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巡视成果运用

巡视成果运用,是发挥巡视监督作用、增强巡视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巡视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持其强大生命力的重要保证。中央对巡视成果运用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时,都对抓好巡视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在听取中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曾指出,更好地发挥巡视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就是要对巡视成果善加运用;巡视工作要取得实效关键是要用好巡视成果,坚持立行立改,强化整改责任,推动深化改革,发挥更大治本作用。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指出,巡视工作成效关键体现在成果运用上,巡视完了就要有结果,如果发现问题不解决,还不如不巡视,必须善用巡视成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成果运用的各环节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巡视报告、领导小组听取汇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听取汇报,到情况反馈、整改落实、巡视移交、移交后处理、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公开等,环环相扣、具体明确,为保障成果运用建立了刚性的制度约束。特别是第二十五条规定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相比,新增“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内容,进一步明确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分类处置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另外,《巡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用“应当”替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的“可以”,将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听取汇报、研究并决定成果运用的责任,固化为刚性制度要求。

《巡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

确定巡视成果及其运用,必须由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这一方面体现了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对巡视组权限的监督,及特别慎重对待巡视结果的原则。巡视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不能擅自决定巡视成果及其运用事宜。巡视组的派出主体不是纪委和组织部,而是党中央和各省区市党委,体现了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的责任担当和巡视组的权威。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听取巡视情况汇报,要梳理出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由纪委提前向未巡视单位打招呼,提出整改要求,促其即知即改;对巡视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巡视党组织要立行立改;巡视后提出的综合反馈意见,被巡视地区和单位要进行全面整改。

《巡视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经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根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巡视工作结束后,经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并审阅巡视报告,就有关问题作出决定后,巡视组实行巡视情况“双反馈”,即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视情况、问题及整改意见。巡视组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巡视反馈工作,按照“分层反馈、直指问题”的要求,将巡视情况严肃认真地向被巡视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指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八项规定”、执行政治纪律和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发挥巡视的教育、警示作用,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向主要负责人反馈时,要“有一说一”,除涉及其本人的问题外,其他问题和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原则上都要反馈,压实“一把手”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效果。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反馈时,应体现从严治党的精神,反馈问题要一针见血、直指问题,一五一十把问题抖搂出来,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当头棒喝、敲响警钟,根本不要搞任何遮掩,责成其认真整改。要把解决问题的担子压给被巡视地区部门党委(党组),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对反馈意见实行被巡视党组织与巡视组共同签收制度,限期整改,加强督察督办,推动解决问题。

“双反馈”

在向被巡视党委(党组)反馈前,巡视组要先将巡视情况原原本本地向主要负责人通报,包括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一些反映,也要“一五一十抖搂出来”,为的是压实一把手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签收制

对巡视反馈意见,被巡视地区或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签字接收,明确整改落实主体责任。

《巡视工作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巡视工作程序的探索创新成果固化下来,加入新条例“工作程序”一章。《条例》第二十六条新增一条款,即“根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通报的内容既有巡视反馈情况,也可以是专题报告等内容。这不仅有利于同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行监督整改的责任,力推巡视整改到位,还有利于其根据巡视发现的问题,尽快拿出改进意见,解决一些普遍性、深层次的问题,体现了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和推进标本兼治的要求。

《巡视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相比,《巡视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的时限由12个月调整为2个月,大大加快了整改节奏,便于被巡视的党组织立行立改,避免整改时效递减问题的发生。

巡视的震慑效果强不强,关键看整改。巡视整改落实是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反馈虽然由巡视组具体执行,但代表的不仅是巡视组的意见,更是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的意见,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并认真整改。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按照巡视组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巡视组对本地区、本单位巡视情况的反馈。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巡视组按规定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应当在党委常委会议或者党组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整改反馈意见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着力点,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同时要求管辖范围内的党委全面查找认领问题、对号入座同步整改,形成合力攻坚的整改工

作格局。二是迅速安排部署,凝聚思想共识。要逐条逐项分析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的迅速展开和有力推进。三是制订方案台账,细化整改任务。对巡视组反馈意见应逐条学习研究、分类进行归纳、反复征求意见、深入讨论研究,梳理细化具体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任务,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完成时限等,并定期更新整改台账,动态把握整改任务的进展情况,切实使方案和台账接地气、宜操作、能整改、便监督、可问责,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四是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利用主要新闻媒体,结合各自特点,对整改工作持续跟踪报道。做好《巡视整改简报》的办理工作,营造整改落实的强大声势和氛围,坚定各地各部门抓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五是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整改落实。着力抓好落实“履责汇报、工作台账、专项督办、简报通报、检查考核”等5项工作推进机制,全方位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信息畅通、推动落实的工作态势,对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专项督导和检查考核,推进各整改事项的有效落实。六是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坚持立说立行、立行立改、快整快改的同时,应更加注重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改制度和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强化制度执行,逐级传导压力,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规范权力运行。

双责任

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视地区或单位党委(党组)要担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

