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转眼过了。

即将离去的深秋似有诸多不甘, 它枯了草,红了枫,誓要将自己存在过的痕迹留于世间。

余笙坐在库里南的后座, 失神地望着窗外一排排枫树,秋风扫落叶,地上像是着了火。

炽热的景色映进眼帘,她心里却冷,不自觉地裹紧了毛呢外套。

在她右手边,余筝正在翻阅资料, 进行谈判前的最后确认。

大约两个星期前, 余筝做了全面体检,体检结果一切正常。医生说疗养的效果非常好。

余景之和简桐这才放心让他回公司,重新接手各项事务。

而余筝之前的秘书升了职, 去做办公室主任了。余笙自告奋勇, 要求接任这个空缺。

余筝本来不同意, 他觉得这个职位太委屈妹妹了。

她好不容易答应回公司, 也该给她分个一官半职做奖励。

但是余笙不答应,她说自己才疏学浅,大家肯定不愿意听她的。她还是想从低处做起。

做余筝的秘书, 也能跟着他迅速学到东西。

余景之细细琢磨。

余笙当她哥的秘书, 可以让她哥死死盯住她, 让她少干坏事。

挺好。

大老板拍了板, 人事部和行政部都不敢怠慢, 迅速给她做好新工牌, 安排了工位。

各个部门的老大为了拍余笙马屁, 都亲自跑来她的工位给她送花篮, 庆祝她“走马上任”。

好像她当的不是秘书, 而是牛逼哄哄的总经理。

余筝收好文件,紧绷的神色稍有纾解:“没什么问题,可以提前开庆功宴了。”

余笙还是对着窗外,好像没听见他说话。余筝又唤了她一次,她如梦初醒,双眼昏懵无神:“怎么了?文件有问题?”

“文件没问题,你好像有问题。”

余筝言语厉肃,刚想提点她在工作时间要全神贯注,结果转眼看见她那遮瑕膏也盖不住的黑眼圈,心又软了。

终究是自己的亲妹妹,余筝还是很宠她,于是语气又柔暖了下来:“是不是太困了?要不下去买杯咖啡?”

正好经过一家咖啡店,他让司机靠边停车。

余笙闷倦地摇头:“不用……还是赶紧去公司吧,我刚才只是在想事情。”

“想什么?”

余筝用手指梳理她被风吹乱的发梢,他听出妹妹有心事,想看看能不能帮她排忧。

然而余笙不想说,她提了一嘴接下来几天的安排,轻而易举岔开话题。

二人将接下来一周的行程确认无误,这时,余笙轻颤平板电脑,翻动电子日历。

她问:“十二月二十号,你是不是在北京有个会?”

余筝:“嗯,不是特别重要,我让手下去参加就行了。”

……这怎么行。

她想借着开会的机会溜到北京去,听林嘉誉的演唱会。

只要到了北京,找借口跑出去几个小时,肯定不会被发现的。

就算被发现,也能编出许多合适的理由蒙混过关。比如,和老同学见面什么的。

如意算盘打得正响,结果余筝说他不打算去,一下子让余笙犯了难。

一整天,工作之余她都在琢磨怎样说服哥哥去北京。

转机在下班后到来了。

北京那边临时加了个安排。

先前,余景之去德国磋商合作,那帮商业伙伴正好来北京旅游,余筝可能得去见一面,接待接待。

余筝也想推拒,觉得这种事不用他出面。

余笙及时跳出来说:“哥,人家刚刚和我们建立商业联络,关系还不是特别稳定。你亲自去,人家会觉得我们很重视,利于之后的合作。”

余筝想了想,也不是没有道理。

“好吧,听你的。”

余笙心里乐开了花,但是演戏演到底,她帮余筝捏了捏肩膀,替他抱怨道:“唉……这都快跨年了还免不了折腾。没事,我陪你。”

她站在余筝身后,没看见他似笑非笑的表情。

晚上回家,余笙给林嘉誉发微信:

-我应该能去演唱会

那边迟迟没回,可能在忙。

到了深夜,余笙都睡着了,微信才跳出一个弹窗:

林嘉誉:好,我等你

-

早晨,林嘉誉吹着轻快的口哨走下三楼。

听到这诡异的声响,刚来上班的几个人纷纷停下手里的活,围观珍稀动物一般探出脑袋,盯着他们的老板。

等林嘉誉进了自己的工作间,他的下属们面面相觑。

白歆抠抠后脑勺:“誉哥今天心情不错啊。丧了一个月,终于见着他乐呵了,发生什么好事了?”

“我比较想知道他前一个月为什么丧……每天来上班,我都有种进了殡仪馆的错觉。”旺仔说着打了个哆嗦,裹紧小毛毯。

“哎……这你们就不懂了,”哨子摇摇手指,以过来人的姿态说,“恋爱总是让人情难自禁,何况是他这种爱情菜鸟。我们得多担待才行。”

豆芽冷不丁说:“余笙都几个月没出现过了,我看,他俩是黄了吧?”

