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明组织纪律,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党的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对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严明党的纪律,必须重视严明组织纪律。

切实执行组织纪律 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注重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党的领导,很重要一方面就是体现在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领导要靠组织。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当前,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向组织报告,听组织意见,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背“四个服从”要求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

该章依次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侵犯党员权利、违反组织工作原则、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

(一)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行为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党章明确规定,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条例》第63条—第68条明确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比如“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

《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每次开会先定调 干部选任个人说了算

贵州省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搞家长制、一言堂”在单位是有名的。与其共事的党员干部印象最深刻的是每次开会,他都首先定调,对其他同志说:“我先说我的意见。”一开始也有人“不识相”,等他说完后提出不同看法,结果被他“教育”一番,久而久之,再没有人敢提不同意见。

市委作出的决定,执行还是不执行?洪金洲有自己的选择,但凡与自己想法一致的,执行;但凡不一致的,那就是一个字—拖。有一次,凯里市委制定了一项决议,然而洪金洲对此却有另外的想法,他对手下人说,对于市委的决策,不想执行的时候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就是拖。于是,每次市长办公会,洪金洲就把这个议题放到最后,一旦快要到这个议题的时候,他就会去上厕所,回来就对参会的人说:“哎呀,时间太晚了,这个议题下次再议。”这次推下次,下次再推下次,最终这件事情不了了之。

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洪金洲更喜欢搞个人说了算,凡是得不到他认可的人,休想到市政府重要部门工作。为了干部人事问题,洪金洲和其他常委常闹矛盾。凡是洪金洲“认可”的人,他都极为“照顾”,如凯里市政府办公室原主任陈鹏,在洪金洲推荐下被提拔为凯里市副市长,一上任就大搞权钱交易,随之落马。

【《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

《条例》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交通运输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取消提拔考察资格

2015年7月,交通运输部通报,在近期的部机关干部选任工作中,1名局级领导职务考察对象和12名处级干部考察对象,因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2月份,交通运输部党组拟提拔一批局级领导干部。组织部门对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对照中组部反馈的查询结果,逐项开展了信息比对。通过比对发现,有一名考察对象申报了两套房产231平米、配偶持有股票19万元,但没有申报其配偶持有的167万元基金,存在瞒报行为,其没有报告的配偶持有基金数额超过了规定数额。交通运输部党组研究决定取消其局级领导职务考察对象资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补报有关事项,并就相关情况在部机关和部属单位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7月,交通运输部所属单位黑龙江海事局拟提拔一批处级干部,在对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重点抽查核实中发现,一名考察对象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一是本人报告持有1本因私护照,而查询结果显示其持有1本因私护照和1本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二是未报告配偶投资注册企业情况。查询结果显示,该同志配偶注册两个企业,一个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一个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个人出资金额15万元),其未报告配偶投资注册企业情况涉及数额超过了规定数额。黑龙江海事局党组研究决定取消其处级考察对象资格,并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及时补报。

(二)侵犯党员权利行为

党章规定,党员享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权利。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条例》第69条—第71条明确了“侵犯党员权利”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比如“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

《条例》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江苏省扬州市矿务局副局长韩谷雨:编造虚假举报材料 肆意侵犯他人权利

2012年5月22日,江苏省扬州市矿务局副局长韩谷雨得知扬州市矿务局副局长张凯等人任前公示的消息后心存不满,随即编造了张凯花50万元买官的虚假举报材料,采用匿名方式分别寄给了省市领导。

其后,韩谷雨又打电话给其情妇王某,叫王某指使其侄在网上发帖。韩将亲自编好的“扬州市花50万可以买到局长官位”的材料发给王某,并将多名省市领导名字穿插材料中,以混淆视听、欺骗网民。5月23日21时51分,王某侄子将韩编好的帖子发布到网络论坛,该贴点击浏览26800余次,回复850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韩谷雨身为党的领导干部,目无组织纪律,采用诬告陷害等手段,阻止其他党员干部受到提拔任用,甚至意图使其受到纪律追究,严重侵害了党员的合法权利,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同时,韩谷雨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最终,韩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违反组织工作原则等行为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腐败必然导致用权腐败。要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明组织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条例》第72条—第75条明确了“违反组织工作原则”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比如“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

