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静在苏鸽家呆了一周。

林诗兰去接小狗回家时, 苏鸽告诉她,她不跟他们一起走了。

车票买在明天,她比他们提早了一个星期离开雁县。

这一周, 苏鸽找了她的前继父好几回, 死缠烂打地多番询问,终于打探到了她妈妈的下落。

她前继父,也就是林诗兰的堂叔,他在喝酒的时候听老熟人讲起, 几个星期前他在隔壁县的商业街碰到苏鸽妈妈。她妈推着车, 在街边卖炸串。

堂叔是个不靠谱的人,他的话不可信。就算他没骗苏鸽, 这条信息也很模糊。但是, 从他那儿听完这事的苏鸽, 立刻买了去隔壁县的车票。

林诗兰能够理解苏鸽的决定。

不同的雨季, 不同的苏鸽,处于病中的与弥留之际的她, 都不约而同地呼唤着她心底最想见的“妈妈”。

她早该去找妈妈了。

不论妈妈在或不在, 不论她的思念会不会得到回音, 这趟旅程总归会给她的执念一个解答。

要走的决定匆忙, 苏鸽明天走,今晚是他们仨最后相聚的机会。

苏鸽提早买了食材, 留林诗兰吃饭,晚上她打算亲自下厨。没忘记林诗兰的小尾巴, 苏鸽还给谭尽打了电话,让他一起过来。

“你抓紧出门。我们做咖喱饭, 很快就能做好。”苏鸽特意交代。

谭尽一口答应:“行。你们有什么想吃的想喝的, 我顺路买了带过去。”

林诗兰不跟他客气:“我想喝珍珠奶茶, 苏鸽你喝吗?”

苏鸽也不客气:“喝!来一杯。”

“那我买三杯珍珠奶茶。”

跟谭尽打完电话,两个女孩便钻进厨房,开始准备晚饭。

打开橱柜,林诗兰数不清自己这是进门后第几次发出感叹:“你家大变样了,现在收拾得真好。”

所有锅碗瓢盆,苏鸽都刷过了,摆放得整整齐齐。

洗着菜的苏鸽嘴角上扬:“这可多亏了静静的到来。”

被提到名字,小土狗迅速从房间跑出来,出现在现场。

“啊?静静?”林诗兰不知道自家小狗还是个会做家务的田螺姑娘。

苏鸽保持神秘:“对啦,反正,多亏了它。”

“好吧,”林诗兰弯腰,对小狗说:“你是功臣,今天给你加餐。”

小土狗两耳竖起来,坐得笔直。

高压锅滋滋响。

时间的魔法让牛肉变得软烂,香味飘满屋子。

在苏鸽和林诗兰的合作下,美味的咖喱饭马上就要出锅。奇怪的是,早该在一个多小时前过来的谭尽,到现在都没出现。

“会不会是迷路了?在路上遇到什么事了?”

林诗兰有点担心:“我给他打个电话。”

电话响了好几回,才被接起来。

“喂?”不是谭尽接通的,那边是谭妈妈的声音。

“喂,阿姨,我是小兰。”

这状况太不正常了,捧着手机,林诗兰蹙紧眉头:“谭尽方便听电话吗?我约他吃晚饭,他一直没来。”

“小兰啊,方便的,谭尽在家。”谭妈妈的语气不慌不忙,不像是出事了:“你等一会儿哦,小尽手机忘在客厅了,我拿进去给他。”

看林诗兰的神色不对劲,苏鸽耳朵也凑过来听,她索性打开手机功放。

“这孩子怎么锁门呢?”电话那边传来谭阿姨拉把手的声音,以及非常大的游戏声。

键盘鼠标被快速操作,游戏的战况貌似异常激烈。

“小尽,小尽,开个门,接电话,”谭阿姨咚咚咚地敲门,一边喊着他:“你的游戏停一停,晚上有约,你怎么不记得了?”

“我没约人。”

为了盖过游戏声,谭尽说话的音量特别大。

“你等会儿,等我打完这把。”

电话另一边,林诗兰和苏鸽将他的话听得清清楚楚。

——看来,谭尽把约了她们的事忘到脑后了。

林诗兰感觉怪怪的。他一向心思细腻,重视约定,这完全不像谭尽的作风。

但哪里怪,她说不上来,那边的声音确实是他。

“额……”苏鸽看向林诗兰,打了个圆场:“没事,让谭尽打吧,可能是重要的游戏,有比赛什么的。我们自己吃,咖喱饭都做好了。等他来,咖喱都没法吃啦。”

“嗯。”林诗兰的心情一下子变差。

邀请晚餐的主人已经这么说了,她只好告诉谭阿姨:“阿姨,那我挂了。我和我朋友先吃饭,不等他了,谭尽打游戏吧。”

