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煜睡得很舒服。

他隐约觉得自己抱着什么,软软的暖暖的香香的,刚好可以嵌在他的怀抱,收一收手臂就可以吻到她的发心。

真是奇怪啊,他想,这种说法就好像他抱着个姑娘似的。他可不记得自己渴望过什么人啊。

然后他忽然又有些疑惑的问自己,他真的不曾渴望过什么人吗?

意识里水墨清淡,烟雨朦胧。他站在显阳殿高台上,俯瞰整个建邺城。江南富庶繁华之地,都城最是灵秀精妙。山水交接,浓荫掩映,屋宇一重临着一重,苇舟渡船横过桥畔,酒旗打湿在细雨里。有杏花染一抹浅红在河岸上。

这是他最后一次眺望建邺了。

车马辎重已经等在台城外。如蜿蜒粗壮的长龙即将起行,承载着江东四代人的梦回时分的悲情和振臂一呼的豪情。远远的离开这温柔富贵之地,北去河洛。

要迁都了。

真是奇怪,他想,他居然梦到自己收复了北土。这似乎还是有生以来的第一次。

而后他听到有谁说:江南真是美啊。

这不算什么。梦里他这么回答,我带你去看洛阳。邙山洛水之间的帝乡王里。天下之中,四方入贡。它比建邺美一千倍。

他等了很久,那人才回答:……好啊,一定要带我去。

那声音暖暖的,浸透了时光。她俯下身来亲吻他的额头,温柔的环抱住他。他探出手去回抱,她薄纱一样的形体却骤然间消散了。怀里的只是一抱空气。他拼命的去找,可是寻不见,怎么也寻不见。

忽而漫天飞雪。那个人倒在他的面前。骤然寻见的喜悦刹那间化作了巨大的空茫和恐慌。

可是她依旧只是暖暖的望着他,“别难过啊,”她说,“我只是睡一觉。”她抬起手来轻轻的抚摸他的面颊,“忽然不想去东山了。阿尨,带我去看看洛阳吧。别难过啊,一定要带我去……”

他用力的抱住了,可她的身体还是在他怀抱里一点点冷透了。

就像是满江的潮水都扑落在他胸口上一样。沉重,窒息,无法抗拒,无法挣扎。

只能更加,更加用力的抱着她。只要不放手,就还没有失去。

只要回到了洛阳,她就会醒来吧……

司马煜听到了闷闷的一声梦呓。

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到眼前乌黑光鉴的头发,和头发后露出来的光洁白净的额头。

怀里的姑娘长长的睫毛浸润在昏昧的晨光中,鼻梁白润,嘴唇红润粉嫩。大概被他勒得紧了,在梦里露出不适的表情,轻轻的、带一点梦酣的低哑、悠长的“嗯……”了一声。

就像羽毛尖不轻不重的勾过了脊梁。司马煜就觉得身上有些部位被唤醒了。

大概懵懂了那么一瞬间,在回想起什么的同时,司马煜猛的倒吸了一口气。然后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阿狸在他怀里翻了个身。柔滑的肌肤擦过,那些旖旎的记忆越发清晰。她侧头时露出了修长的脖颈,和上面还没消退的花瓣一样的痕迹。半遮住的白净胸口上,那痕迹一直延伸到看不见的地方。

最糟糕的情况。

记忆清晰,证据确凿,连借口都没得找。

司马煜简直想在床柱上撞一撞。

他蹑手蹑脚同时手忙脚乱的,像做贼一样起身,怕手肘压住阿狸的头发,还是虚撑着用手指发力的。

下了床,跟毁灭证据似的,胡乱捡起扔了一地的衣服,就逃一般的往外跑,连鞋子都没穿。

大概是太慌张了,出门前衣服丢了一件都没发现。

他出了帐子,阿狸就睁开了眼睛,望见他奔逃的背景,心里十分之愉悦和囧。差点就要提醒他衣服掉了。

当然为了顾全他的面子,还是没开口。

不片刻,司马煜果然又探进半片光溜溜的身体,飞速把落下的衣服捡起来,闪人。

阿狸这次忍不住“噗”的笑了一声。

昨夜里她确实是累着了。

司马家祖上的荒**没遗传给司马煜,充沛的折腾的精力却半点都没少。前两回两个人**时,他心境已经成长到能顾虑她在床笫间的感受,哪怕是二周目里野合了,阿狸事后都没这么不适。这一回他真心太毛躁急色了,阿狸觉得以后最好别让他事前喝酒。

她伸了个懒腰,继续补觉。

——稍后还要见舅姑,看新妇,都不是轻松活儿。她确实得好好歇一歇。

早饭的时候没见着司马煜。

阿狸估计他不是在懊恼,就是在逃避。不过他也不想想这一天是什么日子,他想逃就能逃吗?