《条例》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秋华:用人失察失误 “重”用档案造假者

2013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秋华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经人介绍认识了时任中国青少年音像出版社发行部主任柳铁建,柳表示想调到自治区林业厅工作。之后,陈秋华将柳铁建给的个人履历交给自治区林业厅人事教育处,并签批意见,请人教处根据柳铁建个人情况、林业厅岗位空缺及用人需求提出意见。

2013年11月20日,自治区林业厅人事教育处提出拟调任柳铁建为本厅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正处级)的书面意见。次日,陈秋华主持召开林业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调柳铁建到自治区林业厅社会保险中心任副主任。2014年3月18日,柳铁建到自治区林业厅报到上班。

经查,柳铁建2010年在担任河南省禹州市苌庄乡党委书记期间,因违反纪律被禹州市纪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之后柳伪造个人档案材料,其中职务级别、工作经历、出生时间和入党、年度考核等情况都存在造假情况,涉嫌造假骗官,被群众举报至中央巡视组,造成恶劣影响。柳铁建已于2015年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陈秋华作为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违反组织纪律,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不认真考察,选拔任用不符合条件的干部,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终受到党纪严惩。

(四)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等行为

一些领导干部采取骗办身份、户籍或冒用他人身份、户籍等手段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有的领导干部办多个身份证,持有外国绿卡……领导干部独往独来、天马行空,迟早会出问题。

《条例》第76条—第79条明确了“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比如“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

《条例》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科技日报社原副社长、机关党委书记汤东宁:违规获取英国永久居留权 长期持有因私护照

2015年6月,根据科技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线索,中央纪委监察部驻科技部纪检组监察局对科技日报社原副社长、机关党委书记汤东宁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汤东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其本人未经批准获取英国永久居留权,一直未向组织报告。其配偶子女获取英国永久居留权,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如实填报。2013年以来,未经组织批准、未履行请假手续多次因私出国,事后隐瞒不报。2014年8月以来,违规持有个人因私护照,不按规定及时交由组织统一管理,直到组织人事部门多次催缴,于2015年5月交还。依据有关规定,科技部党组研究并经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批准,决定给予汤东宁开除党籍处分;科技部决定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撤销其科技日报社副社长职务,由三级职员降为六级职员。

消除组织涣散须严明党的纪律(节选)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组织纪律性这一重大命题,强调全党同志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党的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对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充分认识加强组织纪律性的重要意义

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

首先,加强组织纪律性是秉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建党原则,传承共产党人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列宁曾指出:“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而外,没有别的武器。”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注重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在党成立时通过的第一个纲领就明确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党员的人,……在加入我们队伍以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领导要靠组织,组织纪律是党的各项决定得以执行的重要保证。无论在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我们党都是通过加强纪律性,提高执行力,才使各级党组织始终成为牢不可破的坚固堡垒,把我们党锻造成更加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其次,加强组织纪律性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指导思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当前,组织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组织观念薄弱、组织

涣散成为一个需要全党严肃对待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强调:“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一系列方针、政策、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如果没有铁的严明的纪律的统一、协调、监督和保证作用,就会有一些组织和党员对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也就没有生命力。

第三,加强组织纪律性是增强党性修养,站稳立场的必然要求。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作为共产党员,想问题、搞研究、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要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照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相信组织,服从组织。强化党的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能否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纪律观念和党性意识强不强的重要标志之一。共产党员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党性意识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共产党员要常怀敬畏之心,特别是要敬畏纪律,对党的纪律、对国家的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敬畏约束自己,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只有常怀敬畏之心,始终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遵守纪律的模范。