中央巡视办和各省级巡视办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力争取得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要切实抓好巡视成果运用、强化巡视效应,防止巡视时“雨过地皮湿”、巡视后“风吹地皮干”的情况发生。要抓典型案例,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案、以案说法,用好反面教材。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该通报批评的要通报批评,不能只让少数主要领导干部知道,要让干部都知道,让大家都有火烧屁股、如坐针毡的感觉,形成震慑。要抓重点人,严查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让老百姓看到我们党解决自身问题的决心和能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抓重点问题。对巡视发现的重点问题,不仅要严肃处理、下大力解决,更要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倒逼整改,发挥巡视治本的作用,做到巡视效果最大化。整改落实,要做到件件有着落、情况“双报告”,包括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情况要向社会适当公布,接受党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因巡视成果运用不到位又发生重大问题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巡视成果落到实处。

“双报告”

既要由党委(党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也要由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抓好反馈意见落实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报告。

《巡视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三)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根据巡视工作的权限要求,巡视主要是发现问题和线索。巡视组要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发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要加强综合分析,进行深度挖掘,解剖麻雀、举一反三,把普遍性问题找出来、把教训总结出来,提出治标和治本的对策建议,为推进巡视制度改革提供“活”情况。要按照重点突出、客观准确、言简意赅的要求,提出分类处置建议,做到件件有着落。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及时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涉及一般性问题的,要通过反馈、谈话、教育、警示、诫勉,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抓早抓小;对一些反映不实的,给予澄清、解脱,要保护干部;对巡视发现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应移交相关部门和机关处理。中央巡视组对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报经中央批准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将问题和线索分别移交中纪委、中组部有关部门或中央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并及时督办。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报告中纪委;选人用人上的问题,移交中组部。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存在的问题,要报给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负责同志,使他们了解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

《巡视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关于二〇一三年上半年中央巡视组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时的讲话中指出,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凡是违纪违法的都要严肃查处。不要怕问题多,问题多的单位可以把握节奏。要一网打尽,有多少就处理多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对巡视组移交的每一件事项,都要依规依纪严肃认真处置。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纪律检查机关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责成相关纪检监察室优先办理,及时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明确具体的,要及时研究提出纪律审查意见,严肃查处违纪问题。比如,中纪委立案调查的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严重违法违纪案,就是巡视中发现的案件。移交给中纪委后,中纪委优先办理,用了1个月左右时间就处理完成。纪委要强化监督责任,对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要集中惩治,坚决遏制这些领域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选人用人不当是贪腐源头之一,选错一人,为害一方,必须严明组织纪律,严肃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要调查督查,责成相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办理和组织处理意见,匡正用人风气,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巡视办反馈。

其他有关部门收到巡视组移交的专题报告,要结合部门职责,研究提出处理措施。相关部门对巡视移交的专题报告要及时研究,提出处理建议,全面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

巡视工作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要把巡视工作作为从严治吏的有效方式和有力抓手,健全成果运用机制,努力为好干部打开广阔成长空间。对每个地区(单位)巡视结束后,巡视组都应将了解到的被巡视地区(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情况和发现的优秀干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供给其上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对巡视中发现的涉及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问题,也要及时向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报告。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也高度重视巡视成果的运用,在研究调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之前,只要涉及已巡视和正在巡视单位的人选,都应书面征求巡视组的意见,并把巡视组的意见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要通过巡视成果的运用,让那些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重用,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

《巡视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结合巡视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推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整改贯穿巡视工作全过程。通过约谈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等,让被巡视地区(单位)提前对照已经巡视过的地区(单位)所发现的问题,闻风而动,把能够改的先改了。对需要被巡视地区(单位)主动整改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方面的顶风违纪问题,以及其他明显违规违纪、且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及时移交被巡视党组织,督促查处,通过立行立改、抓早抓小,使党员干部受到党性教育,促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巡视反馈意见,党委(党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把责任压下去、落实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对发现的作风、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查处,对有问题的干部发现一批、惩治一批、挽救一批。同时,要结合巡视反馈意见举一反三、系统梳理和全面深入解决问题,推动全面整改。要建立健全移交问题线索定期通报制度,巡视机构积极会同案件监督管理、组织等部门,跟踪了解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

抓早抓小

在分类处理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时,涉及一般性问题的,要通过反馈、谈话、教育、警示、诫勉,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抓早抓小,避免养痈成患、放任自流,这体现了“抓早抓小也是震慑”的思想。

对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整改情况,要跟踪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回头看”、杀个“回马枪”,看看问题是不是通过整改真的改好了,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是不是真的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担起来了,对整改不力的推动“再整改”,对一些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持续形成“再震慑”。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震慑作用不大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决不放过。通过巡视回访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对巡视整改不力、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督促整改工作持续取得更大成效。

“回头看”

对已经巡视过的地区和单位,要出其不意,杀个“回马枪”,一方面切实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另一方面对新的问题线索深入了解,形成更大威慑力。

《巡视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双公开”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不仅在本地区本部门进行党内通报,还要通过官方报纸和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巡视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接受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的监督,也要接受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党组织、新闻媒体、广大干部群众等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监督的前提。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都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适当”的方式指根据巡视工作具体需要,通过新闻媒体的公开报道巡视组进驻、向被巡视地区(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反馈、一定范围内公开整改结果等,让人民群众知情、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以公开促整改,整改结果既在本地区本部门进行党内通报,又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整改报告中要提供联系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接受党内、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巡视工作程序

1 准备

◆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了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2 了解

◆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

◆巡视组对反应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3 报告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

4 反馈

◆经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5 移交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 整改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