阿狸十分优裕从容吃饱喝足。

果然,去镜台前试新衣的时候,司马煜悄默声灰溜溜的回来了。

——他还得陪新妇见舅姑,这个时候敢掉链子,让阿狸当着合家亲眷没脸面,王坦日后不小鞋死他。

阿狸斜眼望了司马煜一眼——血气还有些冲,眼神也乱着,虚得都不能直视她。表情倒是伪装得好,不仔细瞧几乎看不出有什么不妥。

珠翠给她梳头,阿狸就问道:“早膳用过了吗?”

“嗯。”他答得简洁。

看来是还没。

“布上来吧。”阿狸就吩咐道。

司马煜被郁闷到了。原本想赌气,然而嗅到谷物的芳香,别扭就先消了一半。看桌上都是自己爱吃的,再望见阿狸面色无异,还是拾起了筷子。

“你不再用些?”

“已吃过了。”阿狸笑道。

“……我去练剑了。练得有些汗,就顺便洗了个澡。天有些阴,以为时候还早……”

阿狸依旧笑着,“我明白。”挑了一白一红两枝山茶花,问司马煜道,“戴哪枝好看?”

“红色的。”答了又觉得不妥,“不过我阿爹阿娘喜欢白色的。”

这个时代也崇尚白色。白色喜庆,正该是这个场合的穿戴。

“那就戴白色的吧。”阿狸将花递给珠翠修剪。

“……哦。”

这场合讨好他阿爹阿娘其实没错,但司马煜就是觉得有些微妙的郁卒。他都说了他喜欢红色那枝啦!她是他老婆啊,难道不该优先讨好他吗?女人不是讲究“为悦己者容”吗!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司马煜立刻就有些燥乱。

而阿狸命人盛了水将红山茶养了,像是没觉出他的纠结,只微微垂了头笑,“等回来再戴红色的给你看。”

……司马煜的烦躁瞬间消失无踪。

他脸红了。

他很想贴自己一巴掌,脸热什么啊。美女在他眼前脱光了他都没脸红过啊。什么时候这么面薄了!他可是东宫啊,东宫这么面薄怎么吃得开哟!

阿狸眼波漾漾的瞟他一眼,又笑问道:“戴在哪里好?”

司马煜瞬间从纠结中跳出来,专注的打量着阿狸,伸出手去。

而珠翠十分给力的,立刻将修剪好的花呈给了他。

一直到被阿狸拖进了台城,司马煜都有些脚不沾地的晕忽。

不该是这样的,一定有哪里不对,他这么想。

虽然他娶了她,但那是他阿爹阿娘的命令,是出于需要而不是喜欢。

他潜意识里觉得,阿狸这样的姑娘是不能随便喜欢上的。不让后果会很凄惨。

他们最好相敬如宾,当然也理应相敬如宾。止于此最好。可是目下他们竟是新婚燕尔,鱼水相欢的模样,简直就像他喜欢上她了似的。

随即他又疑惑,为什么不能喜欢上?她不是他的妻子吗?喜欢上自己的妻子有什么不对的?

他想了很久,才终于有了答案。

卫琅。至少在卫琅遇上真命之前,他不该对她毫无芥蒂。否则芥蒂就在他和卫琅之间了。他想。

有了理由,他才终于觉得稳妥了。

都第三回了,何况司马家上下对阿狸观感都很好——观感不好的也要考虑她家诸父、诸祖父,诸舅、外祖父的能量,给足她面子。就算话里难免有丝丝绕绕的泛酸和尖锐,但阿狸的古汉语修为还不足以使她感受到那种微妙挑衅。她阿婆不早说了吗,她缺心眼儿,一句话她想半天才能琢磨出味儿来。何况通常她都是不琢磨的。

所以自始至终她都快乐得很诚恳真挚,反而令挑刺的自己没趣。见舅姑,再被一大家子围观的场面自始至终都很和谐。

真正的不和谐,是在回门之后。

——司马煜忽然变得很忙。

哪怕休沐日里,他也都有忙不完的事。要议政,要读书,要习武,要出巡,要跟*沟通,要跟名士交际,一天到晚不着家。就算回来了也不会跟阿狸腻歪在一起。草草吃两口饭,就一个人睡书房去了。压根儿就不给她机会沟通。

他理由选得冠冕堂皇,也是真的在忙这些。要不是都第三回嫁他了,阿狸都未必觉出不对劲来。

他这别扭的太过头了。阿狸想。不是逃避,而是在抗拒与她相处了。

但没关系,再密的墙也是能撬开条缝的。

阿狸用自己学语言、书法和刺绣的,百折不挠的毅力,试图攻克司马煜给自己设下的心房。

清晨醒来,阿狸已经给他备好衣物;不回来用午膳,阿狸就把最好的菜肴送过去;夜里苦读,阿狸亲自下厨为他煮宵夜。司马煜缺什么,阿狸总是第一个发现。往往在他开口之前,东西已经送到了他手上。

阿狸不彰显自己的存在感,但司马煜想要逃避自己已婚的事实,也没那么容易。

这是个这是个慢活。你做很久,人也未必有感觉。但是敲开一个人的心不容易,原本就得慢慢的来。

阿狸不急于求成。

反正耐心告罄时,也不妨将钓竿一丢,往水里砸一挂爆竹炸丫的。看他还哪里躲。