严明组织纪律解决涣散松弛问题的对策

组织纪律是个系统工程,从集体到个体,从上级到下级,从思想到行为,从党内到党外,都要纳入组织原则和纪律规范之中,不存在组织管不到的特殊党员和特殊领地。这就要求针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切实严明组织纪律,既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又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首先,严格遵守党章这个根本行为规范。全党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严明组织纪律,就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这个最基本的组织纪律,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接受组织安排、教育和监督,执行组织决定不讲任何价钱、不打任何折扣。要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规定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对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切实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其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章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激发党的创造活力,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正确实行集中。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应作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集中大家的智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杜绝“家长制”和“一言堂”;班子其他成员应摆正位置,履行好自身职责,坚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既讲真话、又讲实话,把看法摆在桌面,把意见说在台面,把问题解决在当面;党员干部应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为发展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第三,严格落实党内制度规定。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反对无组织无纪律的自由主义作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项工作都要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一事一报、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严格遵循行为准则,不允许公开发表违反组织原则的言论。严格执行组织原则,不允许在党内搞派别组织、进行派别活动,或在党外参加和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第四,严格执行组织纪律。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组织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敢于批评、严肃处理,坚决改变一些地方执行纪律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状况。各级党组织要维护组织纪律的严肃性,加强党员干部遵守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重点“抓领导”。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是组织纪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以身作则,精心组织、持续推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抓早抓小“勤提醒”。要勇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敢于板起脸来批评,不要怕得罪人,不要怕丢选票,平常有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就要早作提醒、早打招呼,早拍肩膀、早拉袖子,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敢于动真碰硬“零容忍”。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让组织纪律成为人人敬畏的“全天候带电的高压线”。

严肃执行并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组织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增强全党组织纪律性作了深刻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纪律性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组织制度;要明确组织纪律界限,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这些重要论述,为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加强组织纪律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

组织纪律是我们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党员个体之间以及党组织与党员个体之间关系的规范。从历史和现实看,加强组织纪律,对于我们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加强组织纪律是建设坚强有力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无产阶级政党是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目标而组建起来的政治组织,对组织纪律的要求比任何一个其他政党都要高。马克思曾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恩格斯说:“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列宁进一步阐述了组织纪律的极端重要性,指出:“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而外,没有别的武器。”毛泽东同志强调:“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加强组织纪律建设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极端重要性。

加强组织纪律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强大政治优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严明的组织纪律是我们党在恶劣的环境中能够生存下来、不断发展壮大、夺取全国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规定了党的有关纪律。党的二大党章初步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正式提出“四个服从”这一重要组织纪律。针对党内存在的“左”倾思想以及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现象,从1942年开始,我们党开展了一次持续数年的全党整风运动,使全党组织纪律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达到了空前团结和统一。1948年9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有力推进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保证了政令军令畅通,取得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严明的组织纪律确保我们党成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卓有成效地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党是以一切党员都要遵守的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没有纪律,党决不能领导国家和人民战胜强大的敌人而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改革开放时期,针对“**”中党规党法被肆意践踏,党的组织、党员的党性观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遭到极其严重破坏的情况,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的行为作了全面规定,为党员遵守组织纪律、党组织执行纪律提供了遵循。党的十二大之后的历次党章,都明确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党的历史充分证明,什么时候组织纪律执行得好,党员的组织观念、党的意识就比较强,党就能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挑战,不断取得新的更大胜利;什么时候党的组织纪律执行得不好,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的情况就容易出现,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削弱,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

加强组织纪律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国梦的迫切需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党,必须凝聚起全党的智慧和力量。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在组织纪律方面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有的变着法儿把一件完整的需要汇报的大事情分解成一件一件可以不汇报的小事项,让组织程序空转;有的领导班子既有民主不够、个人说了算的问题,也有集中不够的问题,班子里各自为政,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有的只对领导个人负责而不对组织负责,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有的办事不靠组织而靠熟人、靠关系,形形色色的关系网越织越密,方方面面的潜规则越用越灵越来越多;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等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国梦就不可能实现。