白歆不敢苟同:“黄了就不会吹口哨了吧?应该没黄。”

林嘉誉打开电脑,浑然不知下属们正在大放厥词。

扔在桌面的手机响起提示音,是迟渊发来了视频请求。他划开屏幕,按下接通许可。

迟渊兴奋大喊:“我把行程空出来了,我能去听你演唱会!”

林嘉誉听了,无比冷漠地“哦”了一声。

“……你这是什么反应?怎么一点都不激动?你知道我行程多满吗?为了给你捧场,专门腾出来的!”

他还是不怎么领情:“那你可以不来。”

迟渊心都凉了,决定恶心恶心这个白眼狼:“呵呵……我来没用,是吧?毕竟人家余小姐不来。”

林嘉誉挑眉:“她昨天说了,会来。”

迟渊忽然又原谅了朋友的没良心,开始循循善诱:“我说你可不能再拖了,你们俩得有实质进展!余笙那种女孩子,肯定少不了追求者。你慢一步,别人就捷足先登了!”

林嘉誉绕动耳机线,一圈圈,缠在自己的无名指上。

见他又装死,迟渊生出一股恨铁不成钢的怒火:“等到那时你就后悔吧,别怪我没提醒你。”

迟渊愤愤地结束了视频,想了半天,气不过,又发消息骂他:

-你个傻逼!你错过也是活该!

林嘉誉心生烦闷,把手机锁屏了。

他不是没有考虑过这种可能。

或许,余笙身边有了别人。

就像那天他去城中村找她,从中介口中得知的那样——

她上了一辆豪车。

林嘉誉也猜测过,车主的身份,可能是余笙的男朋友。

但是即便如此,他还是有很多话,想要当面告诉她。

他慢慢解开耳机线,被阻断的血液再次流通,指尖有种触电般的酥麻感。

指节上留下了几道细细的勒痕,像是无人许诺的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上。

-

十二月二十一日。晚上七点整。

余笙坐立不安,频频瞟向包厢角落里的复古落地钟。

距离演唱会开场只剩下一个小时了。

可是,这场饭局还没有结束的兆头。

按理说,这时候观众都已经陆续进场了。

原本今天下午没有安排饭局,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余筝好不容易来北京一趟,一群人排着队想和他见面。

这帮人个顶个都是商界大牛,手里攥着几个亿的大单子。

作为余筝的秘书,又作为余景之的女儿,余笙找不到借口临阵逃脱。

她紧紧掐算时间,想着怎么也能赶上。然而事实残酷。

赶不上了……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准时进场。

她没有灰心。

就算不能准时赶到,演唱会持续两个小时,只要有票,这期间都能进场,她无论如何都要赶过去。

-

七点五十分,距离演唱会开演只剩下最后十分钟。

做好登台准备之前,林嘉誉拿起手机,想给余笙发消息。

-你到了吗?

他想了想,又把这条消息删掉了。

肯定到了。

林嘉誉心想。

不需要多问的。

他将手机交给助理,离开了休息室,准备上场。

八点整。

灯光渐晦,直至这一刻,夜幕才彻底笼罩了会场。

在几乎掀翻夜空的欢呼声后,数万观众不约而同地安静下来,等待第一个音符奏响。

林嘉誉坐在三角钢琴前,升降台把自己带到舞台中央。

他今天第一套演出服是酒红色丝绒西装,内搭的黑衬衫采用锦纶材质,在舞台打光下呈现出金属般的精致光泽。

台下,橘黄色荧光棒汇聚成星海,配合他的歌声摇晃。

聚光灯的光芒太过刺眼,他看不到台下那个位置,究竟是不是坐着那个人。

-

八点三十五分。

余笙被堵在了路上。

导航显示前方还有一公里拥堵,预计通行时间二十分钟。

她急得不行了:“师傅……不能换别的路吗?”

司机师傅翻了个白眼:“姑娘,我又不会飞,你催也没用。这个点儿就这样,走哪条路都一样堵。”

余笙打开手机地图,看到两百米内有个地铁站。

她算了一下,坐地铁过去只要二十分钟,当机立断下了车。

为了那场正式的饭局,她穿了礼服裙,脚踩七厘米高跟鞋。离开饭店时,她来不及回到酒店更衣,就穿着这一身赶往体育馆。

寒风凛冽的十二月,天气预报甚至说今天晚上有雪。

她光着两条腿,只披了一件聊胜于无的单薄外搭。地铁上的路人纷纷侧目,寻思这小姑娘难道不冷吗?

