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进行到中场,有二十分钟的休息。

林嘉誉带余笙去剧院里的小吧台喝饮料。

中途他去卫生间,余笙留在卡座,给她搜刮来的场刊拍照。

余笙傻笑着编辑朋友圈,疯狂赞美这场演出,恨不得赋诗一首表达激动的心情。

这时,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打搅了她的好兴致:“我说,你该不会是追着我来的吧?”

她抬起头,首先看到一只手抓着个威士忌酒杯,杯子里的酒不剩多少了。

接着,又看到周凡吹鼻子瞪眼的嘴脸。

余笙冷漠不语,周凡就来气:“我在跟你说话!”

咆哮带出一股难闻的酒味,她避之不及,被呛得直咳嗽。

“你酒量那么差……还敢喝威士忌。”

大概半年前,她和周凡还有联系的那段时间,周凡在杀青的庆功宴上喝多了,耍酒疯,打了饭店的服务员。

他的公司花钱把这事儿压下来,没有闹得人尽皆知。

从那以后,余笙就对他没什么好印象。

酒量差,酒品烂,还爱喝。

简直是人菜瘾大的典例。

周凡把剩下的那点威士忌倒进嘴里,揩了一把挂在嘴上的汁水,嚷嚷不止:“你为什么跟踪我?我去哪都有你!”

余笙看着他,眼神像是在看一只死蟑螂:“少自恋,我根本不想碰见你。”

周凡指着她的手机:“那你在发什么东西?”

他怕余笙偷拍了自己肖芮的照片,发到网上造谣。

“拿给我看。”

余笙把手背到身后:“关你什么事?别骚扰我了行吗?”

“去你妈的我还就骚扰你了!”

他伸手便抢,余笙被他蛮横的举动吓了一跳,从座位上弹起来。

“周凡你是不是疯了?干嘛动手啊!”

“我说你怎么阴魂不散啊……”

周凡伸手要掐她的脸,被她一巴掌挥开,他这失了智的模样着实可怕,余笙想躲,可是被他堵在卡座里,又没处可跑。

吧台区正在播放热情欢快的音乐,十分吵闹,其他人似乎没注意到他们在吵架。

周凡继续狗叫:“你追我追到美国来,你是不是在暗中监视我和芮芮!”

余笙打心底佩服他的想象力和自恋,又好气又好笑:“我哪知道你也在美国?我都说了,我根本不想碰见你。”

“谁信啊……”周凡嗤了一声,“你可真是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这趟来美国跟踪我,花了不少钱吧?”

他下巴外撅,歪嘴笑,像个混混,笑得余笙直发怵。

眯起本就不大的眼睛,他对余笙勾勾手指:“手机给我,你发了什么东西,我要检查。”

余笙不肯:“我凭什么给你看?”

周凡又伸手抢,她躲开了,但手背被他的指甲擦过去,划了几道,火-辣辣地疼。

“小贱-人,还挺灵活?”他不死心,又抢第二次,但是这回他也没能得逞。

即将抓到余笙的时候,他的手腕被另一个人用力钳住了。

周凡恶狠狠骂了声娘:“哪个敢动我!知不知道我是谁!”

他拧头,对上林嘉誉阴冷的视线。

“我知道你是谁,”林嘉誉手上使个寸劲,捏得他关节咔咔响,“我猜,你很想让粉丝也看看自己现在的模样。”

周凡这窝囊废是个软骨头,一疼,酒醒了一半,立刻求饶:“疼疼疼!我错了!你快松手!”

肖芮刚从卫生间里出来,听见周凡吱哇乱叫,马上朝他们这边跑来:“周凡你鬼叫什么呢?!”