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纪律

严格执纪是党的组织纪律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维护党的组织纪律责任重大,责无旁贷。历届中央纪委(中央监委)对贯彻维护组织纪律都作出了明确部署,发挥了重要作用。

1927年党的五大成立了党内第一个专门监察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进行审查。新中国刚成立,党中央就决定成立纪律检查机构,并规定中央和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务和职权是:“检查中央直属各部门及各级党的组织、党的干部及党员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受理、审查并决定中央直属各部门、各级党的组织及党员违犯纪律的处分,或取消其处分;在党内加强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严格地遵守党纪、实行党的决议与政府法令,以实现全党的统一与集中。”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监察机关陆续恢复和重建。中央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有权检查和处理一切党员违犯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期间,全国各级监察委员会被撤销,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受到严重挫折和损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相继恢复和重建。我们党明确提出,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要把严肃党纪作为从严治党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方面对广大党员进行经常性的纪律教育,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另一方面严格党的纪律,对于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对于腐败分子,必须坚决清除出党,决不姑息迁就。1994年,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重申,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是纪律检查机关十分重要的任务。党的十五大后,各级纪委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程序,特别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程序作出决定。党的十六大后,中央纪委提出,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民主集中制。党的十七大后,中央提出要认真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中央纪委随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不能迟报、漏报,更不能隐瞒不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纪委把贯彻维护党的组织纪律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指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再次重申要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开展对执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将组织纪律的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内容,对党员干部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铁面执纪,形成有力震慑;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启动问责机制,追究党委和纪委的责任,保证了组织纪律刚性约束。

纪检监察干部要在遵守组织纪律上作表率

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恢复成立以来,各级纪委和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对加强组织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采取了有效措施,对于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干部队伍组织纪律性起到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对党员干部加强教育、强化管理、严格监督,有力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必须在遵守和维护组织纪律上作表率。

增强组织观念。忠诚组织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政治原则,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政治本色。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组织的基本原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于党的组织的重要论述,学习国际共运史和中共党史,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组织的系列重要讲话,弄懂理论、了解历史、提高自觉,切实增强组织观念。要自觉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党日活动等党内生活,在党内组织生活中锤炼坚定的组织观念。

遵守组织纪律。要坚决执行组织决定,无条件服从组织的需要和安排。对党组织的决议和政策,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其贯彻执行。要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尤其是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外出报备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都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要求切实遵守。要把组织纪律看成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情况下、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

严守工作纪律。要严守办案纪律。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主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违反办案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办案安全纪律是首要的办案纪律,是铁的纪律,对发生的办案安全事故必须依纪依规严肃追责。要严守保密纪律。纪检监察机关保密事项繁多且要求很高。做好保密工作,关键是要有高度的警觉性和严格的保密意识,要定好规则、定好制度、管住细节。

恪守廉政纪律。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根本的是要做到内心的坚定和清正。要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认真落实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要加强对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纯洁生活圈、交往圈,坚决并始终守住做人、处事

、用权、交友的底线,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

让组织纪律成为“全天候带电的高压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把握组织纪律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内涵和基本途径,增强组织意识,强化组织观念,健全组织制度,加强组织管理,严格组织监督,形成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让组织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充分认识加强组织纪律建设的重要意义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无以成方圆。党的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对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是秉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建党原则,传承共产党人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列宁指出:“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而外,没有别的武器。”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领导要靠组织,组织纪律是党的各项决定得以执行的重要基础。加强纪律性,提高执行力,才能使各级党组织始终成为牢不可破的坚固堡垒,把我们党锻造成更加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指导思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党的组织纪律是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基本条件。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始终和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组织上保持一致”。