苏鸽明天要走了。

这顿饭,本该是给她饯行的,有特殊的意义。

谭尽却因为玩游戏,缺席了。

咖喱饭做得非常有滋味,完全不输餐厅的咖喱。

吃饭时苏鸽跟林诗兰提了一嘴,她去找堂叔时,撞见林诗兰妈妈来找堂叔,给了堂叔钱。林诗兰没听她妈提过这事,有可能是之前她妈要给她报冲刺班,跟堂叔借钱了,前几天去还。

稍稍留了个心思,林诗兰打算回头问问她妈。

苏鸽和林诗兰各吃了两大盘咖喱饭。

静静也吃了超多的肉,吃得小肚子鼓鼓囊囊。

晚饭吃得开心,也不开心。开心是因为咖喱饭相当成功,不开心自然是因为,谭尽没来。

之前,苏鸽一边做饭,一边念叨了好几遍“珍珠奶茶”。于是她们吃过饭,林诗兰主动提出:“我们出去溜溜弯消消食吧,顺便买个奶茶喝。”

苏鸽欣然答应。

换了一身黄色的连衣裙,苏鸽从房间出来。

她常年穿着肥厚的校服,林诗兰头一回见她穿显身材的衣服。

“靓女,你的打扮很夏天哦。”林诗兰高度评价,给她比了个大拇指。

“好看吗?”

苏鸽羞涩地转了个圈圈,裙摆宛如绽开的花朵。

“好看。”

笑眯眯的林诗兰挽上她的胳膊:“走,我带着美女出街。”

不苟言笑的林诗兰,夸人的次数屈指可数。

这声“美女”,苏鸽格外受用。她被林诗兰挽着,不再是平时含胸驼背的走路姿势。

苏鸽的肉,还是从前的肉。

不过,它们的状态已然放松。

纵使大马路上人来人往,她也不怕被看了。

难得,外面没下雨。

她们慢悠悠地走,不必打伞,双手自由。

夏日傍晚的风,湿湿热热。

她们点完奶茶,坐在靠窗的位置。风儿吹起林诗兰黑色的长发,她垂眸,将发丝挽到耳后。

察觉到苏鸽正盯着自己看,林诗兰挠挠脖子:“我脸上有什么吗?”

用吸管搅了搅奶茶,苏鸽猝不及防道:“我以前很嫉妒你哦。”

“你长得太漂亮啦,你在我心目中是我们学校最漂亮的女孩。”

“更近地接触你之后,我发现你呀,居然还有别的优点,学习成绩优异,勤奋善良……”

端起杯子,苏鸽猛喝一大口奶茶,仿佛是借酒消愁。

“那时我好喜欢谭尽,可是谭尽喜欢你。他啊,是班上唯一不欺负我的人。他对于我,像黑夜中的一束光。抓着这根救命稻草,我度过了许多难熬的日子。你能想象得出,以前的我有多嫉妒你吗?”

“我哪有你说得那么好啊。”林诗兰上前拍拍她的肩,劝她清醒一点。

谭尽的存在,于她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这个不用苏鸽说,林诗兰懂的。

“我打电话把谭尽叫出来。怎么能因为打游戏爽约呢?他得跟你道别一下,不然太遗憾了。”

苏鸽摇头,表情并无不舍:“不用了。”

看向林诗兰,她目光灼灼:“现在的我更喜欢你。”

这直球打向林诗兰,把她弄懵了:“喜、喜欢?”

苏鸽哈哈大笑:“不是说恋爱那种喜欢,是朋友的那种喜欢。相比于谭尽释放的善意,你带给我的力量远比他给我的,多得多。”

奶茶甜甜的,苏鸽的话更甜,林诗兰的胸腔中徜徉着感动。

“从前的我,看见你的好,觉得可恨。我嫉妒你。”

“如今我看到同样的好——你的脸蛋还是那么精致,你的灵魂还是那么美丽。我看着你的好,心里感到无比舒服,谭尽喜欢你是应该的,我也喜欢你。我希望你越来越好。”

替对面的林诗兰理了理乱掉的额发,苏鸽嘴唇一扁,到底没忍住,流露出了临别的悲伤。

“我很舍不得你,我的朋友。”

窗外的天空,有近几个月来,最完美的晚霞。

厚厚的云层后,冒出亮闪闪的粉光,就像是白云被精心描了一层粉金色的边。绚烂的粉色从天际洒向人间,她们静坐在奶茶店,眼见的一切都光彩耀眼,宛如身处于梦幻的卡通世界。

《樱桃小丸子》也是林诗兰最喜欢的卡通片。

短发的苏鸽,长发戴眼镜的林诗兰。她们望着自己倒映在窗玻璃上的影子,有一瞬间,仿佛看见了小丸子和小玉,那是她们童年时,最最向往的友谊。

夕阳西下,晴雨更迭,时空变换。

而友谊留存心间,永远不变。

林诗兰举起奶茶,与苏鸽碰杯。

“这个雨季过后,我们都不知道会去向哪里。就算不能再相遇在一起,也要去看不一样的漂亮风景。”

她们脸上挂着相似的释然的微笑。

“苏鸽,前路快乐。”

“林诗兰,前路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