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视的对象和范围

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第十条规定:“中央巡视组负责对下列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三)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省级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负责对下列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二)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三)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四)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第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扩大了巡视对象和范围,新增加巡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并对省一级巡视对象和范围作出相应增加,进一步扩大了巡视监督的覆盖面,从制度层面有力保障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巡视“全覆盖”真正落实。

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

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

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由于巡视范围和对象的扩大,为完成更加艰巨的巡视工作任务,近年来中央巡视工作节奏明显加快,2014年由上年的2轮增至3轮,一年间完成了对2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常规巡视,以及对19个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项巡视,完成了对全部省份的巡视全覆盖。2015年中央巡视组由10个增至13个,并实行“一托二”即每个组巡视两家单位,仅已开展的头两轮巡视就已覆盖46家单位。2015年10月23日,2015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标志着十八大以来中央第八轮巡视工作正式启动。截至2015年11月4日,中央各巡视组第三轮巡视向本轮31家单位进驻完毕,包括一行三会、外管局以及五大国有银行、四大保险机构、国开行、农发行、上交所、深交所、光大集团、中信集团及中投公司等,第三轮巡视工作全

面展开。其中第七巡视组同时巡视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三家单位,在普遍实行“一托二”的基础上首次出现“一托三”。根据中央巡视组发现线索查处的副省级城市领导班子成员,包括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等,可见一些副省级城市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比较严重,纳入巡视监督十分必要。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

1 市(党委导班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3 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4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一托三”

2015年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15个巡视组巡视31家单位,所以,此轮专项巡视出现了“一托三”的形式,即一个巡视组巡视三家单位。这是十八大后中央巡视首次出现“一托三”的形式。

中央巡视组巡视中央国家机关单位方面,主要包括: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等。中央部委方面,中央巡视组2015年第二轮巡视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日报社、求是杂志社。国家机关部委方面,中央巡视组此前各轮巡视,共巡视了14个国务院部门:2013年首轮巡视了水利部,2013年第二轮巡视了商务部、国土资源部、新华社,2014年首轮巡视了科技部,2014年第二轮巡视: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院,2014年第三轮巡视了文化部、环保部,2015年第二轮巡视交通运输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团体方面,中央巡视组2014年第三轮巡视了中国科协、全国工商联。

中央决定2015年完成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企业巡视全覆盖。国有企业是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石,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从巡视、审计、信访反映的问题以及审查案例引出的问题线索看,国有企业在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上也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有的问题相当突出。有的企业党委负责人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职责,党组织没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通过利益输送谋求个人升迁,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企业内部存在买官卖官、搞团团伙伙。利用手中权力在资产资源交易中贵买贱卖,采购招投标违规谋利,家属子女靠山吃山、谋取私利。有的国企负责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种种情况表明,党的观念淡漠,主体责任不落实,是产生问题的总病根。要围绕“四个着力”,重点发现企业在作风、纪律、腐败、选人用人方面的普遍性问题,尤其要把落实“两个责任”、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作为巡视重要内容。要深入研究企业的历史文化和行业特点,依其主要业务、资产资源,查找靠山吃山、利益输送问题。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只要查实就要交被巡视企业党委。要强化分类处置,把线索捋清楚,把担子压下去,推动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8月21日在《人民日报》刊发的《发挥巡视监督作用 助力全面从严治党》一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7轮巡视,共巡视118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5家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全覆盖,并对16个中央部门、12个事业单位、1家中管金融企业和2个中管高校进行了巡视。可以预见,保持巡视的力度和节奏,踩着不变的步伐,到党的十九大召开前,能够基本实现全覆盖。

巡视工作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具体化。是不是重视巡视工作,反映的是从严治党的态度坚决

不坚决,采取的措施硬不硬,责任担当强不强。在中央巡视组的示范带动下,各省区市对巡视内容、方式方法、组织制度进行探索创新,增强了针对性和实效性,积累了不少好经验。但是,省区市巡视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面临不少问题。有的地方党委旗帜不鲜明,没有把巡视工作当成主体责任去落实,而是推给纪委、组织部,个别人甚至发现了问题后,还在那里当看客、说客。省委“五人小组”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有的党委书记听取工作汇报时讲表态的话多,不对巡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也不梳理、研究和处置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有的巡视组缺乏责任担当,聚焦“四个着力”不够,发现问题能力不强,不能摆脱人情干扰。有的地方巡视成果运用不充分、移交问题线索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缺乏保障,严重影响了巡视效果。2015年9月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中央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通报指出,李庆贵作为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连续发生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河南省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庆贵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领导职务。通报指出,这次查处的问题,是一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李庆贵同志作为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用人严重失察失误,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坚持原则、不敢斗争,对连续发生的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新乡市纪委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及时发现,发现了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监督严重失责失职。李庆贵同志和新乡市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跟不上、工作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受到严肃问责,教训极为深刻。通报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让红红脸、出出汗,咬耳朵、扯袖子成为常态。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敢于监督、敢于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决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

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如何落实到省一级,是关乎全局的大问题。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央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很多都是发生在担任下级一把手期间;有的省已查处的领导干部中,半数以上属于带病提拔,有的一把手甚至带病在岗10年、20年,屡被提拔。廉洁自律底线被突破,政治纪律红线被虚置,就会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污染从政环境。如果省区市党委不作为,不把腐败遏制在基层,让有问题的人逐级提拔,最后就会把问题全部推给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只靠中央抓,那能抓得过来吗?只有形成全链条,上下联动,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中央巡视组应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领导,要通过召开巡视工作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省区市党委书记要坚强有力地领导好本地区的巡视工作,多提出具体要求。要健全完善省区市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制度,“五人小组”要认真听取每轮巡视综合汇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党委书记的讲话不能只是点个卯、表个态,必须旗帜鲜明对重点问题的人和事提出具体处置要求。省委书记的巡视讲话要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备。要充实力量,扩大覆盖面,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效力。

《巡视工作条例》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提出了具体要求,进行了制度规范,同中央巡视组巡视对象和范围进行了有效衔接,实现了巡视工作“全国一盘棋”的总体布局。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的各项要求,关键在联系实际、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更好发挥省级巡视组“寻虎找蝇”的“刀尖”作用,推动省级巡视工作真正深入下去,形成以中央巡视为主体、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为基础的工作格局。要督促省区市党委加强监督,把巡视工作向地市县一级延伸,形成中央和省级巡视工作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态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