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是深化作风建设特别是坚持“三严三实”原则,夺取全面深化改革新胜利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三严三实”既是作风建设的重要遵循,也是对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干净干事,创新创业”的基本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自觉践行。要以“三严三实”原则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提升“软实力”、改善“软环境”、做出“硬成绩”,形成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行动力量。

准确把握加强组织纪律建设的主要内涵

组织纪律是指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组织原则、组织关系、组织观念、组织行为等方面必须遵守的规范和要求。组织纪律是个系统工程,从集体到个体,从上级到下级,从思想到行为,从党内到党外,都要纳入组织原则和纪律规范之中,不存在组织管不到的特殊党员和特殊领地。组织纪律内涵十分丰富,范围非常宽泛,根据党章等有关规定和习近平同志近期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可将其主要内涵概括为“五严五不”:

严格遵守“四个服从”,不允许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错误言行。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是组织纪律的核心要义。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允许无组织无纪律的自由主义作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项工作都要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一事一报、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更不得虚报、谎报、假报。这是组织纪律的现实载体。

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不允许任何人在党内搞特权和个人专断。各级领导干部的活动必须处于党和人民监督之下,个人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决定重大问题都要经民主讨论和集体决策。这是组织纪律的实现方式。

严格遵循行为准则,不允许公开发表违反组织原则的言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必须通过组织程序和组织渠道,绝不能“不分内外”,随意到社会上散布杂音噪音,更不允许和中央唱反调,和党“唱对台戏”。这是组织纪律的外化要求。

严格执行组织原则,不允许在党内搞派别组织、进行派别活动,或在党外参加和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论在党组织内外,都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决不能将党视为各取所需的“政治超市”、随心所欲的“私人会所”。这是组织纪律的基本原则。

上述组织纪律“五严五不”的“大框框”“硬杠杠”,必须融入贯穿体现到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之中,认真贯彻执行,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积极探索加强组织纪律建设的有效途径

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组织意识是前提,组织观念是根本,组织制度是支撑,组织管理是基础,组织监督是保障。

进一步增强组织意识,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应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必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忠诚于组织、忠诚于信仰、忠诚于事业,任何时候都必须与党同心同德、荣辱与共。必须强化组织纪律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时刻绷紧组织意识这根弦,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

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规定要求,把组织纪律纳入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廉政测试、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等工作中,纳入到公职人员入职教育、日常学习培训和单位组织文化建设之中,牢固树立“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组织约束没有禁区”的组织观念。要加强组织纪律建设主题教育,让党员领导干部知纪、懂纪、遵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组织意识、组织观念。

进一步健全组织制度。结合实际,着眼从严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让组织管理“网眼”更细小、组织监督“篱笆”更密实。一是细化完善民主集中制。二是健全请示报告等具体制度。建立重大决策事前报告上级党组织制度,健全内部请示报告制度。严禁先办后报,除急办事项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要从上下班考勤、会议纪律、请销假报告、重要情况报告等“小微制度”入手,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形成“守纪受褒扬,违纪被惩戒”的组织文化和制度执行力。三是健全完善组织生活制度。

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加强组织管理,关键在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提高组织管理能力,严格按组织原则办事、按组织要求用权、按组织程序决策、按组织关系管人。具体而言:一是提高沟通协调能力,要善于与班子成员、一般干部和党员群众打交道、做朋友,善于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性,寓管理于沟通,让领导变协调,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个人权威,把单位和部门搞成“自留地”。二是提高团队协作能力,要摆正自己与他人的位置,班子成员间要相互尊重,不要当面讲好话、背后乱拆台。三是提高执行实施能力,加大工作部署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张弛有度、推进有效。

进一步严格组织监督。一是突出重点“抓领导”。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是组织纪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带头人,要高度重视、以身作则,精心组织、持续推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二是抓早抓小“勤提醒”。要勇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敢于板起脸来批评,不要怕得罪人,不要怕丢选票,平常有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就要早作提醒、早打招呼,早拍肩膀、早拉袖子,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三是动真碰硬“零容忍”。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让组织纪律成为人人敬畏的“全天候带电的高压线”。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保障改革健康顺利推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的论述,对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既是对我们党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我们治党管党的重要法宝

