹏心中一动,开口问道:“孙公公,这位是?”

“含象殿的人,十年前在蓬莱殿当过差,嘿嘿,咱家没说错吧,洪公公。”孙常侍皮笑肉不笑地说。

“没错,没错”洪公公有些慌乱地说:“冠军候、二位夫人、孙总管,小的还有要事在身,就不打扰诸位。”

嘴里说告辞,可人站在哪里不动,用眼角偷偷地瞄着孙仲常,在等侍孙仲常的反应。

丽妃失宠,春风得意的武惠妃一直在打压,宫中那些人为了讨好武惠妃,千方百计针对丽妃和丽妃身边的人,这样一来,整个含象殿的人都不好过,现在连御膳房的人也敢对丽妃阳违阴奉,更别说手权实权的孙仲常,洪公公没有得到孙仲常的点头前,还真不敢走。

孙仲常嘴角微微向上翘,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很快摆摆手说:“洪公公有要务在身,去吧。”

洪公公如逢大赦般连连答应,跟众人行了一礼后,这才狼狈而逃。

看到郑鹏和孙公公在闲聊,林薰儿小声地问道:“绿姝,为什么丽妃会派人接我们,那人还故意隐瞒身份,夫君和太子不是不对?”

“这事太简单了”绿姝压低声音解释道:“丽妃派人接我们,这事武惠妃知道后肯定会不高兴,说不定还会让夫君难堪,只要两者一冲突,丽妃就有机会替他儿子招揽夫君,难怪夫君问那个洪公公时,那个洪公公说话吞吐、眼神躲闪,分明是有鬼。”

林薰儿闻言气愤地说:“武惠妃的寿宴,竟然去讨好她的死对头,能高兴吗?好在夫君小心,差点就上了丽妃的当。”

“候门深似海,进了宫中,事事小心,步步为营, 像武惠妃这种天眷之人,凤毛麟角,宫中的妃嫔,就是说一句话也要在肚肠里转几转,怕说错话;做事更是谨慎,有时一件小事也要犹豫再三,怕无意中得罪别人,而稍有不慎便是万丈深渊,太累了,很像我们姐妹,嫁给夫君,比什么时候都要轻鬆。”

沾了郑鹏的福,绿姝到皇宫赴了几次宴,对皇宫的嚮往早就破灭,在她眼中,别看皇宫看起来金壁辉煌,对宫中的绝大部分的妃嫔来说,就是一座漂亮的鸟笼子罢了。

林薰儿闻言连连点头,对她来说,这话说得太对了,现在自己陪在郑鹏身边,早就不羡鸳鸯不羡仙。

“二位夫人,这边请,惠妃娘娘在蓬莱殿等着二位呢。”突然间,孙仲常毕恭毕敬地对二女行了一个礼。

绿姝和林薰儿没有第一时间回应,而是把目光投向郑鹏,经历刚才的事,二人也有些怕了。

郑鹏点点头说:“孙公公是受惠妃娘娘所託,接你们进去的,去吧,没事的。”

自己跟太子不对眼,说不定仇恨,井水不犯河水就好,但武惠妃的面子要给,再说今天是武惠妃的寿宴,去跟寿星聊聊天,谁也说不了什么。

幸好,李隆基见过绿姝和林薰儿几次,看得出二女都不是他的“菜”,要不然以他抢儿媳妇的“前科”,郑鹏还真不敢让二女就这样进宫。

归纳一下,郑鹏喜欢高挑苗条型,而李隆基对则丰腴型情有独钟,审美观不同这点最令郑鹏放心。

第927章.927 针锋相对

孙仲常带绿姝和林薰儿进宫后,郑鹏一下子空闲下来,看着皇城广场,突然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知为什么,想起了自己在皇城溜龟的事,当时崔云峰仗着少卿的身份高,对郑鹏百般刁难,郑鹏那小暴脾气也没忍他,想方设法打听到崔云峰的乳名后,在一只乌龟的龟背贴上“阿土”的标籤,在皇城里溜达,一边溜一边骂,含沙射影把崔云峰也扯上去,气得崔云峰差点没吐血,也不知这家伙现在过得好不好。

要是知道那家伙过得不好,郑鹏内心会更舒畅。

闲着没事,转身进了鸿胪寺,有些日子没来,找一找昔日的同僚聊聊,看看有没有人知道崔云峰过得怎么样。

鸿胪寺只有轮值的人在办公,那几个官员,郑鹏一个也不认识,虽说那些人看到郑鹏,又是行礼又是砌茶,只是坐了半盏茶的功夫郑鹏就告辞了,主要是没有什么共同的话题。

出了鸿胪寺,郑鹏又在各部办公的地方转了一圈,也没碰到什么朋友,偶尔看到有脸熟的,也是泛泛之交的人,聊来聊去都是讨好、恭维自己的话,这类话刚听感觉不错,听多了没多大意思,客套一下转身走人。

