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

1.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紧紧围绕党的政治路线和工作大局,从发展壮大党的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的中心任务出发,分别制定了符合时代特点和要求的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思想。

在党的建设新的时期,我们党要完成肩负的历史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服好务,就必须毫不放松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是为党注入新鲜血液的基础工作,必须遵循一定的指导思想。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这一基础工作的根本指导和行动指南。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地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当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不断深化对讲话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把握。

2.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了很多变化,为适应新的历史时期党的任务的要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则再次强调了这个总要求。这个总要求是与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相适应的,也是现阶段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的正确要求。

发展党员“十六字总要求”图示

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总要求简要、鲜明,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在这个整体当中,控制总量是重点,要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优化结构是关键,要始终以党员队伍结构的渐趋合理为努力方向;提高质量是核心,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确保党员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发挥作用是目的,要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任何时候、在发展党员工作的任何环节都要坚持和体现这个总要求。

(1)控制总量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党员数量由3500万人发展到8000多万人,尤其是近十年,党员发展呈快速发展趋势,每年增加200多万,增幅为3%左右。但是,庞大的党员队伍在给党组织队伍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的同时,也给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高速度高指标的发展党员必然降低党员发展质量,使一批党性不强、素质不高的党员混入党内,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科学规划党员发展数量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控制党员总量,要做好几个方面的调控工作:一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调控。按照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使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增长速度控制在适当范围内,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党员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得到优化。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强调,未来10年,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净增1.5%左右。二要做到有计划地发展党员。根据总量控制及每年度自然减员情况,从中央到地方,从上级党组织到下级党组织,应将每年发展党员的指标层层分解。要通过制定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做到有计划地发展,在计划指导下发展,避免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随意性。三要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建设。要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实际工作的客观需要,增强制度创新意识,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如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发展党员违纪责任追究制等,使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正常化,确保每个新发展的党员符合党员标准和条件。

(2)优化结构

优化结构就是要使整个党员队伍的结构更加优化,包括文化结构、行业分布结构、民族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等。

2013年党员总数为8668.6万名

实践表明,党员素质高低,分布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影响着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党员队伍现状分析,近几年党员队伍结构趋于优化,但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农村中青年党员数量偏少、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发展党员必须考虑优化党员队伍的结构,使党员队伍的结构更有利于发挥党的作用。

优化结构,首先应改善党员队伍的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结构。一方面,需要提高现有党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发展党员时要重视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在干部、工人中发展党员,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农村发展党员,一般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即使是在文化落后地区发展党员,一般也不发展文盲入党。而且要注意发展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其次应当优化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改变党员队伍年龄偏大、青年党员少的状况。要注意对青年的教育和培养,在控制总量、提高质量的前提下,多吸收先进青年入党,使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得到优化。优化结构,还应当注意党员队伍的成分、性别、民族结构。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为了保持这种性质

,在发展党员时,既要重视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中吸收党员,也要注重在其他阶层中吸收先进分子入党。妇女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应重视在妇女中发展党员,以利于对广大妇女工作的开展。同时,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少数民族又多分布在边远山区。注意吸收少数民族党员,既有利于党的民族工作,又有利于改善党员在全国的分布情况。

(3)提高质量

无产阶级政党的力量和作用,主要不是取决于党员的数量,而是取决于党员的质量,取决于共产党员执行党的路线的坚定性和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

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的需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先进性要求被发展的党员也必须具有先进性,这是决定我们党的性质的基本条件,也是和其他资产阶级政党的区别所在。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就必须提高质量。只重数量,忽视质量,等于放弃党的先进性。只有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格把好“入口关”,才能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列宁指出:“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世界上只有我们这样的执政党,即无产阶级的党,才不追求党员的数量,而注意提高党员的质量和清洗‘混进党里来的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不相信马克思主义,不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上不合格,经不起风浪,这样的干部能耐再大也不是我们党需要的好干部。在革命战争年代,入党意味着吃苦,甚至要流血牺牲。艰苦的斗争环境起着大浪淘沙的作用,一些不坚定分子、投机分子难以在党内存在下去。夺取政权以后,情况有了很大变化。在一些人看来,入党不仅不要担什么风险,还可以捞到某种“好处”。在这种情况下,防止不合格的人进入党内,保持党的纯洁性,提高新党员的质量,就成为各级党组织始终要重视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的历史任务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要完成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就需要建设一支能够受得起考验的、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中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这就要求我们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提高新党员的质量,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来。

党的基层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在提高质量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注意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只讲改善结构,不讲慎重发展,结果必然是片面追求党员数量,忽视质量,为投机分子混入党内打开方便之门,严重损害党员队伍的质量;另一种是片面强调慎重,结果必然是关门主义,把大批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拒之门外,这不仅会影响党员的数量和质量,也会挫伤广大入党积极分子的积极性。