无产阶级政党是无产阶级的有组织的部队。列宁指出,党不是个人偶然的凑合,而是一个有组织的整体;没有组织,就不能成为无产阶级的革命政党。只有把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组织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才能保证党对党员实行监督和领导,才能发挥党的领导作用。而把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组织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必须要有铁的纪律,这主要是指组织纪律。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组织纪律建设。90多年栉风沐雨,中国共产党已经从成立之初只有53名党员,发展成为一个拥有8500多万名党员、400多万基层党组织,领导中国人民不断战胜各种困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关键时期,不断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除了有科学理论指导和人民群众支持等原因外,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有铁的组织纪律作保证。毛泽东同志在总结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经验时指出:“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军队。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各革命派别的统一战线。这三件是我们战胜敌人的主要武器。”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在革命斗争中以无限的忠诚、铁的纪律和自我牺牲精神,英勇奋斗,创造了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业绩,领导人民建立了新中国。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几千万党员的大党,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必须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之中,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里强调的制度就是党的组织纪律。

历史证明,有了严明的组织纪律,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才能得到贯彻执行,党的战斗力才能得到有效发挥,党的事业才能顺利前进;反之,党的正确路线就不能得到有效贯彻,党的战斗力就会受到削弱,党的事业必然会遭受挫折。所以,严明的组织纪律是我们治党管党的重要法宝。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保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完成这样的历史重任,关键在于有一个有着严明的组织纪律,能够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党,这是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进行并取得成功的坚强组织保证。

我国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统一的国家,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所在,是实现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也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最高利益所在。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除了要靠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之外,还需要严明的组织纪律来维护。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最基本的、最根本的组织纪律,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地遵守和执行。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党在组织上的团结统一。

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都是全国各族人民辛勤劳动、共同创造的结果。全面深化改革是亿万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必须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到改革的过程中来,号召他们为实现美好生活团结奋斗、不懈奋斗。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必须保证改革的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全面深化改革,既触动灵魂,又触动利益。触动灵魂要求党员干部转变观念,触动利益要求党员干部放弃一些既得利益。在改革的进程中,对于侵犯群众利益的党员干部,必须采取严格的组织纪律进行约束和处理,以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只有获得了人民群众的真正拥护和支持,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举措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必须加强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一系列组织纪律,增强党的组织纪律性。

增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要站稳党的立场,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必须以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为奋斗目标并为之奋斗终生;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要真正做到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不说违背党的原则的话,不做违背党的要求的事,像爱护自己的眼睛那样爱护党的声誉、维护党的形象。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中都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增强组织纪律性必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违反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民主指导下的集中,都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绝不允许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搞成不听党的统一指挥、不受党组织约束和党员监督的“领地”。要强调集体领导,无论什么人、不管其职位高低,都不允许搞独断专行,或者拒绝组织的调遣和监督,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要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搞“团团”“摊摊”“圈圈”。

习近平总书记重点强调指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党的工作中,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向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保证了党的机构的有效运转,有利于党组织及时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状况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和加强监督。但是,一段时间以来,这项制度执行得并不好,有些部门和地方的领导班子对于本地区、本部门出现的问题隐瞒不报,或者报喜不报忧,以致有些问题酿成大患。有的领导干部不向组织报告个人财产、婚姻、子女出国等重大事项,党组织无法对其进行监督。强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

增强组织纪律性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组织管理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时下,有些党员干部不参加党的活动,不执行党组织委派的任务,不服从党组织管理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都是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意识淡薄的反映。只有加强组织管理,才能把广大党员干部组织起来,成为有统一意志和行动的战斗集体;党内生活、党员的活动才能有统一的规则和秩序;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更好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才能遵守党的纪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