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巡视组及职责

巡视组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国际交往日益增多,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背景下创立的。1996年党的十四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选派部级干部到地方和部门巡视”,2002年党的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规定“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机制”,2003年8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正式成立巡视组。

巡视组是常设机构,有专门的编制和经费,背负着党的信任和权威,使命崇高,是党的“千里眼”“顺风耳”。为规范巡视组及其工作,2009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对其作出了第一次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工作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经过6年的实践,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将其规定为:“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这就明确了以下几个问题:

巡视组的职责

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视工作组长负责制

巡视组组长是落实每轮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能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归纳问题、作出判断;必须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线主业,提高监督能力,摆脱人情干扰,切实发现问题。

第一,谁设立?巡视组是党的中央和省、自

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的,是党的派出组织,受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的领导,完成的是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交办的重大任务,代表的是党的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抓的是大事、不同于干部任命考察组、工作组、办案组,更不同于古代朝廷派的“钦差大臣”,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党内是平等的,都有监督和被监督的权力和义务,都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权利,都有维护党的形象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义务。

第二,怎样组成?巡视组由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组成。如2014年进驻北京市开展巡视工作中央第二巡视组,徐光春任中央第二巡视组组长,李五四任中央第二巡视组副组长,还有其他巡视组成员。由于中央巡视的对象主要是省部级领导干部,工作难度大,问题比较复杂,巡视组组长多为从省部级岗位退下来、阅历经验较为丰富的领导干部。如徐光春,1944年11月生于浙江绍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担任过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共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省部级领导职务。这是巡视组组长的一个特点。巡视组组长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即《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这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巡视工作的一条重要规律——“无规律”,即:巡视组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与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十八大前,中央巡视组组长一般任期5年。十八大后,建立了组长库,中央巡视组组长不再是“铁帽子”,实行一次一授权、一次一任命。如仍以李五四为例,2014年是中央第二巡视组的副组长,2015年3月任中央第二巡视组组长,与副组长赵小平、赵树林等一起,巡视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公司。据中央第八巡视组组长宁延令的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他参加了中央的7轮巡视,4次担任副组长,3次担任组长,每一次巡视开展时,巡视哪里?担任什么职务?开始前并不知道。2015年第二轮巡视,6月23日的巡视动员部署会上他才知道要去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巡视,与被巡视单位几乎同时得知巡视授权情况。这种不固定性增强了巡视组的独立性和灵活性,有助于避免巡视对象把握巡视工作的行动规律,避免巡视工作事先走漏消息,减少人情、关系等人为因素的干扰,取得客观公正的巡视效果。

“一次一授权”

巡视组组长不再是“铁帽子”,而是每一轮巡视前根据具体任务确定组长人选,一次一授权。

第三,实行什么工作制度?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是巡视组的班长,对巡视工作负总责,副组长主要是协助组长开展巡视工作。组长负有发现巡视问题的责任,有领好巡视班子、带好队伍的责任。在巡视过程中,组长必须带领整个巡视组全面听、认真看、深刻思、多商量、勤帮助、促整改、呈实情,否则,应该发现的巡视问题没发现,该报告的问题没有报告,都将被追究责任。

第四,向谁负责?巡视组是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派出的组织,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负责,直接向其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也就是说,中央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组分别向其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负责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报告巡视工作,这就是巡视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第五,承担什么任务?承担巡视任务,具体来说,也就是《巡视工作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巡视范围和内容,如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