林嘉誉瞥她一眼,拧住周凡的胳膊,把这个醉鬼推到肖芮面前,同时将余笙护在身后。

离得这么近,尽管林嘉誉用口罩遮住了半张脸,肖芮还是瞬间认出了他。

她瞪大眼睛,既惊讶,又惊喜。

林嘉誉也认得这个女人。

二人曾在国内出席过同一场时装秀,当时肖芮主动和他打过招呼,还说自己是他的粉丝。

林嘉誉没有寒暄的兴致,他眼里有一丝怒意在烧灼。

冲周凡扬了扬下巴后,他低低警告道:“把他带走,不然我要叫保安了。”

肖芮一脸懵逼,完全不知发生了什么。

越过林嘉誉的肩头,她看见脸色不太好的余笙。

“你们想被狗仔曝出丑闻吗?”林嘉誉略带威胁地说。

虽然肖芮还没理清状况,但她识相,二话不说,马上把周凡架到了外面去。

他们走远后,余笙还是没吭声,林嘉誉唤了她几次,她才缓缓回过神来:“刚、刚才谢谢你。”

他没说话,也没抬眼,余笙发现他在看自己的手背。

“没事的,不疼。”

林嘉誉眉心紧拧。她皮肤白,手背上那几道红痕非常刺眼。

“我看看。”

他说着,小心执起余笙的手。

被他一碰,余笙本能地把手抽了回来,又下意识地没有那么做。

他的手指细长,骨节分明,指腹生有薄茧,那层茧磨着她的皮肤,有点麻。

“得去医院。”他握紧余笙的手腕,要带她离开。

“我还要看剧呢!”余笙勾住桌子腿,寸步不移,“真的没事!不疼,也没出血,这么一点小印子,哪里用得着去医院啊。”

“小心为好,那种人有可能携带狂犬病毒。”

见他说得一本正经,余笙反而轻轻笑出了声:“才不会,狂犬病主要是唾液传染。”

她说什么都要继续看,林嘉誉劝不动,只好依她。

他们回到座位,演出正好开始。但是由于遭到周凡骚扰,余笙的心情大打折扣。尽管演出没有任何瑕疵,她的兴致却远远不及上半场了。

演出结束,他们去后台和斯蒂夫告别,再一次感谢他赠送的票。

之后,斯蒂夫又送他们从员工通道溜出剧院,避开拥挤的人潮。

林嘉誉只字未提酒吧里的那场冲突,他似乎并不在乎余笙和周凡到底有什么过节。

为了不让他看出自己不开心,斯蒂夫走后,她故意兴致勃勃地回味表演。

“我还是最喜欢安洁丽卡,《satisfied》我听过无数遍,今天这位演员唱得特别好!我当时都想哭了。”

“刚才怎么没提?我可以带你见见那位演员,要个签名之类的,斯蒂夫会愿意帮忙。”

余笙受宠若惊:“不了不了……我怕打扰人家。”

才踏出那条阴暗的小巷,林嘉誉又把余笙拉回阴影里:“等等,外面有狗仔蹲我。”

余笙睁大了眼:“在哪?”

林嘉誉指了指理查德剧院左边的小门,有两个亚洲模样的男人站在那里,都戴着鸭舌帽,帽檐压得极低。

他们只是靠在那里左顾右盼,其中一个抱着长镜头单反,但是并不拍摄街景。显然,这两个人不是游客。

第一次碰见这种情形,余笙忐忑不安:“他们怎么知道你在这里?是不是因为我和周凡起争执,反而把你暴露了?”

“不会的,你别想太多。要真是那样,小熊和柒哥早就把我的手机打爆了,哪里还容得我们安心看完音乐剧。”

余笙稍稍放松了一点:“那是剧院里有人认出你来了?”