幸好余笙涂了口红,能够掩盖她早已冻到发青的嘴唇。

因为她一直在疾步行走,高跟鞋早就把脚跟磨破了皮,破溃和鞋子黏在一起,每走一步都如履针尖。

她咬了咬牙,还有三站了。

余笙暗暗祈祷着车子能开得快一点,再快一点吧……

-

九点整。

后台,林嘉誉在休息。

所有人都不敢上前打扰他。

大家都看出来了,他今天的情绪差到极点。

而熊怀知道其中的缘由。

第一首歌唱完时,灯光暗下去,林嘉誉看向他预留给余笙的位置,座位上空空如也。

那是全场最好的位置,那位观众却没有来。

彼时,林嘉誉还抱有一线希望。

可能只是迟到了。

他又唱了第二首歌,第三首歌,第四首歌……

不知唱了几首了,那个人还是没来。

他如坠深海,现场的欢呼声仿佛离他非常遥远,变得像是浓云后面闷沉的雷声。灯光亮如白昼,可他眼前模糊不清,视野里的光点都在一点点弃他而去。

为了不让观众失望,他拼尽全力维持自己的状态,照常完成了一首又一首歌。

可是等到休息的间隙,林嘉誉回到后台,这假面是一秒钟也挂不住了。

化妆师和服装师围着他忙碌,可他像是一具任由摆布的断线木偶,那股死气逼得所有人大气不敢喘。

王柒急火攻心:“他这个状态等下怎么搞!这还有一个半小时呢。”

熊怀非常能理解老板此时的失望:“余小姐怎么会没来啊……都答应好的。”

“赶紧给她打电话啊!问问怎么回事!”为了能让林嘉誉好好演出,王柒也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解决方法。

解铃还须系铃人,他第一次希望余笙立马出现。

熊怀跺脚:“我打了!关机!”

王柒绝望地拍响脑门:“那没戏。”

林嘉誉换好造型,他双手撑住化妆台,借力站起。那身影看起来莫名地清臞,好像这一个动作便已经耗光了他的气力。

大家都不知所措的时候,他微微驼着的脊背重新直起,林嘉誉紧咬着唇,沉默注视镜中的自己,空洞的眼睛一点点恢复了神采。

熊怀提醒:“誉哥……差不多该上场了。”

他点头,声音沉抑:“好。”

-

九点十分。

余笙的手机没电了,调不出验票二维码,她心急如焚。

幸而这时保安询问她有没有带身份证,这场演唱会也可以刷身份证入场。

她喜出望外,赶紧掏出身份证,总算进到了场内。

一门之隔,外边是萧瑟寒冷的夜晚,里面是橘光满布的银河。

余笙站在最后一排,扶着栏杆喘粗气,好像一只快要累死的牛,喘得肺部生疼。

“赶……赶上了!”她情不自禁地激动叫嚷。

正好下半场即将开场,观众热情地舞动荧光棒,迎接大明星重返舞台。

一束追光打向舞台正中,林嘉誉坐在一把高脚凳上,面前是直立式麦克风。

前奏响了一秒钟,他却突然半转过身,对后方的乐队做了个“稍等”的手势。

音乐戛然而止。

观众的低语此起彼伏,大家以为台上出了什么意外。

他取下麦克风,环顾全场:“今天,很感谢大家来听我的演唱会。”

全场掌声雷动,他又抬起手向下压了压,示意大家先别急着鼓掌。

等周遭恢复安静,他垂眼看着地面,慢慢说道:“其实……我今年,状态很不好。尤其是上半年,完全没有灵感,一首歌都写不出来。那时候挺崩溃的。”

“大家总说我是天才,没有瓶颈期。然而现实是,今年我曾经一度觉得,我可能……该隐退了吧。”

他蓦然苦笑:“因为……我最喜欢的音乐,讨厌我了。”

他拿着麦克风的手垂在腿上,一声短叹,没有被收音装置捕捉。

了解林嘉誉的粉丝都知道,这个人从来不卖惨。

无论承受过什么,他都会小心翼翼藏起那些不堪,把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展现给大家。大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破天荒地暴露脆弱。

台下观众零零散散地喊出加油,鼓励他继续说下去。

余笙也被那些人的情绪所感染,跟着他们一起为他鼓劲。

林嘉誉腼腆地笑了笑,重新将麦克风举到唇边:“可我很幸运,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有人拯救了我。她就像缪斯女神那样,重新赐予了我一切。”

霎时,余笙懵了一下。

他说:“无数的旋律重新回到我的脑海里,我觉得自己又能为大家创作出新的歌曲了。”

停顿片刻,他道:“我真的,非常,非常……感谢这位老师。”

旋即,他话音一转:“但是,世间总有很多无奈。以后,我可能也没机会跟她合作了。”

他感觉心脏好疼,眼睛也莫名地发酸。

“我曾经写过一首歌,《荒梦》,今天我想把这首歌唱给她。”

“尽管……她没来,听不见了。”