(4)发挥作用

发挥作用旨在坚定信念,增添队伍“活力”。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是党员在人民群众中应该产生的影响,即在生产、工作、学习和一切社会活动中,通过自己的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群众共同实现党的纲领和路线的行动。作为一名合格党员,在任何时候都要牢记党的宗旨,切实发挥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怎样,会反映在其本职工作上。每个共产党员都要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埋头苦干,带头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周围的群众做出表率,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当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胸怀大局,以实际行动支持和贯彻党和国家采取的各项措施,在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同长远利益发生矛盾时,一定要服从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自觉为党为国分忧。还要用党性原则和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执行党制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影响和带动群众。

现在,在党员队伍建设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大多重视党员队伍选优树模,而忽视入党积极分子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入党积极分子是先进分子的骨干,是党的新鲜血液和未来,如何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课题。各级党组织应积极搭建积极分子社会实践活动平台,使他们在“干事创业,跨越发展”中争当各行各业的排头兵,在“急、难、险、重”中心工作中锤炼优秀品格、提高服务意识、激发工作活力,努力锻炼一支政治上坚定、作用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总则中规定,发展党员工作应当“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按照这些基本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图示

(1)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发展党员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就是要用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衡量发展党员工作,要克服掌握党员标准不全面的现象。具体来讲,党员标准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意思:一是党员资格是申请入党的前提条件。即党章第一条规定的:“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些规定对党员的自然条件和思想、政治、组织条件提出了起码的要求。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二是党员标准是党员的基本条件。即党章第二条规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

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三是党员义务和权利是衡量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即党章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利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进一步规定的共产党员的权利,这是对党员标准作出的基本概括。

党的基层组织在做发展党员工作时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任何时候,都要把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衡量一个人政治上是否成熟、能否加入党组织的第一标准。

发展党员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从根本上讲,政治标准首先是思想标准。解决好思想上入党的问题远比解决好行动上入党的问题难得多。很多党员同志在入党之初,誓言铮铮、信念如山,却禁不住实践的考验,在“糖衣炮弹”下思想滑坡,触犯党纪国法。对发展对象提出“政治标准”要求,就是要从发展党员之初严格把关,从源头上保持党的基因先进、纯洁,将思想上不合格、不过关的拒之门外,防止“带病入党”。注重思想入党,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证。

(2)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

慎重发展党员是坚持党员标准的重要条件。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坚持慎重发展。慎重发展有三层含义:一是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一定要谨慎,不能马马虎虎,要防止各种投机分子和动机不纯的人混入党内,确保党员的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二是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坚持经常性工作,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不能搞突击发展,也不能搞“关门主义”,停止发展。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的议事日程加以重视。三是必须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入党程序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宁可少些,但要好些。实践证明,这样做对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非常重要。

均衡发展党员着眼于优化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注意在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防止和纠正“分指标、卡比例”等错误做法。

(3)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

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我们党是由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工人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的工人阶级政党。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把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所以,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入党、入党意味着要干什么的时候,入党后他们才能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他们就不可能用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起不到党员应有的作用,甚至会损害党的形象。因此,任何采取动员或拉人入党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对一些没有入党要求的人,无论其社会声望多高,或在工作中作出多大贡献,都不要把他们拉入党内。只有当他们自愿、积极提出入党申请以后,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才能吸收他们入党。

(4)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所谓“个别吸收”,是指发展党员要在认真做好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个别履行入党手续,不搞集体发展或成批发展。

坚持“个别吸收”,是我们党发展党员工作历来倡导的原则。七大以后的党章,都明确规定发展党员必须个别履行入党手续。党的十二大党章更加明确地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这就将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以党的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这对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吸收新党员、提高党的整体素质、保证党员质量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才能切实地把入党建立在真正体现个人意志的基础上。加入党组织,是自觉自愿的事情。实行“个别吸收”,就能够防止把一些还没有入党要求而不愿意加入党组织的人拉到党内来。同时,通过“个别吸收”,党组织也可以深入、细致地考察和教育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从而把那些迫切要求而又达到党员标准的积极分子及时地吸收到党内来,以确保党员队伍的质量。

当然,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并不是说每次支部大会只能讨论一个申请人入党。一次支部大会可以同时发展两个或几个人入党,但必须逐个履行手续,逐个讨论、表决通过。这样做,既符合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也便于与会党员进行表决。

(5)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条规定: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这就是要求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性、反对派性,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拉入党内,也不能把符合党员标准的人拒之于党的大门之外。

突击发展党员,是指不坚持党员标准,违反党章规定,草率从事,在短时间内大批发展党员。这种做法,只考虑某种需要,不顾客观可能,使一些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到党内来,给党的建设带来不良后果。因此,必须禁止突击发展党员。

发展党员也不能采取关门主义政策。这是因为:一方面,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入党积极分子不断涌现,他们迫切要求参加党的组织,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另一方面,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党需要不断通过吸收新鲜血液来进行正常的新陈代谢,充实和壮大自己的队伍。党的基层组织也需要通过不断吸收新党员,以保持经常富有朝气和活力。有的地方或单位党的力量薄弱、领导班子成员后继乏人,以致各项工作都上不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多年不发展党员。实践表明,关门主义不利于党的事业兴旺发达。

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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