“有可能。”

林嘉誉倒是很镇定,似乎习以为常了。

瞬间,余笙想象到了热搜词条。

#林嘉誉和神秘女子在纽约幽会#

她心口发紧,生怕自己一语中的。

“我们不能走这条路。”林嘉誉说着脱下西装外套。

余笙没懂他为什么突然脱衣服。

只见他抓住衣领,甩开外套举过头顶,他把衣服撑成伞状,将余笙遮在身前。

他看着清瘦,实际上那身形很能给人安全感。余笙感觉自己像是一只被他护住的小鸡。

“看到前面的路口了吗?我们往左跑,然后立刻右转。”

余笙做了个深呼吸:“好。”

他们迈开步伐跑去,游客成为他们的掩映。估计狗仔也没料到他们会从隔壁剧院出来,根本没往这边看,他们顺利逃脱。

但是林嘉誉很警惕,他一直带着余笙跑过了三四个街口才停下来。

仔细确认附近没有可疑身影后,他才终于放心驻足。

“你……你体力真好……”看他大气不喘,余笙由衷佩服。

“这没什么,”他轻描淡写地说,“开演唱会比这累多了。”

余笙环视四周:“这里和我们停车的位置是反方向,我们打车回去吗?”

林嘉誉用手机查了下附近的地图,摇头道:“不了,车就放在那里,回头让迟渊自己去取。那辆车太惹眼,狗仔也可能是通过车子找来的。”

“那我们直接回酒店?”

林嘉誉垂眸问她:“你累了?”

余笙茫然地眨眨眼:“没,你还有别的安排么?”

“嗯,”他放下手机,“正事还没做。”

正事?

余笙顿时憬然。

是啊,她还不知道这位大歌手到底为什么找她。

“走吧。”

林嘉誉眼里有笑意,心情很好的样子。

“不行,我跑不动了……”

“不跑了,慢慢走。不远处有家餐厅,我们去那歇。”

余笙一咬牙:“好吧……”

纽约的秋夜大部分时间都是乖巧的,只是偶尔淘气,气温会降得比白天低很多,让那些只穿了单衣的人打打寒颤。

比如今晚。

余笙跑出了汗,被冷嗖嗖的晚风一吹,顿时瑟瑟发抖,只能紧紧抱住自己取暖。

“要吗?”林嘉誉将外套递给她。

她真的很需要那件外套,但还是犹豫了一下,最后摇摇头:“谢谢你,可我怕万一被狗仔拍到,会给你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林嘉誉二话不说,直接将外套披在她肩上。

“穿着吧,我也怕你感冒。”他淡淡地说。

外套还留有他的体温,里衬是暖的,没有任何香水的味道,只有很浅的皂香。

余笙裹紧他的衣服:“……谢谢。”

“不用。”他将手揣进兜里,向西边走去。

她小跑着追上他的步伐。

余笙发现林嘉誉走路时快而轻,几乎不发出声音,像个杀手,不知道是不是常年躲狗仔练就的本领。

他来到一家人迹罕至的店,店门口的白炽灯泡坏了,忽闪个不停。

林嘉誉推开那扇简陋的木门,店里光线昏暗,余笙闻了闻,嗅到一股混着腥臊的霉味,像被潮气熏蒸过的厕所,她忽然担心起食品安全问题。

“这也是你常来的店么?”余笙问。

“我第一次来,网友说他家的菜很难吃。”

余笙听了脑袋疼。

都直说不好吃了……为什么还要来?

林嘉誉做事不按常理出牌,她完全猜不到这个人在想什么。

进入店内,秃顶的白人胖老头迎接他们。林嘉誉随便扫了眼菜单,胡乱点了几份小吃和两杯饮料。

余笙怀疑这家店快要倒闭了,因为店里只有两桌客人,除了他们,还有另外一位外国人坐在角落吃独食。

点完单,林嘉誉用英语叫住老人:“先生,打扰了。我想使用您店里的钢琴,请问可以吗?”

老头欣然耸肩:“请自便。但是那架钢琴的音不太准,很久没调过了。”

林嘉誉轻声谢过他,径直走向那架胡桃木色的立式钢琴。

余笙用目光追逐他的身影。

她看出来了,那架钢琴才是林嘉誉的目标。

他坐在琴前,没有立刻掀开琴盖,而是细细抚去琴上的灰尘,动作小心轻柔,宛如在梳理爱人的发丝。

接着,他阖起双眼,肘部撑在琴上,双手扣合,十指交握,抵住了眉心。

那姿势好像在虔诚祈祷。

他信教吗?

