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这次离开,不像上一次,他没有来送我。

这是“当然”的事情,我们分手了。想想也好,上一次他就这么笔挺地站在火车站台上,一动不动的,直到火车驶离站点许久许久。

旁座的人说,你男友真痴情。

我只是淡淡地笑笑。因为在我认识他的数年,他交往过的女人不计其数。只有与我,从来就没有正式宣布过彼此的关系;第二则是难受,在我印象里,他一直、一直都是那么傲的一个人,露出那样的眼神很不像他。那眼神怎么说呢——像是我们曾经养的那只花猫,总喜欢抓住我裤腿不放我走。

现独自提起行李,坐上回故乡的高速大巴。我这个在外流浪多年的不孝女终于决心回家了。幼时的记忆一页页随之在脑海里翻开。自然,在十六岁后的回忆里,又有了“他”的存在。

我们初识在故乡,是一次巧遇。后来才知,他很早就已知道我。然后就是接下来的这十年,我们总是相逢、分开、又相逢,像是注定的命运一般,让人不得怀疑世上真的有牵绊人与人之间的红线。因而,他只戴一个戒指,而且戴在小指上。

别人跟他开玩笑:“你这婚戒怎么戴在小指上?”

他答:“因为它是专门用来圈住一个魔女。”

没人知道这答案是不是玩笑话。然,他至今没有结婚。

我忘了他这个戒指戴了多长的时间。只知,戒指是请师傅特别打造的,银质,表面光滑,内外都没有特别的字母或花纹,朴素到只剩下银的价值。平日里,他就是一个特别注重品位的人,衣着饰品大多来自名师的独家设计。可他很在意这个低廉的戒指,尤其在公共场合必要显露出来,像是要告知全世界似的。所以大家才会误以为它是婚戒。

不管如何,如今我们还是彻底地分开了。而若无意外,这次与我分开后的他应该会与另一个之前说好的女人在短期内订婚。到了那时,他大概会脱下银戒,然后她在他的无名指上戴上真正的婚戒。

“很好。”我对自己说。分手,我回家,离开他所在的城市,就此在故乡找一个不需要“很爱很爱”的男人,过上平常夫妻间相濡以沫的日子。“相濡以沫”,那,一直是我和他所向往的——虽然在我们口里都没有说过,可看着大街上互相挽着手的老爷爷老婆婆,我和他的眼里都写着这四个字。

在我和他之间,始终不可能出现这样的相濡以沫。

前方巴士驶入半山环绕的海滨城市,天则下起了朦朦的细雨。正是此刻道不清的心情。

——2008,敏,手记

(从来不写悲剧,作者提醒)

此文不V,大家放心看吧。

说说为何开这文,因为未来真的到了瓶颈,我一直在反思,未来后面的文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写,所以开了两篇不同类型的文来尝试自己的发展。

正好终于回了老家,遇到我一个很好的朋友,她叫做敏。谈了谈,谈了许久许久,谈到我们初中、高中、大学,谈到她和她的那位,还有我和我那位。。。。。。于是,有了动笔的构想。

就如这文的开头,我是个喜欢流浪的女人,也在大都市见过太多太多的尔虞我诈,被人从背后“捅”过不少次。

对于嫁入豪门世家,我从不认为是简单而美丽的灰姑娘的故事。因为这里面有太多自己和敏的亲身感受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也只是想,呃,让砖来得柔一点,呵呵。

借用某大神一句:祝愿大家入坑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