以郑鹏现在的身份,不用刻意讨好那些人。

正当郑鹏无聊时,皇城的北面突然响起整齐嘹亮的奏乐声,一听到熟悉的奏乐声,郑鹏马上向皇城广场走去。

走近一看,原来内教坊的人在排练,人数大约在五百左右,不多也不少,看他们的服饰,一会应要在御花园的寿宴上表演。

李隆基登上皇位后,教坊的规模一扩再扩,除了左右教坊、内教坊外,还有宜春院,有时梨园也参与表演,对喜欢音律李隆基来说,这么重要的节日怎么能没有演奏?在正式演出前,内教坊选择在这里綵排。

又出新的曲目了啊,排练的这首歌,郑鹏从没听过,听起来显得悠扬而有气势,一听就是李隆基的风格,只是不清楚李隆基是参与创作还是独创。

“咦,这不是郑将军吗,来得挺早啊。”一旁突然传来一个浑厚有力、略带磁性的声音。

郑鹏扭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李林甫来到自己身边,一张老脸,笑得那个灿烂。

笑得那么真诚、灿烂,郑鹏虽说讨厌这个人,但不得不承认这老小子很会笑,连自己都有点被他的笑容感染,面带微笑地应道:“原来是李侍郎,巧了。”

不知是不是二世为人的缘故,一瞬间,郑鹏感受到李林甫眼眸里透出的一丝寒意,虽说这丝寒意转瞬即逝,可郑鹏还是感觉到了。

此刻,郑鹏可以肯定一件事:李林甫猜出或找到地下钱库失窃的一些蛛丝马迹,心中差不多认定是自己下的手。

这老小子,不仅忍耐能力高,就是逢场作戏的能力也高于旁人,换作其他人,看到仇人就算不冲上来拼过你死我活,起码也怒目而视,而李林甫除了转瞬而逝的怒意,其余时间都非常热情,热情得好像两人有同穿一条裤的交情,有一种春风拂面的感觉。

郑鹏脑里思如电转,不过嘴上没有闲着,马上笑着回应:“是啊,真是巧了,没想到李侍郎也来得这么早。”

说到这里,郑鹏有些吃惊地指着李林甫的眼睛说:“李侍郎,怎么回事,好大的黑眼圈,最近休息不好吗?对了,府上妻妾成如群,美女如云,放纵一下没有什么,不过红颜虽好,身子易老,要保重身体啊。”

保个屁,差点没让你这杀千刀的田舍奴算计死,哪有什么黑眼圈,李林甫最大的优点就是心宽自律,知道遇事焦急没用,越是急,越要稳,免得忙中出乱,虽说钱库被偷一空,可李林甫该吃吃、该睡睡,一直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来之前特地养足了精神,记得包装贺礼时,还拿出那面稀世珍宝荑光镜看了,绝对没有一丝黑眼圈,分明是郑鹏含沙射影,故意嘲笑自己。

杀千刀的田舍奴,李林甫的双手不自觉在袖中握起了拳头:要是落到自己手下,李林甫敢发誓要让郑鹏后悔来到这世上,让郑鹏知道死亡也是一件奢侈的事。

“老了,不中用,跟郑将军没得比”说到这里,李林甫压低声间,用男人之间都听得明白语气说:“三军易得,一将难求,红颜易得,绝色难寻,哪像郑将军能坐拥二名倾国倾城的绝色,某纵使妻妾成群也不及将军坐拥齐人之美。 ”

说完,李林甫和郑鹏相视一眼,然后很有默契地大笑起来。

郑鹏得到李隆基的器重,地位超然,李林甫出身大唐宗室,身份高贵,暂时来说谁也弄不死谁,这点两人都清楚,实力不够,演技来凑,暂时来说双方还能和平相处。

“看郑将军春风满面,有喜事临门吧,让某猜一下,发财了?不对,不对,郑将军可是城中有名的富豪,钱财对郑将军来说无足轻重,再猜猜,难不成是哪位夫人有喜了?”

说到这里,李林甫眨眨眼,有些得色地说:“古人说得好,金元宝,银元宝,不及儿孙满地跑,就以某来说,虽说官不赫名不显,但儿女足以编成一伙,这可是多少钱财都换不来的,佑大的家业没人继承,何其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