余笙这么想着,林嘉誉向她望来:

“余小姐,我想请你听这首歌。”

她身体紧绷,洗耳恭听。

他终于启开琴盖,按下第一个音符。

前奏响起,余笙感觉有一块生巧克力在口间化开,那旋律优美清甜,含着淡淡的苦味。

几个快节奏的音节之后,旋律慢了下去,也变得更轻。

林嘉誉开口唱道:“一次,两次,事不过三。上看,下看,左右为难。感情的收场……为何如此麻烦。”

余笙的呼吸凝住了,喉间一阵干滞。

这是她写的歌词,她给那个女团写的歌词。

但这首曲子,和她当时听的完全不一样。是全新的作曲。

林嘉誉干净的声音好像浮在高处:“总是讲好的,好的,就这样了。又变成算了,算了,不想说了。说再多错了,错了,错了……又如何?”

清淡悦耳的调子,配合他低沉温柔的嗓音,一点一点,唱出对另一半的无奈和失望。

Verse的铺陈到此为止,他的左手滑向低音区,伴随一声用力而沉闷的转折,歌曲进入副歌阶段。

“你说一辈子,也不过如此,信过你的我,多像个傻子。”

林嘉誉深深吸了一气,他的换气音经过刻意处理,听起来像是短叹。再开口,高音被他轻轻松松顶了上去。

“或许怪我太平庸,而你也给的太朦胧,假装的从容,活该有始……无终。”

余笙胸口闷得发痛。

她其实没有体会过刻骨铭心的爱情,这首歌和她本人的感情经历毫无关系。

可是,听了林嘉誉的歌声,好像她听人讲了一个平凡而绝望的爱情故事,明明和她无关,她却感到非常悲伤。

林嘉誉停止演奏的时候,店内两个角落响起掌声,老板和另一位客人疯狂鼓掌。

“Bravo!!!”他们毫不吝啬地赞美。

那位老板甚至偷偷背过身,揩掉眼泪。尽管语言不通,情感还是随着音乐传达给了他们。

林嘉誉起身,对他们鞠躬致谢,然后走回余笙面前。

“真好听。”

任何溢美之词都是多余的,只有这三个字,最能表达她此时此刻的想法。

林嘉誉笑得腼腆,他眼睛都弯了起来,非常可爱,像一只摇着尾巴的金毛犬。

余笙今天第一次看他笑得这样开心。

“林先生,你为什么会给这首歌作曲呢?”

余笙记得顾筠说过,整个公司内部都在猜,他和团里的某个女生谈恋爱了,才想着帮忙写歌。

但是,她感觉得到,显然不是这么回事。

那真正的理由,到底是什么?

“理由……”他苦恼地思索着,“没什么理由。我看到你的词,不希望它被糟蹋了。原曲很难听,配不上你写的东西,仅此而已。”

他理所当然地说着,殊不知,一字一句,全都撞在了余笙的心坎上。

或许对他而言,这根本算不上理由。可在余笙听来,这已然是最大的肯定。

一直以来,她也收获过不少赞美。但她清楚,那些赞美都含有杂质。

她的家人和朋友,是爱屋及乌,才夸她写得好。一部分认识她的人,是为了讨好她的父亲或者哥哥,才夸她写得好。

可是林嘉誉不一样。

他和自己素不相识,更不知晓自己的家庭状况。

这是余笙第一次收到纯粹的夸赞。真实,又有分量。

心里有个空****的地方被他补上了。

这时,林嘉誉轻轻唤她:“竹生老师。”

不是“余小姐”,而是“竹生老师”。

摆脱家庭给的光芒后,在茫茫人海中,她依然还能被他注意到。

他把下唇咬得发白,好像十分紧张。

酝酿片刻,林嘉誉紧紧盯着余笙的双眼,郑重认真地说:

“竹生老师,我想请你为我作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