林嘉誉示意乐队可以开始演奏。

余笙遥遥望着台上,太远了,他的身影好小,小到几乎看不见。

透过大屏幕,她看到总是清傲的男人低下高贵的头颅。他双手捧着麦克风,缩起宽阔的肩膀,喃喃诉语。

落向他的灯光半明半暗,将他对半撕扯。在那哀矜的嗓音里,好像漆黑将要吞咽光明。

“走在时间冲刷的人墙,错过都来不及欣赏。”

“谁的生活不是寻常影像,还能变幻多少新奇花样。”

“这首歌,不要路人捧场,只要有你为我鼓掌。”

余笙脑子好乱,她也快要被淹没在黑暗里了。

她想起和林嘉誉吃过的每一顿饭,想起他们缓步碾过江畔,想起他们在海里紧握的双手。

想起他为数不多,格外珍贵的笑容。

“想在秘密的深夜将你触碰,”

“想成为你故事的第一人称。”

一丝冰凉在余笙脸颊化开,她困惑地伸出冻僵的手。

纷纷扬扬的雪花落了,不知是谁温了一壶酒,浇在她心上,惹得她生出昏沉醉意。

一首歌搅碎了良驯的夜。

在这一字一词里,彼此隐秘而放浪的心事昭然若揭。

“可我是否……只能眼睁睁。”

“看你做我的诗,而我……做你的梦。”

酒喝得太多了,竟然从眼角淌落。

大屏幕上,男人的模样愈加影影绰绰。余笙抬手抹拭眼睛,人还是那个人,可是他为何离得那么遥远。

台上,林嘉誉茫然地搜寻人海。

找不到。

找不到了……

-

演出结束,后台乱糟糟的。

林嘉誉换掉演出服,卸了舞台装,颓然坐在那里,接受来自各方的夸奖。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很成功的演出,观众无不动容。

这时,熊怀拼命挤过人墙:“誉哥!誉哥!!誉哥!!!”

王柒吼他:“有话你他妈就说!”

熊怀激动得歇斯底里:“誉哥!余小姐来啦!我看到了!!我从监视器里看到啦!!!”

林嘉誉陡然睁开惺迷的眼:“她来了?”

“对!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在后面站着,但是她来了!”熊怀扒拉着手机,“她从西门出去的,可能还没走多远!我把定位发给你!”

他话音未落,林嘉誉一个箭步冲了出去。

-

余笙的手机下了地铁就没电了,这年头,没有手机简直是寸步难行。

她找好心路人,用人家的手机给她哥打了个电话,让余筝过来接她。

结果余筝说:“你出来吧……我就在体育馆南边,车子停在这里。”

余笙一时失语。

原来自己那点小心思,根本逃不过她哥眼睛。

“你先过来我们再说。”

“……好。”

她调转方向,朝南边走去。

-

林嘉誉捂得严严实实,防止被粉丝认出来。

所幸,散场后,人们大都是走东门和北门离开。

他在西门附近一个个排查,还是看不见余笙的身影。

手机响了,是熊怀的来电。

“誉哥!余小姐往南门走了!你快点!”

林嘉誉刚唱了两个小时,体力大耗,但他还是拼命驱动灌了铅的双腿向南门跑去。

终于,那一抹窈窕的背影出现在视野里。

她穿着黑色短裙,头发挽成温柔的发髻,些许碎发垂落,更显缱绻风情。

林嘉誉加快脚步,想要开口唤住她。

这时,一辆加长版香槟色宾利停在她面前。

林嘉誉蓦然停了下来,站在三十米开外。

他裹得像一只棕熊,任谁也不知道这就是演唱会的主角。

后座,走下一位衣冠楚楚的男人。

男人脱下自己的西装外套,披在余笙的肩膀。而后绅士地护住门框,让她坐上车,为她关好车门,最后再从另一侧回到宾利。

车子开走了,林嘉誉像是彻底没了电,站在那一动不动。

不知过了多久,熊怀他们联系不上他,都跑出来找这位祖宗。

是迟渊最先在南边寻见了他。

林嘉誉靠着花坛,席地而坐,头上积了薄雪。

迟渊吓坏了:“你有病啊!在这里待着干嘛?想冻死?”

“迟渊……你没说错。”他声音沙哑。

“什么东西?没头没脑讲你妈的鬼话!赶紧给我滚回去!”迟渊气不过,不轻不重踢了他一脚。

林嘉誉仍然无动于衷。他扬起头,任凭风雪吹痛自己。

“是我太慢了……”

作者有话说:

好了,后面都不会比这一章更虐了。

防止哥哥挨骂,提前说一下,哥哥接下来是大助攻(讲真)

所以林嘉誉你不要乱吃你大舅子的醋。

还有两个重要剧情点就写到掉马。

注:《荒梦》歌词有部分化用胡适《梦与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